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亂罪 (刑法第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
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行法的意圖是指行為的目的
學生的訴求是退回服貿 包圍行政院是要求政府出面協商 和顛覆政府差很多吧 其他條件更不用講了
有大大可以指點嗎?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3-24 10:28:00佔著人家辦公室威脅強迫要跟你談判 這不算顛覆政府?
作者:
Hfy0920 (Hfy)
2014-03-24 10:28:00他們憑什麼代表人民?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3-24 10:29:00KevinLiou說違反135、136~~
佔領最高行政機關,不能說沒有讓國家行政空轉的意圖,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3-24 10:29:00都要開"憲法審查會議了"..您說呢
作者: poplin 2014-03-24 10:31:00
反馬的就等著要貼白色恐怖的標簽 除非傻了不然不會這樣吧
沒有違反內亂罪 內亂罪構成要件太模糊就算修改後還是太模糊這群學生就算要占領政府 也沒有意圖完全顛覆只是有妨礙公務而已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4 10:32:00拿走公文不算顛覆政府?
作者:
zick0704 (戰神無雙?)
2014-03-24 10:34:00想太多了~如果強佔總統府就可能~
強暴脅迫 不用直接對人阿 你對物而產生對人的效果就可以構成強暴脅迫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3-24 10:36:00但是佔據行政院呢 這樣不算顛覆政府? 還是闖入民宅?
然後命令你去幫我買早餐 也構成強制罪政府不是民宅 就是妨礙公務
作者:
zick0704 (戰神無雙?)
2014-03-24 10:37:00真的想太多~都說了去佔總統府就可能,你可以去試試看
占領總統府 或軍事設施 就有可能該當內亂罪簡單來說 會該當內亂罪的 是軍方來抓你 不是警方
作者: nevermind56 (無所謂) 2014-03-24 10:39:00
問律師法官啊。法條這麼好懂的話,有必要唸這麼多年?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24 10:40:00
國民黨哪時候霸佔立法院行政院了
作者: sunrise1748 (藍天旁邊) 2014-03-24 10:41:00
國民黨哪時候沒霸佔立法院了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24 10:41:00
這群人還把國旗倒掛+再行政院掛上民進黨的黨旗FB上喊革命 這樣還不算嗎
不算阿 內亂罪那麼重 強暴脅迫的定義自然要限縮顛覆政府的定義也要限縮到實質革命的程度
這是修改前 修改後如cut大所言 抱歉手機不會修文
作者:
Hekate (Sieg Zeon)
2014-03-24 10:52:00這條太重 不可能用在學生 基本上也只是癱瘓行政而已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4-03-24 10:53:00刑100用下去就收不了場啦
癱瘓行政就夠嚴重了,整個國家空轉呢。只是刑100一樣不會出現就是,太重了。
有人幾年前在凱道上開趴 現在法律追溯期還沒過喔要抓也是先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