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這就是你們的廷神阿?

作者: winnerme   2014-04-12 07:47:44
不知道有沒有人PO過~就算OP也就算了~
桶我沒差~因為實在看不下去了..........
原文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28753570474130?stream_ref=1
一點也不覺得晚上這場行動是「模糊了佔領行動的訴求」。
一碼歸一碼,該究責的就該被究責。
方仰寧不但毀諾、選擇強制驅離,而且還公然違憲,永久禁止公投盟的集會申請。甚至說
「即使違憲也要做!」。這已經超越任何一個對民主價值有所堅持的人的底線。在大法官
甫宣告對「臨時性集會」採「許可制」的《集會遊行法》違憲的此刻,更顯得極端諷刺。
光這一點,就足以認定方仰寧根本不適任。更別提他那些著惡名昭彰的過去。
部分媒體快速地報導方仰寧的「鐵血、辛勞」,甚至有網友開粉絲頁相挺。這些我不否認
。但懇請各位,也「平衡報導」一下方仰寧過去這幾年對弱勢、對社運參與者的各種違法
鎮壓。
我自己最近一次在街頭與他面對面「相遇」,是過年前與 華隆自救會!的工人到總統府
前車道靜坐。當天方仰寧先是訓斥工人,面對抗議學生則是怒斥「你不是工人,你不要說
話!」,接著不由分說、尚未依法舉完牌,就把我架走。拖回警局以後,我問警察自己是
犯了哪條罪?員警面面相覷,因為沒舉完牌就硬把人拖走,根本不符任何犯罪要件。
其中一個警察說:「沒辦法,上面指示的。」
我問:「是方仰寧嗎?也太幼稚了吧。」警察苦笑不語。
就這樣被押在警局幾個小時。後來是等到工人及聲援者準備到警局來要求放人,方仰寧才
趕著在記者會開始前來到派出所,授意讓我離開。離開前,還換個臉色笑著跟我說:「為
廷,沒事吧?」。十足偽善。
類似這種例子,在過去幾年的社運場合不勝枚舉,比這更扯的所在多有。
有人說,該究責的是王卓鈞和江宜樺,不該針對小小員警。我無法接受。的確,高層是該
幹、他們絕對要負政治責任。但被稱作「天下第一局」、掌管各種博愛特區集會遊行的局
長,絕對不是沒有責任。
過去幾年,我們已經吃過夠多悶虧,但因為運動能見度本來就不高,因此也沒有餘力去對
警方究責。這次若不是方仰寧明顯跨過底線,群眾也不會如此憤怒。
至於那些在罵洪崇晏壞事的人,你們給我閉嘴。八六是我見過數一數二具有勇氣、細膩、
與行動力的行動者。對於今天他承擔起這個場子,而我卻無法在他身旁,我深深感到愧疚

代誌沒解決,原諒沒可能。這個政府再不悔改,就等著被群眾淹沒。
4小時 · 編輯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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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周星星:大家記住,我們這一次要救的是一個愛哭還有腳臭的台灣人
飛虎隊:長官,他有什麼特徵阿?
周星星:特徵? 噁心 非常的噁心
飛虎隊:他的人品怎麼樣?
周星星:叫你相親阿?人品怎麼樣,哪個白痴亂發問?
作者: suesue (一粒頭十粒大)   2014-04-12 07:55:00
果然是很....臭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4-04-12 08:06:00
看完兩神的發言 果然還是非凡比較適合當政客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4-12 08:17:00
不就是一個只會挺朋友而不問是非的人?根本搞不懂"時間"
作者: hiphopphysic (真好命)   2014-04-12 08:21:00
是廷神!!! 學生快拜
作者: pigyuw (pigyu)   2014-04-12 08:27:00
噁心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12 08:30:00
真的覺得他們很誇張,現在動不動就說違憲、憲法已死憲政失靈.....好像全部都是他們說了算???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12 08:31:00
自己幻想自己的正當性然後就四處做亂真他媽的土匪
作者: net11 (cucu)   2014-04-12 08:34:00
有沒有人訪問他們誓死保護的蔡教授的說法
作者: void0 (想被殺啊)   2014-04-12 08:36:00
那個草莓是廷神種的吧 難怪很難過沒在86身邊 新聞都被搶走了
作者: pei28   2014-04-12 08:36:00
神經病,警察哪裡錯了?!
作者: natki (阿三溫暖的手?!( ̄ 3 ̄))   2014-04-12 08:41:00
打著憲法已死 民主已亡的口號,行作亂之實,有病!
作者: void0 (想被殺啊)   2014-04-12 08:42:00
所以是合法申請路權 但已經超過申請時間了是嗎
作者: smapvest (LionHeart)   2014-04-12 08:45:00
他真的蠻會斷章取義 加油添醋的 適合去自由當記者
作者: void0 (想被殺啊)   2014-04-12 08:46:00
不過就是另一個被方某人欺負過的小孬孬想趁機都踹兩腳
作者: gingsow ((茶))   2014-04-12 08:46:00
屁孩
作者: tiany (飄弟)   2014-04-12 08:56:00
唉,是非不分,本身又很沒教養,到處丟人現眼啊…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   2014-04-12 09:01:00
下繫下敬
作者: pocy1024 (腦袋裝什麼?)   2014-04-12 09:01:00
違停,沒事吧?有事嗎你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4-12 09:05:00
啊昨天不是要切割?切去哪裡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4-12 09:06:00
我跟你們說啦 放這那兩人不管 他們早晚會因路線分裂了
作者: pinkooe   2014-04-12 09:22:00
幹 我要去墟她
作者: TENDERpear (TENDER小梨)   2014-04-12 09:23:00
丟人現眼…!一直喊違憲的有沒有想過這個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萬法之依據,這麼重視的話…請負責任為你之前行為接受司法調查喔!不要在那邊喊政治迫害哦哦哦!
作者: Illidan   2014-04-12 09:28:00
庭神真是自走砲 講話沒條理 亂砲一通
作者: wholespace (Noway)   2014-04-12 10:09:00
搞民主的人要其他人閉嘴,這些人民主的背後真不堪
作者: ildild (牛肉麵好可愛)   2014-04-12 14:43:00
就算違憲也是我們中華民國的事情,關他們台灣國鳥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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