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洩] 國民黨怎麼變那麼大=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4-03-06 20:09:23
→ strangegamma:1946年,南京通過憲法草案後正式實施。既然要談法學 03/06 20:03
→ strangegamma:那還是應該從中華民國乃是民主國家這一條來發起。 03/06 20:04
→ strangegamma:對我國來說,若是未經過國民大會同意的憲法則尚未通 03/06 20:04
→ strangegamma:過法理地位,在此之前可稱作臨時政府。 03/06 20:05
→ strangegamma:這也是國父當年急著通過憲法的原因之一,賦予憲法正 03/06 20:05
→ strangegamma:式法理地位,以期受國際社會認同。 03/0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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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又名民元約法,是在中華民國成立後,由當時位於南京的臨時
參議院所制定的具有「憲法」性的文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1912年3月
8日由臨時參議院通過,3月11日公布實施,取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1914年
5月1日因大總統袁世凱公布《中華民國約法》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為大總統黎元洪
所恢復。
以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6 20:10:00
「KANO非嘉農‧憲草即憲法」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3-06 20:11:00
......... 你在胡扯什麼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3-06 20:11:00
依某人的邏輯 草案寫進去的東西 就算後來翻掉不用了 也還是能拿來跳針幾百年喔 XDDD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6 20:12:00
不就講是臨時約法了嗎......你如果從憲法法理來看,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3-06 20:12:00
那我可不可以說被刪除的憲法條文也可以當作核心理念...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6 20:13:00
現今的中華民國憲法中所述的「中華民國」尚未成立
作者: apaapa (阿帕)   2014-03-06 20:13:00
一巴掌,一篇文 今晚還要再被搧幾個巴掌呢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6 20:14:00
但是從國際觀點來看,從滿清推翻後至中國統一前,統一稱呼即是中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6 20:15:00
先別管臨時約法是不是憲法 畢竟「憲法草案還是憲法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3-06 20:16:00
可是瑞凡~ KANO不是嘉農啊!!!!!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6 20:16:00
據「憲法性」與正式的「憲法」並不相同,這點在法緒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6 20:17:00
內應該解釋過,若你手邊有法緒,何不翻開憲法一那章看看內容呢?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6 20:18:00
所以我說了阿,你現在是拿著1946的憲法來討論1911年的事情,這樣怎麼討論都不會有結果。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3-06 20:19:00
在時間上面已經不順理了,在法理面更不可能受人接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6 20:20:00
1913年的天壇草案 1919的八年草案 1925年十四年草案 1936年的五五憲草 統統是憲法喔XDDDD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6 20:22:00
不然你要叫它們什麼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6 20:23:00
這大概是段譽的角色吧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6 20:24:00
南海鱷神:這是大師娘,這是小師娘,統統都是我師娘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4-03-06 20:25:00
臉都腫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3-06 22:48:00
我覺得你國文出了很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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