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七日,聞學匪退,一則以喜,一則以憂,東華大學校長要求,不可作秋後之算帳.
最近常發文如鄙人者,必然更有所論列.由於,獨於此事有不得不發之言也,故作此篇.
稍微模仿一下梁啟超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之後還是用現代說法吧.
http://n.yam.com/cnabc/fn/20140407/20140407216578.html
東華大學校長吳茂昆表示,大學期中考無固定時間,是否延期考試或補考、補課都由教師
決定,校方不會干涉;這次事件可能會決定台灣20、30年後的發展方向,值得全民共同深
思反省,並且去理解和認識年輕人的想法,也希望行政單位或立法單位不要對學生秋後算
帳。
筆者特別把這位挺所謂學運東華大學校長言論拿出來批評.
話說筆者畢業於國立大學後半段,但不是東華大學.
很高興筆者母校沒有什麼教授或校長參加此鬧劇.
筆者以前大學親綠親藍教授都有,哪時學生還一堆參加阿扁手牽手護台灣遊行.
這次事件可能會決定台灣20、30年後的發展方向,沒錯.
吱吱所作所為不斷挑戰台灣人的民主常識,這次非法佔領立院政院更是台灣史上紀錄.
1.這次所謂學運創下台灣史上非法佔領立院時間最久紀錄.
2.這次所謂學運創下台灣史上首次政院被非法佔領紀錄.
其他細項就不多提,光這兩點就能讓這次學運對台灣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也希望行政單位或立法單位不要對學生秋後算帳?此言差矣.
政府悍衛法治國家尊嚴,依法行政起訴非法佔領立院政院學生,合情合理,非秋後算帳.
之前有人轉載某吱學者文章,拿立委效率不彰作為非法佔領立院藉口,全是狡辯脫罪之詞.
更別提什麼狗屁公民不服從,體制內手段已經窮盡這種鬼話.
拿什麼當年以已開發國家加入不妥,這完全是當時蔡英文作的事.
蔡英文在民進黨執政時,擬定兩岸協商不用立院審議,那時沒人批評.
國民黨政府沿用此規定卻被批評,蔡英文答以時空背景不同.
確實是時空背景不同啊,蔡英文擬定兩岸協商不用立院審議時民進黨執政.
現在政府沿用此規定時,因為是藍軍執政,當然會被綠軍批判,蔡英文誠哉斯言!
同樣一條法律,民進黨執政時可用,國民黨執政時不可用,令人嘆為觀止!
正如邁爾斯定律所言,屁股決定腦袋,職位決定立場,西哲邁爾斯誠不我欺!
既然政府法辦非法佔領立院政院是悍衛法治的民主行動,那量刑該如此才好呢?
答案是比照邱毅標準.
http://zh.wikipedia.org/zh-hk/%E9%82%B1%E6%AF%85
高雄高分院在2006年依照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判決邱毅有罪,案件上訴經過最高法院審理
後,最高法院在2007年3月22日將上訴駁回,邱毅被判處一年又兩個月的有期徒刑定讞,
邱毅揮司機開車衝撞法院,但未能成功沖進法院,如此就被判處一年又兩個月.
在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等人協助下成功非法佔領立院的陳林兩人應該判更重.
當然律師可以宣稱其沒有使用強暴脅迫,故內亂罪不成立.
內亂罪在修正後加入了強暴脅迫構成要件,但在非法佔領行政院時明顯強暴脅迫.
不過檢察官只以輕罪移送法辦,法院只有交保,魏揚甚至無保請回.
無保請回通常是無罪前兆,難怪吱會高興.
吃太陽餅涉及的竊盜問題,不是請蕭公子吃餅就能解決.
且拿梯子進去是否有加重竊盜罪之嫌疑,尚有疑問.
依照加重竊盜罪定義,三人以上就算,攻行政院明顯超過三人,該當此罪.
漏洞在於難以舉證是誰吃了蕭公子的餅,若無證據不了了之機率很高.
同樣毀壞公物也是,公物確實被毀壞,但漏洞在於難以舉證是誰毀壞了公物.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毀損罪要到致令不堪用才合乎構成要件.
但根據判例,若其物幾乎失去所有主要功能也算.
明顯立院政院公物被毀損程度合乎構成要件.
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這就是邱毅被定罪的理由.
所以魏揚衝行政院後才會說是維持秩序,沒衝,且只是路過的,旁邊是誰都不認識.
尤其是那個拿梯子爬進行政院,跟拿油壓剪剪斷拒馬的,根本都不知道他是誰.
故拿油壓剪剪斷拒馬的,要說不知道為何油壓剪傳給他,他看人家剪就跟著剪.
若法官依照正常人的常理邏輯判斷,很明顯可以理解魏揚跟某個拿油壓剪剪斷拒馬的說詞
,不應與以採信.
但具有台灣主體意識,認同台灣這片土地的法官邏輯與吾輩滯台支那豬想法肯定不同,搞不
好欣然接受也說不定XD.
陳林可以宣稱是和平進入立院,與邱毅用暴力在外衝撞法院不同,該輕判.
甚至可以引用國外公民抵抗權學說企圖作無罪辯護.
如果是中國法官,就會知道即使手段較為和平,成功佔領立院,比起衝入法院未遂的違法
性,明顯是以和平手段,但成功佔領立院的違法性較高.
