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破解反反懶人包

作者: applejone (haha)   2014-03-26 18:42:18
http://tinyurl.com/l3ucup3
Puma Shen
網路上很多反服貿懶人包,也有很多是針對反服貿的懶人包所提出的「反反」懶人包。事
實上,服貿非常複雜,看懶人包並沒有什麼錯,因為服貿就是必須由專業人士出面講給大
家理解的東西,不看懶人包,難道要叫大家自己去看那個看不懂的開放表?雖然「資訊透
明化」原本是政府應該要做的事,但既然政府只有一個不斷自婊的報告,我們只好自立更
生。
我先說我的立場:我贊成貿易條款的訂定,但我反對黑箱作業,也反對隨隨便便地跟一個
對台灣宣稱主權的國家做出貿易協議。我們遲早要面對中國,但不代表我們跟他們每次談
判就要脫光衣服。現在談判的結果,我根本合理懷疑中國持有馬英九的裸照。
以下我們來看看這禮拜的各種攻擊。完整的論述正在由團隊產出,這邊是我自己的意見。
1.幹麻要「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服貿協議根本不是法律啊!
就是因為不是法律,所以我們需要一個轉換過程。這個轉換過程就是立法院的審議。立法
院審完了,才對台灣這塊土地發生效力。有人會說,不是有法條說放在那邊備查就好了嗎
?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因為那個法條是指在「特定情況」才能備查,但服貿完全不符合
那個特定情況。很多懶人包都只故意擷取那個「特定情況」,非常靠邀。
那我們該怎麼辦?我們翻遍法條發現:竟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可以用!所以連「怎麼審」
我們都不知道!這根本耍白吃啊,比賽沒有規則要怎麼進行?所以不要再討論要不要逐條
審(這在委員會和院會也不同,也跟立法委員專業度有關),先把法律訂出來,法律就會
告訴我們怎麼審,這個法律,就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這個條例很重要,因為除了立
法事後的審議,行政機關在跟外國協商時,立法機關更需要有一個法律,讓他們有「事中
監督」的機會。
2.沒有黑箱啦!公聽會召開很多場耶。
有一個裸照被拿走的黨,在協議都簽完之後,三天開了八場公聽會(這不叫敷衍,什麼叫
做敷衍?而且還是被逼的)。而且重點是公聽會的時機,應該是在簽協議「之前」而不是
「之後」。你說這是國家談判機密,那你可以用公聽以外的方式啊?我們可愛的行政機關
怎麼做呢?有啦,他們有隨機打電話問幾個產業,說:「嘿嘿,你覺得服貿怎樣啊?」,
打完之後就說他們不黑箱了。這是哪們子的討論,哪們子的保護?這樣又要怎麼建立受害
產業的救濟機制(事實上也沒建立)?
我們來看看薛琦怎麼描述當時簽服貿的「公開」:「...我問他有沒有針對印刷業開過公
聽會。他說沒有,但他相信印刷業者會「很高興」。還另外說「太多行業,要做這麼多調
查研究,做不完」
這不是黑箱,那什麼叫黑箱。
3.學生訴求不一致啦!改來改去。
學生訴求不一致,那是因為立委的關係!剛剛在第一點說過,因為沒有法律,所以立委們
只好自己生一個根本不存在的「逐條審查」。結果事後因為沒有逐條審查(30秒事件),
引起廣大民怨,馬上就有人號召:「給我逐條審查!」所以為什麼喊逐條審查?因為立委
們去年自己說的啊!
後來一翻法條,發現靠杯,哪有什麼逐條審查?所以馬上呼籲「制訂法律」,然後在制訂
法律之前先把服貿「退回行政院」,你問我為什麼退回?廢話,沒有法律可以審,你當然
要退回啦(不過其實精準一點的用語,是要行政院撤回)。
所以,學生從頭到尾就是要求「遵守對人民的承諾」和「遵守程序正義」這兩塊,說不一
致的顯然是中途加入論戰,沒有搞清楚事件歷程。
4.在這邊一直拖,又不審,影響國際信譽啦!
老實說,你一個國家沒有法律可以審服貿協議(這代表著欠缺民主正當性),這件事比較
丟臉。然後國外記者都知道這件事了,如果你硬要放在立法院審,這才叫做「影響國際信
譽」。更重要的是,一堆國家都是簽好幾年的,我們那麼著急是什麼巫術?
