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確,在出人、出力、出錢方面,美國在二戰至少出最多力跟錢,美國的意見份量絕對是
: 最重的,不管是對英國乃至於中國皆是如此。
: 但所謂的盟軍終究是一群國家組成的,國家之間原則上是沒有所謂上下之分。所謂的最高
: 統帥,就是一群盟國軍政高層。美國再強勢也無法打破這樣的界線或藩籬。麥帥可以命令
: 史達林?可以命令華西列夫斯基?如果獨尊麥帥是最高統帥,我想二戰後的世界秩序不會
: 是現在這樣
應該說,其實根本沒有盟軍這個東西,只是同盟幾國協議劃分戰場的妥協而已
一個有權指揮和命令主權國家的團體,首先要存在,要是不存在,就沒有命令可言
要論盟軍命令是否有效, 首先需定義出何謂盟軍. 同盟國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團體?
查稱盟軍者, 一般係指二次大戰時與德義日等國為敵對的戰爭間國家,國際文獻上上通
稱其為 "Allied Power".
文件用得不少, 但卻從來沒有人定義過何謂 "盟軍", 他的範圍在哪裡, 最高統帥是誰,
權限是什麼, 有幾個國家通通不知道, 連一份口頭或書面的默示協議都沒有;
與盟軍相近而被定義得較為清楚的文字, 應為 "Anti-axis Powers"
(反軸心國, 此乃出自聯合國成立的介紹)
反軸心國究竟是否即為所謂的盟軍? 先就軸心國本身而言, 其包含了除德義日三協約國
外, 並有其他像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等國. 至於"反軸心國", 依據上述文獻, 應
有 26國, 但事實上有對日宣戰而後於1945年九月二日在密蘇里艦上對日受降的, 卻只
有包含中美英蘇澳加法荷紐九國而已, 換言之, 事實上對抗包含日本在內 "軸心國" 之
國家竟然只有九國? 當然更別提義大利打一打以後投降改加入同盟國的笑話
連數字和成員都搞不清楚, 那你要跟人家說甚麼盟軍是個組織?
其實, 盟軍二字不過是在戰爭中, 結盟的一方為彼此方便整合為一個對外機制所作出的
方便性稱呼, 它基本上算是一個臨時性團體, 不具有當事人能力亦或是法人地位, 其對
外關係不明, 內部關係更是從來沒有人探討過, 而參戰國間更是各為己利而互不承認領
導地位. 所謂的反軸心國 26國中, 一共只有九國對日宣戰並對日受降, 而剩餘的 17國
則因無利害關係而根本沒有與日本有事實亦或是名義上戰爭關係 - 顯然盟軍與軸心國
間之團體性完全不具有法理基礎. 也因為盟軍本身並不具有國際法上之國際團體身分,
故國家與國家及戰區與戰區間相互獨立, 互不隸屬而沒有最高統帥以避免利益爭執,
舉例言之, 中國考量到不平等條約之廢除而對德對義宣戰 (1941.12.09), 法國考量到
對越南利益而對日宣戰, 蘇聯則最為明顯 - 意圖在中國獲取利益而於日本投降前一週
對日宣戰; 當然還有更誇張的泰國,曾經進攻駐越南的法國部隊,也曾經在緬甸攻擊中
國與英國軍隊,與盟軍數國都有交戰事實,但卻因為沒有宣戰(文件被駐美大使扣留),
因此不算軸心國,也不是戰敗國,故很明顯的, 只有在國與國間有真正為宣告戰爭的意
思表示才會有戰勝戰敗國的出現, 也才會有權利義務的轉變與個別條約間的簽訂, 所謂
的盟軍與其所代表的國家都不具有國際法上的法理地位, 是故非屬國際組織的盟軍, 根
本就沒有任何拘束性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