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辛苦完的這篇文章
看完之後 評分只有一句
"濫! 這篇小學心得給我退回去重寫一次 這種程度居然還能被M 搞笑"
然後板上的諸位同臭 自然也是很夠意思的推到爆
乍看之下好像引用了很多了不起的舉例
但是只要稍微的進行一下內涵差異比對就會知道
重頭到尾根本就在鬼扯 讓我來一條一條逐項打臉吧
第一 對法律無知 就不要隨便評論 就像是對醫學無知 就不要隨便給意見
光是這項 我就要先用力賞你兩巴掌
首先 你到底懂不懂什麼是"人文" 以及什麼是"科學"?
所有的科學(包括醫學都是其中一種)都必須經過一連串嚴密公正的科學方法
經過這些方法之後 會依等級被歸納為「假說、學說、理論、定律、定理、原理」
就因為科學領域隨時都有一大票的學者等要要去打前人的臉
而且同時也要堤防自己日後也被人打臉(只可惜很難
所以 我們才會認同不懂科學的人不要隨便嘴炮 尤其是攸關人命的醫學
法律 絕對是個歸屬於人文的大領域 而且這是個從來就完全不科學的世界
所謂的法律公正 就如同繪畫的美感一樣 會隨著時間 地點與視角而有著極大差異
我想這種基礎到不行的概念就不用我再多賞你幾巴掌來舉例
如果你連這個都不懂 那我還真的是很想叫你閉上鳥嘴呢 只可惜我還是必須聽你嘴炮
你永遠無法保證你今天的主張 到了明天是否仍成立
其中 法律又是個主觀到極點的概念
你要知道 如果放到以科學的高度來看
所有的法律都是完全一點也不公正 完全一點也不客觀
完全就是 "我爽怎樣 就怎麼訂"
看到這邊 我想很多唸法學的一定會跳出來反駁說
"所有法律的制定過程 當初是經過多麼嚴謹的評估 多麼XXX的.....(以下三萬字廢話省略)"
沒問題 我接受你的挑戰 如果法律真的是如此的公正 如此的嚴密
那只要回答我一個非常簡單的幼稚園問題就好
"為何全世界各國的法律都長的不一樣?"
如果法律是客觀的 如果法律是公正的
那麼全世界的法律都應該是長的完全一樣的 因為是基於相同標準的判斷
就如同科學在所有世界都是單一標準
就算是有度量衡的單位間差異 也可以有一條線性轉換表(非線性的還不行喔)
所以說穿了法律就是 "我爽怎樣 就怎樣訂"
而且必然充滿了許多當代人為主觀情感 端看當時的立法態度是什麼
就如同酒駕因民怨而一修再修一樣 我都不知道現在到底幾修了
而清朝時明訂滿人可以隨意圈地爽爽圈 而且被圈到的低賤漢人還必須成為家奴
而到了大逆不道的2/11孫大砲之後就廢除了
如果法律真的是如此至高而神聖 那麼這個史上最成功的蘿莉控是還要革命個屁阿!?
你要知道 那可是至高神聖不可違抗的大清律令耶!!
(我知道當你看到這邊時會想嘴炮什麼
但我建議你還是閉上你的鳥嘴就好 因為現況確實有這種可能了
所以 醫學比法律 根本就是狗屁!
-
而且
法律之所以能成立且延續的唯二條件就是
"群眾認同它" 或是 "群眾無法對抗它"
前者就是西方各個邪惡帝國 後者往西方看一下就知道 我想不用我再幫你手把手的解釋
今天 不管是什麼鬼兩岸條例 什麼多神聖偉大的法條 都不用舉出來了
因為 群眾早已不認同這個法律了 只差值不值得整隻折下來換掉而已
更別說 那個兩岸條例本身就是個惡法
如果能套用毒樹果的話 所有經由惡法所套用出的延伸法條也必然是惡法
只差有沒有效而已
而且 我也從來不認同"惡法亦法"這種可笑的鬼扯
神聖偉大的圈地令也是惡法亦法喔~
結果勒 你也知道的 300多年後偉大的蘿莉控把他給中出了
所以 惡法絕對不是法 而必須被打破
法律也不是神聖的 隨時都必須被挑戰
很多在玩法的法匠 根本就完全不理解"法律"的人文意涵 只懂得在那邊說嘴
更精確點來說 整個法界長久以來都在自我感覺良好 而沒有認真嚴肅去面對他
別忘了 法律是從道德中衍生出來的
禮教即便是再怎樣吃人 也至少是符合群眾的觀感才能存續
法律的意義 就是該社會上所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
所以法律才會是道德的最後防線
今天你用一門嚴謹的科學 來替另一套完全不公正的理論辯解消毒
我只能誇獎你還真是別有用心 居心叵測阿
-
然後 "不懂法律 就沒資格評論"
這句話真是跟隔壁的"中國人素質低不適合民主" 所以中國人需要被人管
的這套思維還真是一搭一唱不謀而合的兩相好阿 真不愧是有姦情的同路人
當然更別說 其中這還是由紅太陽精心"親手"打造出的這個不適合"現狀"
不過 這又是另一篇無聊的PAPER了 因為太囉唆所以跳過
我只能給你一個由衷的建議 請不要用你的愚蠢來玷汙我的智慧
"我不認同你的說法 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拜託你先去溫習一下一些最最基本的精神 不要讓我用這種基本講義來打你臉
-
而且 "多數決郊遊"這更是個可笑至極點的辯解
不管郊遊地點再怎樣不爽 學生也都還有"不去"這個最終選項
(你可以去找找看有哪個學校敢強迫學生去的 PTA會熱誠的歡迎您 都只有學生想去的要命)
而這種全國性的法律 有可能選擇性局部執行嗎?
