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不撤守-林毅夫,還是台灣的「敵人」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120000414-260109
中國時報 陳長文 2014年01月20日
歷史上的悲劇,往往都是因戰爭而起,骨肉因而離散,至交視如寇讎。不論犯下多大的錯
誤,35年,也足夠洗清了。林毅夫或許對不起中華民國國軍,但那一段歷史的煙塵,要到
什麼時候才能平息?
有關林毅夫的投敵罪是否超過時效,關鍵在於「敵」的認定。國防部說,中共的黨政軍機
關為陸海空軍刑法所訂的「敵人」,國軍是與控制大陸地區的中共黨政軍為敵。
因此,國防部認為,既然林毅夫仍是大陸政協常務委員,投敵犯行就還是繼續,要在脫離
中共黨政軍組織,變成一般人民之日才算終了;而自終了之日起,才開始計算起訴時效。
其實,按照國防部的解釋,林毅夫的起訴時效早已消滅。
林毅夫叛逃大陸之後,即赴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班就讀,既與黨政軍無關,也非共產黨員
。一個平凡的學生,自非陸海空軍刑法所定義的「敵人」;而林毅夫投敵行為之繼續,在
他就讀北京大學的那一刻起,也告終止。不論林毅夫之後又擔任了對岸何種要職,那已是
第二個行為,是時林毅夫既無中華民國軍人身分,自無陸海空軍刑法之適用。
因此,自入學北大開始,林毅夫投敵的時效即開始進行。20年的追訴期限,即便因通緝而
延長四分之一,在2014年的今天,也早已消滅。
許多法學先進已經指出,林毅夫的投敵行為應屬「既成犯」,而非「繼續犯」,蓋其繼續
的是「違法的狀態」,而非「違法的行為」,因此林毅夫早就可以返鄉。
固然,以上只是法律的面向,是否追訴林毅夫,尚有其他層面的影響。政府為了政治考量
,寧願讓林毅夫自己在法庭上爭執,也怯於忠實的解釋法律,以免讓外界有安上「傾中賣
台」大帽子的機會;而國軍的將領,或也憂心若林毅夫無需負擔法律責任,未來將如何要
求部屬對國家忠誠?
其實,林毅夫並非沒有負擔責任,他在外飄流35年,無法到父親靈前祭拜,這難道不是對
人子最重的懲罰嗎?未來如再有軍人叛逃,也必須要面對30年追訴時效,有家歸不得的處
境。
當然,在部隊的倫理中,林毅夫的行為,也牽累了他的同袍、長官,依法解釋讓林毅夫回
台,或許會打擊國軍的士氣。但是,部隊的士氣,是因為有一致的認同,知道為誰而戰,
為何而戰;林毅夫的選擇,有那個時代的背景,就算不同情,但試著理解這樣的背景,才
是凝聚認同最務實的態度。
林毅夫叛逃隔年的家書中,他認為兩岸統一,是歷史的必然,但是統一如何不降低台灣人
民的生活水準,不改變台灣人民的生活方式,其關鍵在於經濟。因此,他選擇在經濟學領
域深造,既幫助大陸,也有益台灣。姑且不論他的觀點是否正確,但是這樣的動機,以敵
我區別,似有過斷之情。
大陸已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大陸的經濟發展,也帶動著世界經濟。站在林毅夫的角度
,35年前的叛逃傷害了台灣的情感,但是他以學者的身分,為對岸的經濟做出貢獻,也是
間接的對台灣有助益,而且這樣的助益,未必比當年不叛逃的軍官林毅夫要來得少。
更不要說,現在還以「敵」來看待中國大陸,不是顯得荒誕嗎?23年前(1991.5.1),政
府已宣布戡亂終止─中共已非「叛亂組織」,陸委會主委王郁琦預定下個月赴大陸會見中
共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敵人的官員?),百萬的台灣人民在「敵區?」打拚,他們投敵了
嗎?兩岸直航,飛機在敵區飛來飛去?大陸1年有數百萬的「敵人?」來台灣求學、觀光
、經商,幫台灣拚經濟…。政客們,不要再為了不敢承擔「傾中賣台」的帽子,曲解法律
去找林毅夫的麻煩,看看35年後,已經翻轉改變的兩岸吧!
讓林毅夫回鄉,從小處看,是一位台灣囝仔能夠在父親靈前上香;是法律能夠不偏不倚,
不因當事人的身分而有差別;從大處看,接受林毅夫,是象徵著中華民族悲歡離合,一個
時代的結束。
太多的內耗與對立,都已被證明是不必要的。一個負責的執政者,應該要盡一切的努力來
避免戰爭,極小化「敵人」的範圍。至於那些可能的政治後果,隨時會飛來的大帽子,筆
者誠摰的對馬總統說一句,您的帽子,還差這一頂嗎?
(作者為法學教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