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根本是民進黨那套UN FOR TAIWAN嘛
有什麼樣的主子就有什麼樣的猴子
兩岸三小的條例要立法
OK很好
那誰負責立法?
挺服貿的人 反服貿的人 還是學生?
然後又是誰去監督立法的人?
別跟我說中立的人
連司法都一下子死一下子活了
還有什麼叫做中立?
告訴你就是立法委員立法啦
看看雙子星
立法委員立法就真的能監督 會比較好嗎?
罵新聞局罵個要死 摧生了NCC
結果咧 繼續罵NCC
罵軍審罵個要死 軍人改成一般法院審理
結果咧 司法又死了
光是一個ETC 當時政府(幹!阿扁又來救援了)官員
都可以收個水果禮盒護航某財團過關了
(幸好政黨輪替郭瑤琪被抓去關了)
你覺得這個三小監督條例是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