哈 如果能的話還真是太好了
別忘了 這可是直接牴觸到最基本的法律平等精神(如果真有這種東西存在)
拜託 真的不要隨便亂舉這種會打直接自己法學常識臉的案例
更別說 郊遊再怎樣濫都不會有對人產生有實質傷害(好啦 精神傷害也算數)
可是法律這種東西 可是會直接造成嚴重實質損害的
這種基本精神就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你還真敢把他拿出來說嘴 不覺得實在是很丟臉嗎??
然後 如果你這麼想提提"少數服從多數" 拜託你就把整句給講清楚
你的 "多數尊重少數" 是消失到哪去了??
在這整個過程中 尊重是到哪去了 我還真是沒感受到
在批評少數暴力之前 拜託先檢討一下自己的多數傲慢
雖然暴力已經是墮落為常態 但很抱歉 我只覺得傲慢比起暴力還更要無恥千萬倍
那種自以為是的多數傲慢 基本上跟滿清蠻族沒有什麼兩樣 記得脖子洗洗等人就好
當超嘴炮的孔老夫子在談論到君臣之道時說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而且 君使臣以禮還是擺在前面
在這個過程中 你的禮是到哪去了 還真是完全看不到阿~~~
很多無知的人總是說 儒家是奴才主義
但實際上孔老夫子才是炮君王的頭號要犯 而且還是先君後臣!!所以才會周遊列國阿~
有這些想法的人真的應該是要回去把論語禮記重背個三遍
不過 斷章取義本來就是上位者最喜歡幹的事情就是
而且真要提到選書不認帳的話 精美的凱道夜市才是亞洲近代的首例呢
在之後幾年 東南亞諸國紛紛嚮往此道 還真是個良好的教養示範
到底是誰比較沒教養
更別說市 這次市建 打從一開始就從沒被接受過 根本是單方面的強暴
少把多數掛在口上 若真的是多數 哪來的9.2
你們只是運氣好 在一個超好的時機出來選(雖然是阿扁自己搞出來的
否則 真的倫不到你們出來說嘴
-
結論
不管前文講得多麼義憤填膺 不管蛆蛆的擁護者給予多少熱情的善意 廢文就是廢文
更別說是 文裡行間所滿溢噴濺出來的高高在上的傲慢惡意
對不起 你真的"沒資格"出來批評說嘴
就如同 這個社會不會接受道德淪喪者跳出來指責他人犯罪一樣
雖然這種對人不對事是錯的
如果 暴力是猴子的劣根性; 那麼傲慢就是 蛆的天生噁心醜陋
不覺得這兩個形象比喻當初真是形容的太貼切了嗎
猴子再怎樣的粗暴無理 都不會讓人感到像蛆一樣的低級噁心嘔吐 讓人想一腳用力踩爛
而你們就是這樣的一群人 無時不刻都在不斷的揮發出噁心的臭味與姿態
而面對噁心 我還真是覺得暴力是個良好的上上解(托臉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4-03-20 02:08:00因為顏色對了所以就__了 哈哈哈 你自己看看這板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2:08:00看來講了很多東西 法條呢?
