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哦,越來越有架式了
人民法院(德語:Volksgerichtshof)為1934年由德國總理希特勒所創立的一座特別法院
。由於希特勒就當時法院對於國會縱火案的審判結果感到相當不滿(因為其中一些人被宣
判無罪),所以希特勒便在憲法框架外另外設置了一個獨立運作的法院,稱之為「人民法
院」(Volksgerichtshof)。
以下附上一段德國人民法院院長進行審判的過程錄影,最精采的部分是從0:44秒開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XwiZM74n_Q
1985 最嚮往的就是 Roland Freisler 這種審判過程和方式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