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什麼樣子的情境之下,該判多少年,無期徒刑,或是死刑,
都需要有一個相對客觀的標準。
如砍3刀致死,10年好了。
砍30刀就是20年。
等等依此類推,
不要判幾年啊都是由法官自由心證嘛。
那個刑期就好比是溫度計,
天氣冷了,暖氣就調高,
天氣熱了,冷氣就吹冷一點,
一律都用科學的精神來訂一個相對合理的刑度,
不要遇到不同的法官,
命運下場就不一樣。
這樣子法官也比較沒有被賄賂的空間。
不過,我覺得這是一個大工程啦,
因為要看一大堆的案例,
從輕到重,
在把現行的法條上從1年以上到10年以下那種的刑期,
分門別類,
由犯者罪行從輕到重,安排到適當的刑期上面。
而且相關的辯論一定也是少不了的。
不過想杜絕主觀判刑,
這就是一個好的切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