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上有某id很愛提國際法,和版上的麥摳吉牡90異曲同工很有趣,
節錄一些,黑特年終嘴角上揚一下...
1.中國由於在二戰違反國際法,遭受日本的軍事懲罰,
2.日本為主的亞洲戰區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份的支那戰場,日本完全是"合法採取必要的
軍事動作來回應支那政府對於日本帝國權益的挑釁與侵犯.
簡單說日本帝國政府的行為就國際法而言很難構成所謂的"軍事侵犯"與"非法武力侵略"
這也是盟軍在遠東國際法庭對於日本帝國的"戰爭罪"都只限於"太平洋戰場"有爭議的"人
道罪行".
在戰爭罪中,只有技術犯規的"歐胡島事變".
3.身為一個國際法學者與深入了解這段歷史的人,日本帝國對於二次大戰唯一的爭議性問
題(戰爭罪部分)日本只有在歐胡島事變
4.所有了解遠東國際法庭的國際法學者都知道,遠東國際法庭的成立與宣判大都有所謂的(
強加罪名)與(報復審判). 所以遠東國際法庭的戰犯很多都不該被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