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
『台灣獨立』的實質意義是什麼??
如果要求的是一個『主權獨立,人民自主』的國家
現在的中華民國『已經』是了呀...
我們可以有自己的選舉,自己的法律,自己選擇統治者等等...
如果要求的是『國際認同』....
難道,國際間會因為你的名字從『中華民國』改成『台灣國(或太陽花國?anyway)』就會突然從不承認變成承認了??
現在國際多數不承認你是國家的原因就是因為對岸啊...
根本不是你台灣(或中華民國)事實上是不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只要對岸的反國家分裂法存在,只要對岸仍舊還認為台灣是大中華不可分裂的國土之一...
那你改一百萬個名字...
國際仍舊不會認同你是『獨立國家』啊..
尤其對岸越來越強,這種『因為對岸的關係而不認同你是國家』的情形只會越來越明顯..
那『台獨的實質意義』在那呢?
要主權,早有了..
要國際認同,那是和名字無關,且不可能的事情...
唯一有差的,就只有對岸有沒有一個『合法的理由』來對你動手動腳...
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究竟做來幹嘛呢??
除了精神勝利以外還有別的『實質』好處嗎?(認真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