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MT (vc15kb8)
2014-03-28 01:06:29學生的論點說真的我搞不太懂 要搞一個兩岸條例監督基制 先審再簽 問題是條件擬好了之後根對方談判 如果對方不同義退回 我方又再重擬 又審查 再跟對方談 又喬不攏 又退回 又重擬 又審 談完都民國幾年了 而且我覺得如果有監督條例 人多意見就多 談判的空間一定更小 為何不直接2黨都派代表去談就好呢?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28 01:09:00兩黨不可靠,還要有「民間公正人士、法律專家、產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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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To (這就是人蔘.....)
2014-03-28 01:09:00很多國家都審完再簽...3F你腿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3-28 01:12:00審完再簽才是條約案的常態
作者:
LieTo (這就是人蔘.....)
2014-03-28 01:13:00那你先跟我簽好了 我給你10元 你給我100 我們簽完再審 @@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8 01:14:00自由電子報- 美韓當年先簽FTA 才談美牛議題統媒不可信嗎?呵呵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3-28 01:14:00國會又不是專家組成,就算審完後授權方式,讓行政部門有一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1:14:00民間公正人士、法律專家?這些不就民進黨外圍團體XD
作者:
LieTo (這就是人蔘.....)
2014-03-28 01:15:00看看內容吧...韓國之前也不是在抗議李明博?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8 01:15:00結果美牛還是進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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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3-28 01:15:00行政機關不經國會審就直接簽的條約,簽完送到國會常會被電爆,以前國際公法老師(死忠9.2)上課舉過很多國外實例,但我考完期末就還他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3-28 01:15:00個討價還價的空間,他們也不知道該給多少才適當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3-28 01:17:00打錯了,簽完再審才是條約案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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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8 01:18:00被國會打槍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某批人自知少數國會打不了槍就開始亂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3-28 01:19:00一個有運作機制的國會,在碰到行政機關亂簽約時,其實可以透過故意不訂定相關國內法規,令條約無法實踐,藉以制衡行政機關,讓它不要亂來。很遺憾台灣的國會多數和行政機關是同步的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1:20:00但也不能非法佔領立院政院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8 01:20:00遺憾啥,不就選不贏而已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01:21:00歐美日可沒這種玩法就是選不贏才搞暴民政治要脅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8 01:21:00自己修的憲害自己萬年在野怪別人嗎XDDDD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3-28 01:21:00我僅就學理上說明,要跳針其他請不要對著我,謝謝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8 01:23:00遺憾又不是我說的
作者:
LieTo (這就是人蔘.....)
2014-03-28 01:24:00沒有人在說占領立法院的合理性...只是在說是先審還後審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3-28 01:28:00我只是要說明理想情況下,其實不需要擔心行政機關亂簽人民不能接受的條約,因為會有國會制衡。但現在顯然許多人不相信台灣國會有這功能,這只是中性的論述,不要像刺蝟一樣亂刺人
作者:
LieTo (這就是人蔘.....)
2014-03-28 01:31:00這邊還滿多會刺人的 不喜勿入囉 @@...
記得之前新聞不是說韓國就這樣 也是談了好幾年還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