作者:
chrisstar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
2014-03-20 02:09:00我不懂一直___ ____ 是想表達什麼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09:00這篇到底在說什麼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2:10:00就 反對 反對 反對 但是拿不出法條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4-03-20 02:10:00本座推文輪到____來管了? 噗 9.2就是9.2
作者:
ryuter (旋光の輪舞)
2014-03-20 02:11:00一堆字堆砌出來.結果毫無合理性可言.連法條都舉不出來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4-03-20 02:11:00還以為這裡來是宇法? 結果原來是9.2的取暖地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4-03-20 02:12:009.2的回應真是____極了呢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12:00就是因為沒料可以拿只能___打嘴炮而已嘛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0 02:12:00就是標準的我說打你臉就是打你臉文啊
應該很適合在被開罰單的時候拿出來講....(筆記ing)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0 02:13:00這種鬼東西還能寫落落長真是望塵莫及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13:00奇怪,前幾次民調也沒高到哪去,選輸崩潰的是哪邊啊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4-03-20 02:14:00好多__拚命在秀下限 9.2乖 繼續
反服貿 OK 反KMT OK 反689 fine 反法治? 這不太對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14:0090.8%什麼時候才弄的掉吳育昇啊…哭哭喔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15:00
等等 現在全國百姓都跳出來反對了嗎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2:15:00服貿我不反對唷 不要把我算到那群裡面 全國老百姓-1 THX
作者:
stephe (...)
2014-03-20 02:16:00所以我也有不交稅不當兵的選項 反正多數要尊重我個人是吧XD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16:00反正到時這件事草草收場的話你也不會在這板了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2:17:00比起前一篇,這一篇堆砌了一堆文字,但內容很空洞
問題是 全國多數人都不繳稅嗎? 而且是不喜歡還是不該?熱誠歡迎來來嘴炮我喔~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18:00之前總統選前狂吹未來事件交易所多神,選後忙著自砍文
作者:
saddog (100=20+80)
2014-03-20 02:18:0090.8是怎麼來的?@@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18:00法律要多數民眾認可喔?辛普森表示:好可怕100-9.2=90.8
蛆蛆就是認為再多人抗議都不叫民意 9.2%才是民意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4-03-20 02:19:00
一堆無意義的字拼出來的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19:00連要對誰戰都說不清楚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19:00好吧,請問抗議人數加一加有超過全台人口的9.2%了嗎?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0:00現在是少輸服從多輸的時代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0:00公投誰裝死了?要提就提啊。倒是DPP之前ECFA公投才鬧了個笑話
要比應該是與服貿的民調對比只可惜是壓倒的75% 少嘴炮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1:00民主就是這樣玩,不爽換你去中出蘿利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1:00拜託去提個直接面對服貿的公投還比這樣抗議有正當性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1:00
因為怕門檻不過,還在題目上動手腳
你這什麼亂七八糟的說法… 法治就算是海洋法也沒有這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2:00
我看這次要改成你是否不同意政府簽署服貿協定好了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2:00又是民調說嘴喔?台灣第一位女總統上台了嗎?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22:00
國民黨是執行方為什麼要提啊...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4-03-20 02:22:00
說要公投,結果誰裝死阿?說要辯論結果誰沒種縮了?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2:22:00前文說法律無知就不要隨便評論,是在講對既有法律的了解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2:00公投可不是我先提的,有問題不要找我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3:00話說民主時代,還要玩規則破壞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3:00
說難聽點,總統選舉就是一個最大的公投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2:23:00結果本文用一頁在講法律的特性,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這個法律定製時 本身就充滿惡意 你不能替不到門檻的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3:00早就解釋過了,跟罷免一樣,要反對民選政府的提案自然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4:00門檻要比較高,其他國家大多都有門檻的
那快辦公投阿 還在這跳針 甚麼都要推給在野黨就是了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4-03-20 02:24:00
你說惡意就惡意?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4:00
有沒有矛盾,總統大選鼓吹廢票,公投怕廢票太多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4:00要破壞請撤底點,我會支持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2:24:00另外,提少數服從多數,誰說一定要提多數尊重少數?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5:00奇怪,反的又不是我們為何要贊成的辦公投,這樣會不會太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25:00
嗯?不大於可以確定一定不會比較多啊 這是邏輯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5:00用多數強行通過也罵,讓DPP在台上大鬧也罵,什麼都能罵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2:25:00那你提到法律,怎麼沒先把六法全書背出來?
選舉跟公投不同 公投可以保持現狀 選舉不能無政府你根本是在嘴炮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5:00公投可以啊 反服貿公投 等你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5:00
反對的不要公投,要贊成的直接否決,核四就是這樣的訴求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6:00有民意的話何必怕公投,DPP怕什麼?民意啊!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6:00應該是反對方提公投吧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2:26:00你本文沒提你昨天有吃晚餐,難道你就真的沒吃晚餐?
