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只提到價錢 沒提到充份的細節
台灣雖然有用太陽能和風力水力 但是產量都很少 尤其是太陽能和風力
供電的主要基礎還是來自火力和核能
當經濟部說綠色電價的時候是以哪一種來源做計算的呢?
在我印象中(錯的機率應該非常大) 數據魔人麻煩糾正我
火力發電成本大約兩塊多快三塊 核能大約快兩塊
台電在八年遺毒期間簽的合約裡 跟民間火力電場買的電大約是四塊到六塊
南部太陽能種電賣給台電的價錢好像也似五六塊
水力我沒印象 應該也在兩三塊之間
風力沒啥好算的 就苗栗和幾個地方差個三五隻對整體的電價和電量都幾乎可忽略
所謂綠色電價的4.07是怎麼算的?
根據文章後面提到主要是提供給企業做減碳用的話
那應該主要是排除火力發電 那是否核電也包括在內?
如果扣除火力和核能 4.07塊實在是太便宜了
所以台電應該提供四種電價
1.不計來源
2.扣除核能
3.扣除火力
4.扣除火力和核能
這樣才能良好區分為民眾和企業的能源立場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