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真相:方仰寧說違法違憲也要做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4-12 06:02:04
花果山一片栽贓方仰寧狂言違法違憲也要幹,
然後本板有人推文問(#1JI4YJyw)
真相呢?
市議會公報不知何年何月可以出(出了會補充),
市政府在好綠聾兵主政下不會澄清,
只好查查中立媒體...
以下是有查到的
(其他媒體大概看不起姓高的議員沒有新聞, 有人查到別家新聞歡迎補充)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986557
方仰寧今日表示:「往後蔡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
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
蘋果日報
http://ppt.cc/rNPM
方也強硬表示,蔡已申復,將由北市警局受理,
往後蔡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
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
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11005046-260402
他說,這是他的職責,蔡丁貴已申復集會遊行申請,
將由北市警局受理,往後蔡若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
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責任,他不會逃避。
壹電視
http://ppt.cc/9rfw
方仰寧也相當強硬表示,往後蔡丁貴再申請集會遊行,
他也不會同意,如果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也絕不逃避。
三立新聞(這則新聞搞不好是某楊發的吧, 滿滿ptt八卦風)
http://ppt.cc/-U7J
方仰寧則回應,就算違法違憲,不再接受公投盟集遊權的申復。
"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就算違法違憲,
不再接受公投盟集遊權的申復"?!
左句翻譯:我這樣做如果不對會負全責!
右句翻譯:我就是要違法違憲整你怎樣!
這就是花果山不願面對的真相!!
方違不違憲只有大法官能說,
請訴願後提起行政訴訟定讞聲請大法官釋憲;
方違不違法只有法官能說(丙鐘被猴群用這點電...),
請去提告!
最後, 方仰寧只能接受"申請", 三立你媽的"申復"去找市警局關方屁事喔!
更新:
04.13.2014 壹新聞 還原真相 違憲? 毀諾?
http://youtu.be/7-2jQ7O8U8M
影片支援, 不用等市議會公報了...
http://ppt.cc/eOEU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4-04-12 06:04:00
???重點是?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2 06:05:00
然後他們就會忘記工頭萌前科累累的前提了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2 06:07:00
警局有沒有對於有不良記錄與前科團體的遊行伸請不予受理
作者: LostRanger   2014-04-12 06:08:00
方局長意思是如果因為不同意蔡丁貴的集會遊行申請,而衍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12 06:08:00
的裁量權啊 有規定必須來者不拒嗎?
作者: billyrt (LYH)   2014-04-12 06:10:00
應該是有申請必須受理, 不能因為前科所以直接說以後都不准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2 06:10:00
重點是上面才有一篇抓著他的態度緊咬 其他版就不用說了
作者: LostRanger   2014-04-12 06:10:00
結果有製造業把它扭曲成就算違法違憲,不再接受公投盟遊
作者: a7908099   2014-04-12 06:13:00
講簡單就是,他用自己的職位不讓這群人通過路權使用
作者: a7908099   2014-04-12 06:17:00
對於後續的憲法保障集會遊行的自由,他也會概括承受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4-12 06:20:00
幫回應:行政立法司法和大法官都KMT/馬囧的 官逼民反 (逃)
作者: ccwa027 (ccwa027)   2014-04-12 06:22:00
吱吱只看三粒!
作者: LostRanger   2014-04-12 06:23:00
可是法界綠掉,立法又有王扯後腿...
作者: Sergeant (Sergeant)   2014-04-12 06:23:00
那當A方集會遊行妨害到B方居住行動自由的時候要怎麼算??
作者: billyrt (LYH)   2014-04-12 06:25:00
恩, 說以後就算你申請我都不會給你過真的錯了, 不能明講
作者: tiany (飄弟)   2014-04-12 06:27:00
失言不代表違法,行政處分也許可以,但說違憲,哈哈哈,神邏輯
作者: tiany (飄弟)   2014-04-12 06:29:00
頂多算是意圖吧,這帽子扣的,嘖嘖
作者: peter210731 (ptt)   2014-04-12 06:38:00
放在心裡想想可以 講出來就輸一半
作者: econjimmy (Panic Switch)   2014-04-12 06:59:00
作者: blackwheel09 (黑輪兔)   2014-04-12 07:06:00
佔立法院3個禮拜都合法啦 這算啥....囧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4-04-12 07:18:00
未看先猜只有三立最公正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4-04-12 07:40:00
唉…看了覺得人真的很容易被煽動
作者: chosen4040 (Mr.Pistol)   2014-04-12 08:11:00
問個簡單的問題就好...你賣產品給一間公司 那間公司連續跳票兩次...你以後還會賣給那間公司? 不可能!
作者: chosen4040 (Mr.Pistol)   2014-04-12 08:12:00
訂單傳真近來還是會收 但是絕對不會理你 不就這樣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4-12 09:04:00
這篇闢謠要不要m一下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12 11:38:00
「指控不能作為證明,判決應植基於證據及嚴謹法律程序」
作者: starseven7 (star)   2014-04-12 11:38:00
兩種說法 給人感覺差異駁大
作者: Hartmann (銀之朔風)   2014-04-12 12:09:00
大推
作者: takagimaria (okok)   2014-04-12 12:24:00
好文借轉
作者: starseven7 (star)   2014-04-12 16:58:00
原po的真相文清楚明白 但是 似乎還是有ㄧ些很清楚人沒看到 沒置頂很可惜 這已證明昨晚暴動是錯誤
作者: jhoc (jhoc)   2014-04-12 18:08:00
所以是三立的問題....
作者: hn85425453 (兔子)   2014-04-12 21:51:00
推解釋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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