我也可以說我今天強姦雞O妹 是我男性生殖本能 法律是因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6:00
這個邏輯一看就很怪,反正都是吱吱黨的毛在吹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6:0090.2趴隨便都可以超過5成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7:00樓上這樣說90.8%好嗎?XDDDDD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7:00
90.2%的人很怕過不了門檻,怕了吧
作者: osamu (請勿拍打餵食) 2014-03-20 02:27:00
民調準的話現在總統應該姓蔡吧 --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2:27:00反問 你有自己是多數的證據嗎w
作者:
jackshai (勝機不足就要拖)
2014-03-20 02:27:00可以合理懷疑這篇從頭到尾都在反串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7:00應該是反對的要辦公投 公投是制衡代議民主 既然你認為國會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8:00連13%罷免門檻都達不到的90.8%,好棒棒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8:00多數不代表民意 那就辦公投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8:00
修法阿,怎麼不修呢,阿立委選不贏要怪誰
別忘了 選罷法中 還設定了大量的嚴苛門檻要是廣播宣傳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9:00不要在那惡法了啦 連5成投票率都辦不到 還敢說自己是多數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9:00
怪王金平當院長在裡面喬事情太久嗎?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4-03-20 02:29:00
因為你也知道正常人不支持,到時就糗了
同意,既然KMT的較多席次不能被當作民意,那請用公投讓最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29:00
單一選區兩票制是惡法 無法為公投法解套(蓋章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2:29:00前文是精要,這一篇就像學生作文,錯題的枝節太多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0:00
總統選舉制度沒有門檻限制,狂吹廢票Y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0:00早點洗洗睡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30:00國寶級白目電視宣傳罷免有少過嗎?八卦版推的超猛的啊…呵
很好奇一點,如果認為KMT多數暴力,且不足以代表民意,但又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31:00當時公投的門檻限制就是參考別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31:00選立委選不贏 選總統選不贏 罷免罷不掉 公投喊惡法
認為公投法惡法,門檻太高行不通,那到底打算如何對付KMT?
總統的投票率上限是86% 民意55波 本來就不可能超過50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1:00詭辯個屁 民主國家本來就是代議民主為主 直接民主為輔 你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1:00
我認為總統選舉也要改絕對多數制啦,吱吱黨應該要同意的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2:00
因為可以一直選,選到吱吱黨贏為止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2:00公投投票率20趴就能否決國會多數 根本是笑話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32:00
欸這怪怪的耶 明明不想要又不出來投是要怎樣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32:00奇怪,一直強調9.X%,現在又拿55波說嘴
你提的是個統計上的詭辯 你不能把未表態劃歸為不贊成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3:00政府 你憑啥少數否決多數?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3:00
不表態就算贊成嗎?也不對阿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4:00
一般大選愛玩廢票嘛,給你玩啊,公投就知道玩這招很痛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4:00哪個大選舉投票率不到50啪的你說一下好不好?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35:00我不滿意馬支持服貿行不行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5:00
我看看,如果是上電視算輸贏的話,要用無賴那一招
所以 51%是由反對與棄權所構成 如果按照統計經驗 穩輸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5:00公投投票率 50趴=你有25趴就能否決了 你連這都辦不到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36:00真的要推公投就是直接綁年底大選,可惜DPP不敢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6:00
什麼吱吱黨都選不過半怎麼還算贏?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6:00讚成是你自己腦補的 人家沒投票你就知道他讚成?