對於違法性較高的行為,判以更重之罪刑是合理的.
以前有人說筆者適合當法官,但可惜筆者對法律沒興趣.
那魏揚跟某個拿油壓剪剪斷拒馬的,還有爬梯進入行政院的,如果被抓到更沒正當性.
拿油壓剪剪斷拒馬明顯並非和平手段,當然他可以辯稱比邱毅開車衝撞更為和平.
但即使手段較為和平,一度成功進入政院,偷吃太陽餅破壞公物,偷看公文,比衝入法院未遂
的違法性更高.
不過所謂的具有台灣主體意識,認同台灣這片土地的法官跟法律學者等社會賢達,肯定無視
這些違法事實,企圖替學生脫罪.
只有所謂的中國法官,滯台支那豬法官,才會悍衛法治尊嚴,依法判刑非法佔領立院政院學
生.
依筆者之見,林與他的所謂七人小組(包括陳),以及行政院魏揚等諸人最終判刑最輕應是:
林,陳: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成立,判刑一年四個月.
魏揚,陳廷豪: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成立,判刑一年六個月.
因佔政院用的手段明顯比佔立院更加粗暴,梯子,油壓剪均可被視為強暴脅迫.
當然律師可說梯子不是強暴脅迫XD.
用梯子就該當加重竊盜罪,因為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就算.
把梯子架起來翻越窗戶進去就算越門扇.
當然魏揚,陳廷豪可否認首謀,林,陳應該否認不掉,猶其是林.
魏揚,陳廷豪否認首謀,端看檢方是否能舉證其為首謀,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難怪歐美日遇到這種情況都直接強力驅離,打到你退.
只有台灣還在抬人,沒有效率,浪費警察體力,給學生有捲土重來的機會.
其他共犯則以妨礙公務罪論處,如擋警察正妹等.
至於賠償,自然是希望能讓林與他的所謂七人小組(包括陳),以及行政院魏揚等諸人賠到宣
告破產為止.
民進黨宣稱會出水電費,就讓他出,其他則端賴善心人士捐款.
以上全是理想,筆者預測現實最終判決.
林,陳: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成立,判刑一年,緩刑兩年.
魏揚,陳廷豪: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成立,判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三年.
其他人均可易科罰金.
賠償?由於難以舉證公物是誰所破壞,自然是不了了之.
頂多只有民進黨宣稱會出水電費,跟一些善心人士捐款.
事後影響:
這是台灣版德國國會縱火案,甚至可能是台灣版德國慕尼黑政變.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95%A4%E9%85%92%E9%A4%A8%E6%94%BF%E8%AE%8A
希特勒坐十個月,台灣學生可能不用入獄賠償,勝過希特勒XD.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B%BD%E4%BC%9A%E7%BA%B5%E7%81%AB%E6%A1%88
納粹黨通過脅迫或賄賂的手段,強行通過了《授權法》,國家人民黨及天主教中間黨支持
法案,其中只有社民黨沒有投贊成票。《授權法》通過後,希特勒立即在一個月內取締所
有非納粹黨派,建立了希特勒納粹獨裁政權。國家人民黨也被迫自我解散,併入納粹黨。
小心民進黨若是完全執政,取締所有非民進黨黨派,建立獨裁政權.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94%E4%B8%80%E4%BA%94%E4%BA%8B%E4%BB%B6
以上是鄉民提到的日本五一五事件.
法院最後果然「從(極)寬發落」,媒體也對殺害首相的凶手關沒幾年就會被放出
來表示毫無疑問。對於這個五一五事件的陰謀者日本軍部來說,這樣的重案卻有這樣的輕
判就是對與軍權對抗下的法制與民主政府更進一步的侵蝕。
結論:
東華大學校長吳茂昆說的沒錯,這次事件可能影響二三十年,但他居然不要政府秋後
算帳?荒謬不經,他如果不是鄉愿,就是所謂的吱吱校長.
別想拿傅斯年說嘴,傅斯年那時得學生可沒佔領立院政院.
政府悍衛民主與法治,堅持法辦的民主行動居然被說成秋後算帳,根本顛倒是非.
世溷濁而不清,蟬翼為重,千鈞為輕,黃鐘毀棄,瓦釜雷鳴.
這句話就能說明台灣現狀,媒體媚俗虛無,為收視無視是非,沒有人願意說出暮鼓晨鐘之言.
打從所謂台灣人三女法官作出荒誕裁定以來,就對台灣徹底失望.
這次沒意外學生應該全免入獄免賠償,或者只賠個幾千幾萬幾十萬象徵.
有人說不如給民進黨完全執政?瘋了.
民進黨完全執政,首先通過黨產條例清算國民黨,國民黨垮台.
然後通過二二八究責條例,徹底清算,這點汪笨湖節目來賓就說過.
他們打算學德國,立法讓外省人無法任軍公教,教授(怕你亂說話),記者(怕你亂寫).
它們嚮往的是波蘭的轉型正義,把所謂的國民黨法官免職,全換成台灣人法官.
如果民進黨完全執政,我們或許可以親眼見證民進黨獨裁政權的誕生.
天真的國民黨只會內鬥,實在無藥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