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感謝原作者 文章寫得不錯
以幾乎不代表特定立場的方式寫出不是法律背景的人都能看懂一些東西的內容
但是到現在 在檯面上 媒體 政壇 學運學生 反學運的學生
都沒看到有誰在討論一個私下幾乎所有人都在討論的嚴重問題
為什麼立法院可以藉由霸佔主席台 鎖門 立法院內鬧事 等等手段來癱瘓議事?
為什麼應該是要數人頭的國會最後會變成密室協商立法院只需要三個人就好?
當立法院已經失能 應該被嚴肅討論的問題不是被卡在立法院無法進行
就是被所謂的朝野協商以非民主沒有正當性的方式分贓決定
卻沒有任何檯面上的人出來抗議呢?
就連該作者的文章也只提到行政命令
卻絲毫不提為什麼會這樣做的理由?
難道在法律人的眼裡 這一切的霸佔主席台癱瘓議事
都是合理合法有正當性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