5.不簽的話,就不能加入TPP,就不能…
不要再被恐嚇了。事實上要進入TPP沒什麼中國因素,是台灣自己問題比較大。還有馬總
統說什麼人家韓國都跟加拿大簽了自由貿易協議,台灣不可落後韓國。如果是這樣,那代
表我們應該去找加拿大簽,才叫做「不落後韓國」啊,突然找一個對我們主權有覬覦的國
家簽,然後威脅說不跟他簽就沒人要理我們台灣了,神邏輯。
6.跟紐西蘭簽的時候怎麼沒看你們這群暴民出來?
紐西蘭和我們經濟互補,你覺得紐西蘭人會來台灣賣肉羹麵嗎?紐西蘭的經濟結構跟中國
差異甚大,況且紐西蘭來台灣的是比我們技術更好的產業,這才叫有助競爭。而且,當時
紐西蘭過來的,很多都是我們不熟悉的產業。
姑且不論統戰問題,重點是服貿對台灣產業影響有多大?如果夠大的話,受益和受害的產
業該不該出來參與討論嗎?所以還是回歸一句老話,兩岸服貿黑箱就是黑箱,拿紐西蘭來
比,箱子就會變成透明的嗎?
7.我們早就開放了啦!中國還不是吃不掉台灣?怕什麼?學生只是怕競爭啦!拒絕鎖國!
我們產業很多比中國好,所以現下一堆開放的沒那麼害怕(例如餐飲)。然而,服貿開放
的很多跟你有沒有競爭力實在沒什麼關係。有些部分就是很單純地中資入侵,又沒有控管
好(有些只控管人數,有些只控管總量),漏洞特別多。這跟有沒有競爭力有什麼關係?
人家把錢放在你面前甩,你卻高喊:「我好有競爭力,我不屈服!」這是演哪齣?看看已
經實質中資的某個報紙對台灣的影響,你說「沒關係,我們都超有競爭力!」,然後每天
回家上網看中時電子報,是有沒有那麼不協調?
還有,學生怕競爭?其實學生是最不怕競爭的一群,因為他們有思考能力,有行動能力,
這些人有競爭力,根本不怕開放。學生擔心的是台灣的未來,而一堆懶人包只關心學生的
膽量。說真的這種「你們怕了是不是」的喊話實在有夠中二。鎖「國」論也不知在演哪齣
,但終於有懶人包公開承認台灣是個國家,予以掌聲!以後懶人包要精準一點,記得寫鎖
區啦!
8.學生造成社會動亂,股票下跌,浪費社會資源啦!
我們在沒有法律之下不斷地通過兩岸有關的政策,這樣「違法的便宜行事」,就必須付出
社會成本。程序上的正義既然不遵守,原本社會就要付出相等代價。歷史上任何的正義都
是用社會資源換來的,你不認可用社會資源換取正義,請你去一個不允許用社會資源換取
正義的國家,很近,游泳勉強可以到。
還有,媒體是獨立的,媒體要怎麼播報是他的自由,並無浪費之實,倒是作假新聞一直讓
大家澄清比較浪費社會資源。立法院的冷氣少開了幾天,節約電力,破掉的門窗不要說什
麼浪費納稅人的錢,如果學生違法且必須負責,那麼就直接承擔,不好意思花大家的錢啦

還有,不要忘記一件事:如果沒有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違法在前,社會幹麻動盪?請找一
下動盪的源頭好嗎?現在的情境就是在怪大雄浪費多拉A夢的道具,卻不怪胖虎的施暴,
更不怪支持胖虎施暴的群眾!奇怪耶你!
9.釋字329說…
不要在靠杯釋字329了。很多人是只看解釋文不看理由書,也不看不同意見書。大法官解
釋要體系解釋,不是文字解釋,法律系大一有教,不要再說什麼你的法律系朋友跟你說什
麼,那他一定不是法律系的,而是隱身在民宅之中,只有投票才會出現的9.2。一句話,
329其實對這個案子,幫助不大。
10.不要逢中必反啦!
中國的政治會操縱經濟,中國經常會侵害人權。這不是逢中必反,因此對於黑箱的兩岸協
議,對於人權侵害,身為公民的大家都會自然而然地感到害怕,或說至少謹慎。今天在議
場的學生們,很多是支持陸生健保的戰友們(我自己也是),也有很多在幫陸籍配偶爭權
益的團體,為什麼?因為人權是一定要維護的。今天中國有他不好的地方,我們必須要反
對這些不好習慣的複製,我們要提防任何人權的侵害。不同體制內的文化衝突要不要謹慎
?要。涉及主權的親密協定,要不要透明?要。如果將來中國勞工在台灣被欺負,要不要
替他們發聲?要。
會說什麼逢中必反的,就是典型的沒有瞭解別人就開槍。這種人通常會打到自己。
11.學生何以能代表多數民意?我就是反對!