你們只是把棄權包裹成反對 才能產生支持只有49%的假象
作者:
jackshai (勝機不足就要拖)
2014-03-20 02:36:00佩服以上還在跟原po玩的人...閃成這樣你們也可以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37:00推公投推最久的蔡同榮都罵自己黨不支持他的版本…呵呵呵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7:00
跟他爭啥,沒看到之前有人發文發十幾篇堅持他打臉成功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7:00不好意思 公投設門檻就是要防止濫用 很多國家甚至不給公投
這也是為何即使KMT如此的囧,我還是不會想支持DPP...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8:00的 美國就沒有聯邦層級的公投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4-03-20 02:38:00死蛆嘴臉真是不可長 多塞他們幾個耳光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8:00
吱吱黨就是你不表態他就把你當作是他的支持者把你代表了
你說 贊成不過半 但是反對到底是幾%了 有本事說說看阿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9:00
在一些場合裏面,你會看到吱吱黨支持者一直講政治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39:00吱吱的臉連續被打了4次還嫌不夠腫要在服貿上再被打一次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9:00你也太好笑了 題目就是問你是否反對 我還反對啥
不給濫用 也只是你們針對架構的漏洞來產生的優勢而已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0:00我幹嗎去猜多少人反對 無聊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0:00
有時候他們根本搞不清楚,有些人不講話不是支持你,而是怕被罵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40:00
就是說嘛,連架構都不要有就不會有漏洞了唷啾咪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1:00
核四公投,有連署要罷免立委連署那樣真做點秀還可以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1:00公投根本問題一大堆 只有台灣把他捧上天
我都說了 核四公投本來就是55波 你們只是利用技術漏洞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2:00
>你政府可以把贊成改成否決就好了,不必公投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2:00可以啊 到時不到50趴有人又要翻桌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42:00會說到服貿公投是因為有人說我們不敢公投XD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42:00這技術漏洞聽說是藍綠聯手造成的…蔡公投認證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3:00
你看看,一個門檻就可以讓廢票聯盟在公投場合中消失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43:00
55波的統計數字在哪裡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3:00你當DPP真的想修公投喔XD 那是他在野當然這麼說
不該是50%門檻 而是絕對勝利制 EX:贊成大於反對兩倍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4:00
他說五五波就五五波,已經是90.2%打八折讓利給你了阿,不是八折喔,是六折了,實在是讓太多了,你們9.2該謝主榮恩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4:00我只有20趴投票率 所以14趴就可以決定一切 你不覺得好笑嗎
作者:
ChaosK (三星手機炸飛機)
2014-03-20 02:44:00公投的話要怎麼命題呢? 綁在一起投還是逐項公投?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5:00
本來9.2%輸定了,給你算成55波,還想怎樣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5:00本來就是負面命題啊 你是否反對XX 你是否搞錯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6:00
這不就是擺明你明知公投不過在題目上做文章嘛?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46:00反民選政府本來就該負面命題啊,有啥問題
雖然投票率會有民意適法性問題 但是棄權就是表示隨便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7:00再說一次 公投就是制衡代議民主 本來就該反面命題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7:00
這個一定很搞笑,一定可以上國際新聞原來公投不過台灣就能獨立了
我說過了 公投根本不該用門檻制 而是要絕對勝利這種搖擺不定的議題 根本就沒資格公投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8:00
絕對勝利?那要100%同意喔?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8:00原來14趴就能決定一切 受教了
扯到題目拉,想試問一下~若現在政府有兩個政策再推,且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9:00
襪靠,外蒙獨立公投都比不上這種絕對勝利制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0:00
還要創個絕對勝利制
一是是否贊成對台日版服貿 二是是否贊成台共版服貿請問在絕對勝利制下,公投題目要怎麼訂?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1:00瑞士表示:幹,絕對勝利制哪招啦連瑞士這個愛公投的國家都沒在搞這飛機了…
作者:
ChaosK (三星手機炸飛機)
2014-03-20 02:51:00絕對勝利?幻想的東西有啥好討論...zzz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2:52:00訂的像克理米亞公投那樣吧(攤手)
題目任意訂 但是 贊成或反對 必然要大於另一方兩倍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2:00
門檻喔,就是我要贏的時候門檻要低一點,對手會贏的時候要高一點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2:00要2倍喔?投一輩子都不會有結果吧
這很公平阿 反對只要絕對的33%就能保持現狀 贊成要67所以就該要這麼嚴苛才對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3:00克里米亞那種絕對多數的狀況是少見中的少見,而且還不被承
和選舉不同 法律本來就要"超"多數民意任何55波的法律一定會被幹道翻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5:00瑞士表示:有這回事?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5:00
都你說得算啦,很多人都是這樣想的阿
若反對33%有效,贊成67%有效~那"您是否反對續建核四"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6:00
所以這些人會對於這個社會怎麼不是按照他們想的那樣走而生氣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7:00瑞士公投通過限制歐盟移民的比率是50.3%,瑞士人都接受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7:00
就有靠這些上電視拼初選,你不覺得該給這些人一個機會嗎?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8:00
希望不用初選了,直接提名這些學生,讓它們去改革這腐敗的國家
只能說題目任意定+絕對勝利公投,問題還是會回到公投題目
公投 應該是要替尚未定論的方向做主 而不是將進行中的
已你的假設來說 如果贊成不到67而停建 至少也有33反對
要反對任何事情都要明確的表達出你的意見 而不是搞一些低級的小手段
我的假設例子的勝利條件是"反對方達到67%才算反對成功"
反對任何事情?若此為真,那反對反核跟反核四又有何差別呢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04:00某DARK沒看到之前這裡是如何痛罵連勝文的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3:05:00darkpork,我找到版上有藍色被當大便出來,對賭2000 p幣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05:00
沒有開放薑汁是要怎麼推翻啦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3:05:00這讓我想起半年多前,花果山落人來這邊本來是要看這邊的
如果 不到兩倍 就取修持平 "不做任何結論" 下次再戰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06:00
我看,派學生到國防部要國軍限期三天解除武裝好了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3:06:00笑話,結果還有人敢在花果山貼文說這邊比較理性XD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06:00看來只有人民大公審才是原po要的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3:07:00不賭的話,darkpork你端出來的大便就吞回去吧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07:00
我要投一定要投贏我才投
寫這種文章的好意思說別人文章爛,本文主旨很簡單就是
但是 依照現況 沒有結論就不能續建 因為錢用完了核四會有三種可能 續建 停建 隔日再戰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3-20 03:09:00darkpork? 縮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09:00
這時候要怪"大人"城府太深,只會考慮太多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0:00
政府要支持建,你公投就是要過半還要過門檻來反對政府哪有什麼自己投不贏還要自創停建這個選項
如果有錢的話 應該按照"預算內"執行 預算外已是另回事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1:00
預算就繼續撥阿,又沒有公投反對成功,政府幹嘛不繼續?
