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ins (Paragraph 11, confirm)
2014-03-27 07:45:41甘地當年因為不合作運動被送上法庭時,
不但當庭承認罪狀,
並且當場請法官以合乎法律的最重處罰方式判處他刑責,
並且願意服刑,從未試圖逃避自己的責任。
相對來說,台灣目前這些熱血青年則是妄想自己做啥都行,
並且不用付出法律上的責任。
作者: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4-03-27 07:47:00這邊的人我都不認識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3-27 07:47:00台灣版的根本丟臉。國外版是去接受處罰以顯示這法律有多荒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3-27 07:48:00謬。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27 07:49:00台灣熱血青年: 我只是路過的,這裡的人我一個都不認識!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3-27 07:49:00梭羅不繳人頭稅也進去蹲,隔天親戚偷偷幫他繳。
作者: sulaQ 2014-03-27 07:49:00
你可以去看看wiki上面對"公民不服從"的說明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3-27 07:51:00馬丁路德金恩在「來自伯明罕的信」也有提到。
所謂的公民不服從. 不服從 的精神在於必須接受法律懲處如果做甚麼事情結果都不會被法律制裁的話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27 07:53:00看到簽名檔,倒想推薦一本書,馮內果的第五號屠宰場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27 07:54:00和最近的議題沒關,純粹只是聯想到這本好書
違法也凹成合法的話. 合法 就沒有服不服從的問題啦...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3-27 07:55:00電影美國隊長2,不妨找些有趣的事情做免得整天被這些主流民意給搞昏頭
作者:
ufos (玄狼)
2014-03-27 08:03:00那些在現場教公民不服從的教授,絕對沒說過這次是合法的!
作者:
ufos (玄狼)
2014-03-27 08:04:00只有說獨裁政權下有權力這樣做,沒說現在是獨裁,也沒說合法...萬一出事了都是學生自己腦補...
咦? 議場裡的學生有哪一個敢厚顏無恥的說自己合法佔領?
說到台版抵抗權~~我倒是記得行政院對立法院行使抵抗權的那件往事...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4-03-27 09:45:00沒錯,問題是在判刑怎麼裁量,
作者: sulaQ 2014-03-27 09:55:00
裁量權是在法官手上.........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4-03-27 10:09:00是的,問題在法官有沒有引用公民不服從的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