學生訴求的是什麼?「要遵守程序正義」,還有「不要黑箱」,另外還有「立法委員不要
被黨操控」。這不是什麼多數民意,這是追求法治精神。「沒有法治,就沒有民主」,這
好像還是馬英九前幾天說的。
學生訴求法治,要求透明,說這不是多數民意?原來我國多數民意是「要黑箱」,「不要
遵守法律」,還有「立法委員只要聽黨的指揮就好?這是跟與我們簽約的隔壁鄰居學得嗎
?學得真像。
請不要再故意操控民主話語。事實上,破壞法治=破壞民主。這群學生在追求法治,在追
求民主。這個法治甚至已經不是立法層次,更有可能必須提高到修憲層次才能解決,這又
是後話了。
12.憑什麼佔領立法院?那以後我不爽是不是也可以去佔立法院?
如果今天國家不斷違法,你卻沒有辦法制衡,當然你也可以佔領立法院。如果今天國家守
法,你依照正常管道也可以發聲,你當然不可以佔領立法院,這個道理叫做「公民不服從
」。有興趣可以上網查詢,這邊不多說。
國家有沒有違法?有。那我們還有什麼其他管道可以制衡?罷免?罷免法是戒嚴時代的,
根本無法運作。在自由廣場靜坐?上次靜坐的都有人自焚了,政府不但理都沒理,還把靜
坐的起訴。告訴我,還有什麼辦法?
有人說自由民主國家才不會如此。確實,自由民主國家有正常管道,也沒有政府打壓,而
台灣正是因為自由民主出現問題,所以才會出現佔領立法院,不要倒果為因啦!這次的行
動,明顯展現了憲政上的危機:國家違法,卻沒有辦法制裁。
13.攻擊行政院幹麻啦!
如果你看到這邊,你應該有發現一件事:行政機關是大黑箱,立法機關是小黑箱。立法機
關是不遵守法令(根本沒有法令)也不跟你說,而行政機關是整個簽約都在偷偷摸摸。如
果你問我318當天要佔哪裡,其實我比較想佔行政院,因為整個協議是他去搞的啊!要從
立院撤回服貿,也要行政院來弄啊!最大黑箱在那邊沒人佔,多可惜。
不過事實上,佔領立法院比較ok,是因為有國會的保護,而佔領行政院是會直接出現警察
鎮壓的(事實上大家也看到了),但是兩個的佔領基礎並沒有任何差別。所以當你說「佔
立法院可以,佔行政院不對啦!」時,要嘛就是完全沒搞清楚服貿狀況,要嘛就是單純傲
嬌。
14.被打活該啦,警察幹得好!學生違法就是該處罰!
很抱歉,學生違法和警察暴力執法一點關係都沒有。
第一,學生知不知道自己違法?知道!抗議活動本身經常就有「違法」成分在裡面,尤其
是公民不服從權的行使。在那邊說「我贊成公民不服從,但不要違法」,就好像在說「打
籃球可以,但不要犯規」。如果不要犯規就能贏球,我也願意,不過我比較笨,請教我該
如何做?
第二,對於違法就一定可以使用暴力?當然不行。如果學生躺著不走,沒有抵抗,那警察
就只能抬離(用最輕微的手段),但不能毆打。有些人會說:「學生一定有怎樣啦,不然
警察幹麻不慢慢抬就好?」首先,已有極多的人證物證告訴我們現場的真實狀況,而且更
重要的是,警察急起來使用暴力驅離是因為「有人要求在時限內清場」,導致暴力的使用

這早就逾越了比例原則,不可能有疑慮,不要跟我說國外警察也很暴力,如果你要說這個
,請你也一併說明國外抗議者是使用汽油彈。
15.他們都是被民進黨操控!
這真的蠻靠邀的。假設你今天打籃球,有人走步裁判都不吹,某隊進球裁判都說不算,結
果林飛帆在旁邊,挺身而出罵裁判,你卻說:「大家小心!他是被民進黨操縱的!一定是
民進黨自己以後要推人選裁判!」結果大家聽到之後覺得頗有道理,繼續坐下觀賞這有問
題的球賽,你不覺得這超違和的嗎?到底是不是民進黨很重要嗎?
