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舉動失當 陳為廷7人遭訴
大埔事件「捍衛苗栗青年聯盟」對苗栗縣府扔雞蛋、灑冥紙,清大學生陳為廷拿鞋子丟縣
長劉政鴻;地檢署今天依法起訴7人。
苗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捍衛苗栗青年聯盟以及守護苗栗大聯盟,民國102年8月16日在縣
府前廣場舉辦「拆政府、護苗栗音樂會」,卻演變成為向縣府扔雞蛋、灑冥紙等抗議事件
,甚至導致1名員警眼睛受傷送醫。
此外,去年9月18日苗栗縣長劉政鴻要前往大埔拆遷戶已故張森文住處致意,遭到清大學
生陳為廷用運動鞋擊中頭部。
檢警經過多日調查,依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以及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7人,分別是
音樂會申請人林一方、代理人傅偉哲、主持以及丟鞋子的陳為廷、載雞蛋到會場的王曰舒
、涉嫌丟雞蛋的吳宏銘、林飛帆以及陳光軒。
起訴書指出,其中吳宏銘、陳光軒、王曰舒以及林飛帆坦承向縣政府丟雞蛋,不過陳為廷
、林一方和傅偉哲3人都否認犯行,辯稱音樂會當天的目標是縣政府並非員警,並且認為
是現場指揮官沒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才會導致員警受傷。
至於丟鞋事件,陳為廷表示,劉政鴻強行拆掉張藥房,導致張森文死亡,卻還要員警保護
強行到張家致哀,他為了維護死者家屬權益才會做出這種舉動。
林一方對於遭到起訴則認為,「拆政府、護苗栗音樂會」所有過程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並沒有違法的地方,相信未來法官會做出公正的判決。1030224
原始來源 中央社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224003721-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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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入監服刑
不知道法官會是藍是綠(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