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大人膝下:
敬稟者:此為兒最後手筆之稟,此稟果上新聞,則兒已不在立院者久矣。兒攻占政院
多費唇舌不足惜,此次之事,未曾稟告大人,實為大罪。故臨革命特將其怕死之原因為大
人陳之。
竊自服貿付審以來,淩虐我台人無所不至。迄於今日,經濟逼迫,外交打壓,已在目
前。馬囧政府猶不願實心改良政治,以圖強盛;僅以逐條審議之空名,迷惑國人之視聽,
必欲斷送台人之土地於外省人,然後始大快其區長之心。是以馬囧府一日不去,台灣一日
不免於危亡。故欲保全台灣,必看革命推翻,此固公民所共知也。兒蓄此志已久,只以時
未至、門未開,故隱忍未發。邇者南北各校諸同志共謀起義,以撲馬政府,以救台灣。台
灣之存亡,在此一舉。事敗則台灣不免於亡,數十萬鄉民皆免於死,不特兒一人;如事成
則四萬萬黨工皆生,兒雖起訴亦樂也。史以大人愛兒切,故臨訴前懼此不敢不為稟告,但
望大人以國事不心,必憂兒之訟,則幸甚矣!
夫男兒在世,不能建功立業以強祖國,使同胞享幸福;奮鬥而爭訟,亦非大樂也。且
為台灣而死,亦義所應爾也,兒今已廿有六歲矣,對於家庭本有應盡之責任。只以國家不
能保,則身家亦不能保;即為身家計,亦不能不於訟中求生也。兒今日極力驅中,盡國家
之責任者,亦即所以保衛身家也。他日革命成功,我家之人,皆為台灣新國民,而子孫萬
世,亦可以長保無虞。則兒雖免於爭訟,亦含笑於社會所矣!惟從此以往,一切家事均不
能為大人分憂,甚為抱憾!幸有違停、非凡諸兄在,則兒或可稍安於黨部也。惟祈大人得
信後,切可過於傷心、憂慮,以礙福體,則兒罪更奀矣。幸諒之!
茲附上致未知女友信一通,俟其到看守所時面交,並祈得書時即遣人赴庠序接其歸寧
。因彼一人往北,無人照料,種種不妥也。如能早歸,以盡女友之職,或能輕兒不孝之罪
。臨訟,不盡所言,惟祈大人尋覓訟師,以求兒脫免牢獄之苦,若兒將來壁歸,乞善導其
愛國之精神,以為將來為黨報仇也。臨書不盡企禱之至。敬請
萬福金安兒渭陽赴院前一日稟於台北城
家中諸大人,及諸兄弟姊妹、諸嫂、諸侄兒女、諸親戚統此告別。
(幹,之前寫的二月政爭沒幾個人看,這件事再不落幕,我只能改文章來娛樂大家了,不然
寫其他文章都迅速被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