況且,黑島的訴求一直領先民進黨,一直到前天民進黨才妥協。這個案件,民進黨完全是
後知後覺,現在看來,我看投民進黨的可能還會變少,這是哪們子的選戰思維?你們這些
製作懶人包的大人,一天到晚罵大學生是只會上網、打電動、看韓劇跟交男女朋友的草莓
族,又說他們不認真上學,教授叫不動他們。結果,當這些孩子因為法制被破壞而走上街
頭你卻又說他被教授煽動,被政黨利用,你們這些大人搞的我好煩啊。
你覺得這幾個學生是都敏俊嗎?有超能力嗎?有「都」到可以把那麼多人叫上街頭嗎?今
天上街頭就是為了一個法治,一個正義,如果學運的訴求不合理,你管他是民進黨、國民
黨還是全民最大黨,現在的大學生會理你嗎?科科。
八卦也有相同一篇文章 推爆了 不過我懶的刪推文
不曉得各位怎麼看呢?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3-26 18:44:00
就是詭辯學生可愛 政府錯在先
作者: pttacc   2014-03-26 18:44:00
我看到黑箱作業,就end了... 樓下呢?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03-26 18:45:00
END朕知道了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4-03-26 18:45:00
鬼扯,要是佔領政院時發生重大事故是你要負責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6 18:45:00
我看到黑箱作業,就end了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3-26 18:45:00
看到妻歌,難道不知道請神容易送神難嗎?何況是瘟神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03-26 18:46:00
推是看你打這麼多字,辛苦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6 18:46:00
政府在簽之前就有與業界溝通徵詢意見 你不知道?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4-03-26 18:46:00
看到裸照決定繼續看下去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6 18:46:00
服貿非常複雜,看懶人包並沒有什麼錯 END
作者: WBC5566 (世界經典5566)   2014-03-26 18:46:00
po政黑做啥 這邊都支持啊 去po吱八版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6 18:47:00
服貿非常複雜,看造謠用的懶人包就是錯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6 18:47:00
好像我是最快的=-= 第二行END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3-26 18:47:00
那前陣子被訪問時,服貿內容一問三不知的反服貿學生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3-26 18:47:00
又是各通篇錯誤,我還是要抗議版主不准我詐欺版友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3-26 18:47:00
光是第12點 你的認知就有錯誤 所以34點就不用看了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3-26 18:48:00
END 辛苦打這麼多字 and "這麼多人叫上街頭">>>多少?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3-26 18:48:00
是喔...我認真看完反反反的定義看了一陣子XD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3-26 18:50:00
這一篇文章值 13 Ptt幣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3-26 18:51:00
第5點 美國商會一直在催促馬政府通過服貿 他們才支持台灣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3-26 18:51:00
辛苦打這麼多字????? XDDDDDDDDDD
作者: CTgogogo (中華加油)   2014-03-26 18:51:00
撲馬喔 他還是乖乖教刑法就好
作者: linchenjuin (宸宸)   2014-03-26 18:51:00
可笑的論點 隨便講都能鞭到體無完膚 但吱吱聽不懂人話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03-26 18:51:00
說真的你說挺服的答案跳針,但原因是你們的問題也跳針
作者: linchenjuin (宸宸)   2014-03-26 18:52:00
看到TPP就快吐血了 後面還扯佔領立法院行政院
作者: gacktyori (好累...)   2014-03-26 18:53:00
15點太有趣了,原來大學生不上網不打電動就只剩走街頭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3-26 18:53:00
第7點 台灣一大堆中資報紙(包含你們最愛的蘋果) 難道你們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3-26 18:54:00
就沒有三民治看了嗎? 三民治有被併吞、消失嗎?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3-26 18:55:00
我看到「我先說我的立場」我就END了= =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3-26 18:55:00
12點就錯了 所以89點也不用看
作者: wskn99 (WSKN)   2014-03-26 18:56:00
立法委員不要被黨操控,操控最兇的就是民進黨ㄟ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3-26 18:57:00
同上 第10點以後完全沒有意義全部看完回完 我覺得自己像白痴...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3-26 18:58:00
XDD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03-26 18:59:00
我回了很多吱吱之後,也覺得自己像錄音機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6 18:59:00
這篇光用邏輯還蠻好破解的,不過讓那邊去爽吧XD
作者: dosa740612 (Dosa)   2014-03-26 18:59:00
北檢那有大德說200多件告警察傷害罪跟重傷害
作者: wskn99 (WSKN)   2014-03-26 19:00:00
我好奇你的智力測驗成績是多少?
