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經濟部回覆郝明義公開信新聞稿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3-12 19:27:45
關於媒體報導「郝明義批馬強推服貿終將滅台」及「馬總統不賣台,但是在滅台的原因」
等文的回應 (經濟部國貿局)
日期:2014-03-10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有關自由時報本(3月10)日報導「郝明義批馬強推服貿終將滅台」及郝明義「馬總統不賣
台,但是在滅台的原因」公開信等文,經濟部特回應說明如次:
一、兩岸服貿協議完全合乎我國憲政程序:
郝明義先生質疑兩岸服貿協議黑箱作業。事實上,兩岸服貿協議係依據立法院審議通過之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4條明文規定,雙方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儘
速完成。在國會監督方面,兩岸協議係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
相關規定辦理,兩岸服貿協議因未涉及法律之修正,亦無須另以法律定之,協議辦理機關
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程序完全符合我國法律規定。
在社會溝通方面,立法院已召開20場公聽會,各界主要關切議題包括協商過程、國家安全
、開放內容、產業及就業衝擊等疑慮,透過公聽會程序,行政部門已針對問題提出完整的
回應,並說明相關輔導及配套措施,與民眾溝通並化解疑慮,展現臺灣民主社會的價值觀
與信念。
二、政府對於國家安全已有防範機制:
郝明義先生質疑我方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會影響我國家安全。事實上,政府自98年6月起即
陸續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服務業,已就陸資來臺投資對我經濟、政治、社會及國家安全等層
面的影響進行評估,並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從過去開放經驗來看,並未發生重大負面影
響。
該文列舉我方開放基礎工程項目,包含公路開闢與營建、橋樑與隧道管理、電力及電信管
線、天然氣、水庫、自來水的數十項。然而前述列舉的項目除橋樑與隧道管理之外,皆非
我方開放內容,該文內容與事實不符,且我方開放橋樑與隧道管理係反映陸資開放現狀,
僅限於促參案件,陸資不得具有控制力。
三、兩岸服貿協議符合對等、公平競爭原則:
郝明義先生質疑政府忽視兩岸不對等競爭。事實上,所謂對等原則應整體觀之,並非每條
每項完全一致才是對等,陸方對我方之承諾開放範圍必須加計其WTO入會承諾之內容,若
依此標準則雙方「跨境提供服務」模式之開放項數相當。此外,雙方承諾內容係考量各自
產業需求及實際開放現狀,而平衡處理之結果,整體內容堪稱允當。
實質對等原則並非經濟規模或制度上的差距,例如新加坡、紐西蘭及瑞士等小型自由經濟
體皆已與中國大陸簽署FTA,即為明證。而兩岸服貿協議亦不能只要求中國大陸片面開放
,我方也應相對開放,才符合對等原則。
四、政府對於開放已有輔導及配套措施
郝明義先生質疑政府「重大輕小」,忽略社會衝擊。事實上,中國大陸對我開放的項目,
並非只有適合大企業經營的服務業,還有許多適合中小企業經營的行業,例如電腦相關服
務、一般商品的零售、市場調查、攝影、包裝裝潢品的印刷、影印、筆譯和口譯、旅行社
、環境服務等。政府將組成中小型企業中國大陸參訪團,實地考察中國大陸市場,尋找商
機。並對有意赴中國大陸投資的業者,提供必要的協助,讓國內中小型業者,藉此機會再
次茁壯成長,分享簽署兩岸服貿協議的好處。
另一方面,針對可能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企業與勞工,政府也提供積極、有效之支
援措施。行政院已核定匡列982.1億元經費,繼續推動「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
案」,針對不同對象採行振興輔導、體質調整、損害救濟等3種調整支援策略,提升其競
爭力及輔導轉型。
五、協議修改或重談反而不利我國家整體利益:
郝明義先生質疑政府堅持不能修改協議,證明公聽會是虛應故事。事實上,縱使協議修改
一點點內容,皆等同重啟談判,對於我國可能造成相當大的負面影響。假如兩岸服貿協議
重啟談判,將讓中國大陸方面對於貨品貿易協議的協商產生疑慮,擔心即使簽署協議,亦
可能無法生效執行,而不願積極與我談判,使貨品貿易諮商難以達成協議。
此外,重啟談判形同對原先談判結果出爾反爾,易遭貿易夥伴質疑誠信,不利於後續國際
經貿布局。不僅如此,由於各國談判資源有限,不會有國家願意將其資源花在談判結果可
能被推翻的對象上,此將極不利我加入區域經濟整合。
六、兩岸服貿協議確實有助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
有關郝明義先生質疑「政府說兩岸服貿協議不通過,臺灣就加入不了TPP與RCEP,那是在
愚民」。其論點忽略國際環境之現實情況。不論是TPP或RCEP,參與其談判的前提均是會
員國一致同意,中國大陸是RCEP談判之成員國;而中國大陸雖尚未參加TPP談判,但已和
TPP的12個成員國中的6國簽有FTA,並正與另2個成員國進行談判中,且中國大陸是TPP成
員國的重要貿易夥伴,兩岸服貿協議的通過確實有助於這些成員國認知我國加入區域經濟
整合的決心。相關內容請詳見經濟部本年3月9日發布「關於媒體報導『加入TPP須先通過
服貿,有道理嗎?』的回應」新聞稿說明。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107902&ctNode=7395&mp=190
郝明義先生或許是受人誤導 才會寫出一篇錯誤連篇的公開信
事實就是從來就沒有開放什麼水庫 自來水 天然氣事業給陸資進來
而服貿中我方開放的64個項目 有45個項目早就已經開放了 有被陸資攻占?
別整天自己嚇自己了 這樣下去 遲早一天會被自己給嚇死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3-12 19:29:00
一般來說,他會寫得這麼錯誤連篇,是有其他難言之隱的真正原因,只是真的不方便說的很明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12 19:31:00
錯誤又怎麼樣,那些人還不是照樣端去到處放送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12 19:32:00
只要能看似列出一大篇,就可以讓人在底下痛罵國民黨了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4-03-12 22:03:00
工作DNA表示: 越讀者表示: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03-13 09:48:00
這麼低級的錯誤都會犯,我倒是覺得郝在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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