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院長聲明 103年3月21日
一、按憲法第四十四條係總統對於院際爭議處理之規定,與本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
係屬立法院內部朝野黨團之爭議,性質截然不同,金平幾經考量,為符合憲政規定
,未便出席總統依上開規定所召集之院際協商。
二、金平於會前函呈總統報告上開情形,嗣於 總統來電要求興會時,再度說明未便參加
之立場。隨後於曾副主席奉 總統指示來電邀請時,金平再次請其轉達前述立場。
總統二度來電時,金平仍嚴正表明本次爭議根源在於朝野黨團對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審查程序的岐異,目前尋求問題的根本解決最為要緊。
三、金平身為院長,目前正透過各種途徑持續溝通協調,並徵詢朝野各黨意見,必要時,
將於近期召開黨團協商。同時,因馬總統身兼執政黨黨主席,金平籲請主席能體察時
局,傾聽民意,促成朝野共識,儘早解決爭議,讓立法院恢復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