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家商店可以讓中國人移民
三,個人來台灣,立即享有台灣健保。四年後這 3 個中國人可以取得台灣國民身份證,
享有投票權、被選舉權、及服公職的資格。同時,其中國配偶及直系血親可以來台灣依親
(移民)。平均一個中國人可以有五個家人來台依親。
第一點我就懶得反駁了 請看投資比例規範
第二沒開放移民
第三是引用 在台灣居滿三年即可這一條吧
陸配「依親居留滿3年」,每年在台灣合法居住超過183天,可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滿
1年且居住335天,可取得身分證;長期居留期間並可最多出境30天,方便陸配返鄉探親。
看清楚沒 是陸配依親
依什麼親呢 依照"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一章第四條
大陸地區人民除第一次以臺灣地區人民配偶之身分申請依親居留,應親自向內政部入出國
及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提出外,其申請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得親自或委託
親友、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向移民署或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
經政府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或經政府於香港、澳門設立之機構提出。
兩個大陸人是要怎麼依親?????
或許你會說難道大陸人待久不會拿到身分證嗎?
可是你知道有一條但書嗎 (我好想把"但書"放大到50倍)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是台灣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即台澎金馬人民的主要身分證明
文件。
大陸地區人民無論其已來臺灣居留、居住或結婚,在未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以前,均屬
大陸地區人民。
陸資來台工作方式申請臨時居留,我國並沒有開放移民、他們也無法申請成為中華民國國
民。
所以大陸人要拿身分證就只有"依親"在中華民國國民下...
連2.3步驟都跨不過去了的話更別說啥6000億
另外要反依親拿身分證的話請去反現行移民署法規
反服貿沒用 那不是他的範圍
非為法律人 故若有錯誤歡迎指教訂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