不對 如果不做決議 就是做到計畫結束 不追加也不駁回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2:00
有沒有啥公投沒過半,但是有過1/3就可以算是停建的結果阿?
計畫結束不就核四完工運轉?還是您的計畫跟我的計劃不一?
哪來的1/3 你閱讀能力有問題阿 做事態度不要這麼78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3:00
政府編預算給立法院審,他支持建當然可以送阿,幹嘛要步繼續編?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4:00
有沒有公投不過還可以自己扯到停建這個選項的
不對 按照計畫 由於執行生變 無法在原始計畫內完成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5:00
還有分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來分喔,
你這是詭辯 如果你要戰1+1=2 或是辭素這種基礎不在這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6:00
反核的都這樣搞嘛,一個核四可以投幾百次
這樣我會疑惑,目的到底是"蓋核四"還是"花錢蓋核四"?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7:00
還按照原預算咧,真厲害,反對不成就要分來分去有啥用啊
政府可以說今天我有一比5000億的計畫?阿剛好拿來蓋核四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8:00
還要扯這麼多,每一年都要投票你是否同意今年蓋核四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9:00
我想反核四的被人看破手腳真的不是沒有原因
我前面就講過了 我並不反對核能...........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3:20:00第一 對法律無知 就不要隨便評論 ?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0:00
不能一次否決,那我就分好多次投票來卡你阿這不就是絕對無賴制嘛,謝謝我懂了
與其說要按照原定計畫做到完,我覺得是"按照原定預算"做到完才對吧
今天 你一個決議 如果要改變他 不管是擴大或是縮小都是額外意志 以合適的狀況 放者不管結論就是被迫停工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3:00
今天公投會管你這麼細嘛?還會說一定要按照預算來做
因為環境條件改變而導致原始計畫不可實現"核四的現狀"
抱歉 臺灣公共建設你要找出一個不用追加預算的 恐怕…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4:00
以後核四多蓋個房間都要說這已經不是當初的核四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5:00
這是一個有一個新房間的核四,所以要重新公投麻?題目就改成,你是否同意有個新房間的核四應該繼續興建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25:00惡法亦法跟惡法非法本身就不是絕對各有優缺點
你自己去GOOGLE 保守的學派是不承認這類統計科學的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26:00惡法非法法秩序就不穩定,容易雙重標準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6:00
雞蛋裡挑骨頭嘛,你贏不了就接受他,而不是一直想要找機會一直投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27:00惡法亦法壞處大家都知道,好處是法秩序穩定
噗 抱歉 實際上一堆都是統計學 到了量子化一切都是機率
預算跟計畫當然有差 但是計畫不變更的話 亦不得追加
過了一小時,從服貿到核四想回問一下,現在KMT算不算代表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30:00
台灣喔,就是不接受自己會輸的遊戲規則只要有很大機率自己會輸,基本上就會凹,凹不過就反
但是沒人主動發起公投反對的話 當然就是按照計畫方向
但實際上 多數事情是中性的 完全無需公投 只有爭議項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32:00只要有很大機率自己會輸,基本上就會凹,凹不過就反XD
古典物理有被打破嗎?不到光速領域有哪個定律被打破了?我凹了什麼 請具體條列陳述
而且 量子的機率並不是因為真正的隨機 而是觀察境界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36:00
我說凹就是凹,要也是在講台灣,你姓台名灣嘛?不小心冒犯了?
