→ noonee:所以到底當初是誰讓遠通案過的? 12/29 16:11
→ noonee:過去已經好幾次了 說幾月幾號以前沒達到裝機率多少就怎樣 12/29 16:12
→ noonee:後來呢?為什麼一再的遠通吃死死 到底這些合約是誰在那時 12/29 16:12
→ noonee:簽的?這麼富有新聞性的東西為什麼完全沒看到哪個媒體在報 12/29 16:13
→ noonee:到底遠通或是該長官有多了不起這樣的新聞都壓得下來? 12/29 16:13
可以參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sep/11/today-life5.htm
協調會建議酌減違約金 遠通拒付
今年六月卅日,ETC年均利用率仍然不到七十%,遠通被高公局處懲罰違約金四.○四
億元,全案八月廿六日送交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協調委員會。委員
會認定「遠通雖未依合約達到七十%,但有達到六十五%,影響大幅減低」、「遠通為改
善整體營運支出十餘億」,建議酌減違約金。但遠通拒付,向台北地院提出「懲罰性違約
金債權不存在」之訴。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指出,遠通已經額外投入十五億改善營運,若再開罰等於雙重懲罰
,ETC政策沒有立法強制民眾使用eTag,消保團體更要求「不裝eTag仍可上路」,遠通
有苦難言。
而這個協調委員會..裡面一堆遠通的人 所以.....ORZ
而委員會這種認定後 法院就偏向遠通
所以高工局也沒辦法
至於協調委員會的組成為什麼會搞成這樣 去問當時簽約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