作者: dosa740612 (Dosa)   2014-03-26 19:00:00
雖然說有點奇怪 但很有可能告成功...
作者: ilyvonne (四物雞)   2014-03-26 19:00:00
第二段就錯了,其他還要看嗎?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6 19:01:00
告警察很有可能成功?能解釋為什麼嗎?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3-26 19:02:00
你要不要順便講一下言論自由阿 只准自己反 不准別人支持?
作者: destinycode (destiny)   2014-03-26 19:04:00
支持服貿就是反自由 當然沒有言論自由 吱~~~~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3-26 19:04:00
什麼特別狀況,他真的是律師?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3-26 19:05:00
請問一下兩岸人民條例第五條,行政院核定送立法院備查這是怎樣的特別狀況啦,哇靠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03-26 19:06:00
http://miupix.cc/pm-LO486F 印刷的公聽會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3-26 19:07:00
總統準備賣台的特別狀況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08:00
1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五條第二項就有區分什麼狀況下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09:00
審議 什麼狀況備查 翻遍法條找不到是自己的問題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3-26 19:09:00
據說他是律師?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6 19:10:00
這次學法的真的讓人看到甚麼叫沒有底線..........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6 19:10:00
這個叫破解?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11:00
至於要怎麼審議 那是屬於國會自治事項4前面就講了 翻遍法條找不到是你自己的問題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03-26 19:12:00
5-1也說,不得簽屬涉及台灣公權力議題的協議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12:00
5 TPP加入要全會員國 請問會員國有多少敢不聽PRC意見?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03-26 19:13:00
要立監督條例?你教我怎麼立
作者: happyweina (玫瑰騎士)   2014-03-26 19:14:00
於是又跳回恐中統獨的意識形態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14:00
6 請問受害產業有派代表跟學運站在一起嗎?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16:00
7 叫夜郎自大 以為陸資很稀罕這塊市場?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17:00
我方開放64項 其實不少是已經開放的東西 來多少陸資?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6 19:18:00
樓上超級認真,不如回文然後更詳細點留下一個見證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19:00
臺灣對大陸超WTO待遇19項 大陸對臺是80項
作者: tiffa (開始新的旅程)   2014-03-26 19:19:00
hello 樓上的 我把你的回文回給PUMA喔 讓她看看怎麼被打臉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20:00
臺灣有可能自外於東亞的經濟嗎 如果不行 那這待遇不好?不要 我只想打屁 不想惹禍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21:00
我幾乎不用臉書就是怕暴民
作者: tiffa (開始新的旅程)   2014-03-26 19:21:00
言論自由 放心的 導正視聽 我幫你姑隱其名
作者: tiffa (開始新的旅程)   2014-03-26 19:23:00
因為有些點我也是對他的看法有疑問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29:00
我還是不希望轉 THX 咕狗一下就知道原作者了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0:00
10 當所有條文附件都公開時 要指控會侵害人權的話請明確指出哪些條文或附件內容會造成如此結果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6 19:31:00
這次學法的真的讓人看到甚麼叫沒有底線XD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2:00
11 是否違反程序正義 那其實也是算國會內部問題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3:00
違反程序正義的話 其實體制內也都還有方法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4:00
今天並沒有窮盡體制內方法就直接以這種方式做訴求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5:00
那代表是直接定位自己是絕對正確無誤而沒經過體制內所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6:00
有方法來驗證自己的意見是否正確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7:00
如果認為黨意大於民意 那其實可以試著發動罷免給予壓力雖然幾乎不會過 但那其實會變成反向的民意表達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8:00
罷免的強度代表反對服貿民意的表達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39:00
12如11 13集遊法 而且協議如何簽本來就是行政權的範圍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40:00
代表民意來審查監督的則是立法權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41:00
14可以去看佔領華爾街 那些人也很和平 而且佔的還不是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42:00
國家機關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6 19:43:00
15不談 各有定論
作者: tiffa (開始新的旅程)   2014-03-26 19:46:00
got it 但放上來的言論本就可受檢驗和公評 我覺得你的邏輯
作者: tiffa (開始新的旅程)   2014-03-26 19:47:00
很對 應該可以讓他們思考下自己是哪方面跳針或有漏洞
作者: Wurnt (當年那夢的畫面)   2014-03-26 20:03:00
知道了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4-03-26 22:14:00
好像有些9.2以為自己比沈律師行?寫一篇來反駁如何?你寫不出來啦你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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