的極限導致以蓋數來表示 拿觀測機率比邏輯機率 嘴炮你沒辦法解釋我就當你是放屁 反正本來就只有這種境界而已 我很習慣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38:00把惡法亦法汙名化的人,當然說話是放屁啊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38:00
不會啊,你眼中是什麼看到也是什麼,我不怪你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39:00
很多人都自以為是,認為他說得就是對的,別人不聽都不行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0:00
然後會對社會上一些不合它們意思的憤憤不平,都認為他們是錯的
你說的太好了 就等你這句很多人都自以為是,認為服貿就是對的,別人不跟都不行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1:00
今天在FB上就看到一堆這種人,不合它們的意就會罵人阿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41:00很多人都自以為是,認為服貿就是錯的,別人不跟都不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42:00這才是現況啊 樓主不然樓主有本事可以去八卦版試試喊一句支持服貿看看?
我不想跟 但是環境結構上 我不得不跟 你不能超現實
所以?? 你不想公投 卻要別人提公投?! 什麼心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43:00現實不就是反服貿的四處鬥?整個PTT都快淪陷了
ㄟ..pet 你誤解我的用法了 我這是嘲諷78用的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5:00
不會啊,你充其量就是自我意識滿出來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6:00
我都沒說啥放不放屁了,你倒是連眼睛都看到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47:00口中有屎也不用上網讓別人知道吧XD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9:00
就奇怪了,FB狂轉,下面的回應也要遮一下吧,哀還好我都有設個政治群組,不必被這些文章洗版
批評猴子盲理濫情 怎麼你拼平別人就不是吐屎了呢(歪頭"你批評猴子"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56:00
我在說FB咧,又怎麼了,你英文名字是FB?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57:00
還是說我FB上有加你好友?那你是誰啊?
字太多了 但我印象中我這篇除了異常酸以外 不使用髒話
而且鄙視用詞和蛆用來侮蔑猴子的是相同等級怎麼 蛆可以侮蔑猴子可以 猴子就不能侮蔑蛆了呢??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3:58:00
然後呢?放屁應該是很文雅的形容詞吧想必你這麼主觀的見解,一定是這樣想的才會脫口而出
作者:
witch (巫婆)
2014-03-20 03:59:00本篇垃圾文好意思說人爛 頗呵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0:00
可是我並不是這樣想,既然你有主觀見解,我也是主觀判定啦基本上口中排泄的定義很廣,我就不知道你為什麼會這麼生氣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1:00
明明都要去睡了,還要特定回應我四行,我也是受寵若驚
所以 我這篇也只適用我的主觀意志來酸你 而且我保證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2:00
當然,你說放屁的時候應該是抱著興奮還是平淡還是緊張的心情呢?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3:00
這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主觀認定一個拿放屁來當形容詞的會高興?
我就是不削 跟你不削猴子時 是完全相同的表情 不行阿?
我不削你時 當然是要用各種充滿惡意的用詞來描述你啦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4:00
那我說我的FB跟台灣你都要參一腳進來問我在說你嘛?是在幹嘛不是不屑嘛,怎麼又很想知道我是不是在說你
我不是那種字HIGH的 我都會邏輯具體舉證你們的低劣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5:00
不要這麼急嘛,我都已經說了FB跟台灣了,你在問什麼呢沒看到前提就在那裏一直問,我當然都解釋了
你突然插入一個莫名其妙的FB 我最起碼詢問一下吧?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6:00
可是你後來又開始說你想用啥惡意的用詞來,我也只能說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7:00
你問一下?你直接說我說你口中噴屎了,可不是問我FB是什麼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8:00
阿你不是不屑我在說什麼嘛?你還要知道嗎?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9:00
很難取悅咧,一下說不在乎一下又想知道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0:00
還被你當放屁的言論,真是的,FB是什麼就是facebook阿
我不削你的"人格"但不會否定你的發言 這是基本教養OK?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1:00
不會啊,還是你自己主觀認定FB是什麼就是什麼囉
反正我不喜歡推文 太亂了 又有一堆人插花 要就回文戰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2:00
明明在說FB,搞得別人跟你一樣看不清楚還以為我跟你一樣在罵人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3:00
這樣不好吧,所以我要回應澄清,我是在說FaceBook啦
你想鬼扯 說給鬼聽 還是自言自語嗎??好吧 看來我誤會了 我為此道歉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4:00
奇怪,明明就是口中排泄,你怎麼會看成口中噴屎呢這我也有錯,不該把FB扯進來讓你誤會了
一戰多 沒時間分離毎個人的論調 容易交叉誤植不能推多行 實在是很煩 都會中斷..........(=_=凸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6:00
這就是bbs不好用的地方,所以要小心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9:00
換成網頁的話也還好,就跟facebook依樣回應方式也可以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4-03-20 04:50:00
群眾又被代表了 經過選票選出來的代議士真的不如2000學生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4-03-20 04:51:00
有的代表性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4-03-20 05:03:00不戰法條這篇真的有點廢...
