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論服貿之經濟效益

作者: kusokiller (士官長)   2014-03-23 00:50:26
這篇是我剛剛PO在八卦版的文章
所以我知道政黑跟八卦是兩個極端
不過我相信兩邊都有想搞懂服貿的人
有興趣的參考一下吧
1.本文使用的方法是為服貿效益找一個上界
因為服貿的效益很難估算 政府也沒有提出真正具有經濟分析的報告
所以確切的計算服貿利益是不可能的
替代的方法是找出服貿理論上最好的情況在此結果下進行討論
舉例來說 你想計算一家餐廳的利潤
你在餐廳外觀察到餐廳一天的客人數有100人
但是你只是在外頭觀察 不知道確切客人點了什麼餐點
但是如果你假設所有人都點最貴的套餐 $500
那此餐廳的營業額最多最多就是100X500=50000了
雖然這個估算很粗略 但是我們至少知道最大值在哪裡
2.以國際貿易理論和簡單的經濟學分析服貿之利
服貿通過後 台灣資本將大量流入中國
而投資在大陸的預期報酬平均而言會高於台灣
畢竟大陸市場廣大 處於經濟快速發展期
如果台灣經濟起飛年代一般 各種投資的利潤是很驚人的
更簡單一點來說 從當地的人民幣定存利率就可以推估這點
由以上推論可知 讓資本從台灣流向大陸是會增加我們的資本報酬的
而投資開放的同時台灣企業當然也需要台籍幹部
這些有能力跨國移動的高階人才也會享受的比台灣更高的薪水
3.服貿之弊
台灣資金大量進入中國時
中國資金也將流向台灣
那到底台灣流向大陸的資金多還是大陸流向台灣的資金多呢?
這兩個值的大小將影響台灣本地的資本報酬和勞動薪資
我認為台灣流向大陸的資金將高於大陸來台的資金
理由如前文所述 大陸畢竟是個比台灣好的投資標的
即使可能有個別強勢產業進來台灣投資競爭
我引用政府支持服貿的說法 也就是如(1)所述設想最佳的情況
台灣的服務業比大陸有競爭力 那麼這個資本淨流量一定得是負的
既然在台投資將會減少
帶來的影響是台灣的資本報酬上升和勞動薪資下降
3.由前兩個推論我們可得知以下兩點
(利)資本報酬在兩地都是上升的 能夠跨國移動的勞工薪資上升
(弊)無法(沒有能力)移動的勞工薪資下降
再次強調 我估計的是最佳情況
完全忽略交易成本、資本流動造成的衝擊等等會降低服貿效果的因素
4.政府說"利大於弊"
代表我們從資本報酬增加和高階勞工薪資上升賺到的錢 大於 無法移動勞工的薪資損失
聽起來很好 賺到的大於損失
但即使我最大化了服貿利益 也相信政府說法利大於弊
這個政策還是有一個問題
這個政策造成怎樣的財富重分配效果
5.誰是可以獲利的人
是資本雄厚到可以誇過投資門檻和風險利潤衡量的人
簡單來說 越有錢的人越容易做到這件事
誰是受到損失的人
無法(無能)跨國移動的勞工多半是社會的中低階層
政府可不可以推動一個讓有錢人受益而窮人受害的政策
當然可以 因為利大於弊阿
利大於弊代表這中間存在某種pareto imprrovement柏拉圖改善
因為利大於弊 所以得利的人有足夠的能力補償受損的人 讓兩方都得到好處
就像開放稻米進口 全台灣的人民從便宜的食物中得到利益
但是明顯的稻農就受害了
而因為利大於弊 我們應該有辦法補償這些稻農
讓我們因便宜的食物獲益 而稻農也因為補償而獲益達到雙贏
不過很遺憾 在服貿協定中似乎沒有什麼補償機制
服貿協定基本上只會讓貧者越貧 富者越富
當然其實這種拉大貧富差距的政策有很多 不只服貿
例如我敢說絕大多數的經濟學家都會反對台灣的教育補助
從知名的"誰是台大學生"文內我們就可以看出教育補助其實也是貧者越貧 富者越富
不過平常經濟學家說話都沒人聽 我也不知道這次寫服貿是不是有人在意就是了
以上內容有錯誤或疑問歡迎指出 讓我有時間會盡量回應 台大經濟四 戴其安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4-03-23 00:52:00
補償機制有歐~但是有沒有錢怎麼用的具體方案就不清楚了
作者: GuessHeart (GuessWhat?)   2014-03-23 00:53:00
補償機制當然不會被在協議裡 那是國內事務 早就有預算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4-03-23 00:53:00
經貿協定 不管那個鐵定都是有利弊的零和賽局 差在中國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3 00:56:00
補償機制要靠國內稅制、政府機關協助這件事情在加入WTO的時候,應該就已經體會過一次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3 00:57:00
其實服貿至此,最重要的其實是我們的弱勢產業輔導機制在哪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0:57:00
所以你主張更加開放大陸資金來台的範圍以吸引陸資更多進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3 00:58:00
如何降低弱勢產業與勞工的衝擊,而不是整天喊不平等談判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4-03-23 00:58:00
YES!該盡公民義務的事的確是這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3 00:59:00
如果真的覺得不平等談判,那就用正常程序毀約或重談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3 01:00:00
ECFA也不是沒有片面毀約條款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05:00
怎麼跟一般反服貿人士很怕陸資進來剛好相反,是嫌進太少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3 01:06:00
反服貿人士還有一派是怕房物價拉高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10:00
國內游資浮濫沒地方去的話,就去炒房地產啊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11:00
讓游資去大陸投資,限制大陸資金來要投資實業不能炒房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12:00
其實也是紓解炒房地產的壓力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14:00
另外,還有投資帶動的貿易,例如台資過去投資,也會有兩岸間產業鏈的情形,就是一地半成品出口至另一地作成品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15:00
這個又是兩岸互相投資以後帶來的生產/貿易機會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18:00
原po經濟四的話,可以修一些國際貿易與投資、國際金融理論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19:00
比較利益法則下,一定有萎縮的產業要釋出資源發展優勢產業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20:00
在這方面,保護主義基本上不是好答案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21:00
只有「幼稚產業論」還有些保護的合理性,但是成果嘛…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22:00
服貿協定是對外的東西,對內怎麼由獲益彌補損失是你用產業政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23:00
策、租稅的財富重分配來做的,而不是用保護主義來做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24:00
貿易協定裡面頂多就是緊急防衛機制,課反傾銷稅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3 01:25:00
至於你收了稅怎麼補貼給受損產業是你在用錢,跟貿易協定無關
作者: gn02827186 (gn02827186)   2014-03-23 03:10:00
當大陸可以投資,錢就不會拿來炒房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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