作者:
TZULIU (消費券收購商)
2014-03-20 05:43:00我想你不懂的是 人文也是講求科學的科學的理論 科學的假說 科學的假設 科學的證明法
作者:
TZULIU (消費券收購商)
2014-03-20 05:44:00人文跟科學並不拮抗
jeremy的程度就是這樣啊!去年王金平事件已經充分展現他的下限給大家知道了
真廢的一篇!人家法條拿出來完全不敢據理力爭,扯一堆!
每次不如你們一就是惡法,公投 都更 這次是兩岸關係條例,真是無言...
那你知不知道 連占星術都是社會科學的一部分??我舉的是社會學中 最常被攻擊的一個學門
各國立法例不同,也是因為制度沒有最好,各國在利益衡量下採取不同制度
你所說的所有社會科學 基本上都經不起任何科學方法不然回答我最簡單的問題 為何各國法律都不同??
你懂什麼叫科學方法嗎?? 就是徹底的一視同仁 不得有差
光是條文中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就有多種解釋方法了,不可能像數學公式一樣統一
就如同你會認同圈地令正當性嗎? 他也是明文法律喔~那就代表 他根本不是科學 社會科學只是講給自己好聽的
你覺得毫無價值也無所謂,但對於政府機關就是要按照兩岸條例玩
用一套專門的條例來規範中華民國淪陷區的各種行為基本上 他的內容不但是粗造且到底是內政部還是外交部?
又來展現程度下限了,你先去翻翻王澤鑑的法學方法論吧
沒錯阿 他是法令沒錯 但就看民眾對這種法令的忍受度
烏克蘭的親俄政策算不算法令? 當然是 結果勒~法令才沒有你想的那麼神聖不可侵 完全是看民眾心情啦!
法匠就是這點讓人感冒 只會說這個要遵守什麼那個要...
我就是很明白的否定你法律的價值 就算是憲法也一樣不然哪來的中華民國 不就是否訂了清朝的憲法(有這事?
你繼續在網路上跳針法律不容各自解釋吧!我要去背各大學者的甲乙丙丁說了,這才是現實會用到的東西吧
媽的寫篇文章投稿都要借一堆書綜覽各家所長,累的要死,結果看到有人在那宣傳法律不容各自解釋
這篇是在說 其實可以擅自不鳥法規嗎 那應該先主張廢除法律制度啊 怎麼只針對服貿啊?
還以為點進來會看到什麼具體法條來打臉勒 結果又是民進黨一貫的空洞理論 乍看之下好像滿腹學問 其實整理出來根本沒有實際被打臉的論述啊
多數尊重少數的尊重不代表要照少數的想法去做,搞笑阿
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就是投票多數決,少數不認同在那邊亂任何事情都搞不成
這些人真的這麼反服貿就去發起公投阿,看看最後哪邊多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03-20 09:42:00跟甲甲一樣 滿嘴多數民意又不敢公投 噁心
等真的公投又不敢啦 話說到底為什麼不辯論一下服貿 只敢喊口號製造恐慌喔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3-20 10:42:00說了一長篇卻啥都沒說,你蠻適合從政XD
作者:
hideo21 (CAMPIONI MILAN!!)
2014-03-20 11:31:00這篇跟棒球版的"祖杰文"有什麼差別?
台灣有選罷法 公投法,真的覺得自己絕對多數,何不一用?
作者: LBgod (這是暱稱) 2014-03-20 15:00:00
政黑不能噓,果然是屎蛆自慰的天堂
並非可以任意無視法律 而是至少要受到大多數公民認可今天 整個服貿 以及你們所聲稱具有法律正統性的法源
已經全都受到多數民眾(信不信隨你)強烈反對因此 你該好好思考 該如何回復民眾對法源的信任(茶
我知道服從多數阿 但我也講了你的尊重少數是死哪去了?
秩序與法律都不是理所當然的 他不是君權神授這種狗屁
法律的正當性必須由政府來維持 政府的施政必須讓民眾相信 政府是可信的 法律是有正義的 否則 明天的台灣
自然就是昨天的烏克蘭 當你自以為帳著法律的保護傘好像是無所不能時 我只能說 就是最大的傲慢愚蠢與無知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4-03-20 19:05:00樓上既然覺得多數名義,那很簡單要不要賭賭看2016總統候選人,有沒有人政見要提廢服貿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4-03-20 19:06:00順便提醒一下,2012總統選舉沒有人政見是上台廢ECFA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