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包圍中正一分局
1.這不是什麼學生不退場,而是公投盟本來就在那邊,人家待五年了,只是想回去靜坐而已
2.公投盟有付錢,人家路權申請到19號,今天政府片面取消合法路權,首先政府已經違法(背信不背信就別提了)
3.人人都有集會遊行權,警察單位卻公告,以後公投盟的申請再也不通過,這種事情難道是由他們決定的嗎?到這裡,已經違憲了。今天他們會黑名單公投盟,下一個會黑名單誰?
4.你可以不支持學運,你可以反反服貿,反正人人智商不同,但如果你認為今天包圍警局的人是暴民,是錯的,我想你可能病入膏肓,連自己身為人,因自由才能得到的尊嚴都不要了。
有錯誤請指正。
我朋友好像認為他很有道理…
板友覺得他的說法如何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12 14:09:00起碼12都已經被踢爆過了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12 14:09:00公投盟申請的路權跟他門做的地方不一漾...
作者: t4lin (法爾藍斯) 2014-04-12 14:09:00
那他同意推記者 灑冥紙 丟雞蛋 噴漆這些不文明行為嗎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4-12 14:09:00公投因為違反規定很多次澡就被取消了
作者:
ilyvonne (四物雞)
2014-04-12 14:09:00違法在先還敢提合法路權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2 14:10:00公投盟的路權只有那兩個停車格 自己愛亂跑怪我囉?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12 14:10:00靜坐(X) 陷害別人自己好成烈士(O)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12 14:10:00不要把自由無線上綱 集會遊行權可不是讓你想到哪就到哪
作者:
Thesis (Thesis statement)
2014-04-12 14:10:00行政機關有裁量權,之前幫學生攻立院影響以後申請很合理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12 14:10:00看到付錢就
作者:
ilyvonne (四物雞)
2014-04-12 14:11:00退回去請他第四條重寫,前三句改成"你不支持學運,你反服貿
多次違反規定 造成社會公益損害 必須限制他的集會自由
作者:
Thesis (Thesis statement)
2014-04-12 14:12:00數字版都說了,他們在攻立院中有協助學生
作者:
cikk1942 (TOOMOO)
2014-04-12 14:12:00你朋友該不會就是你吧
被謠言洗腦支持暴民才是錯的,可能病入膏肓,連自己身為人,因獨立思考才能得到的尊嚴都不要了。
作者: poplin 2014-04-12 14:29:00
就跟之前一樣造謠包講得跟真的一樣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4-12 16:31:00
你朋友同情心是不是比較旺盛的人`?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4-12 16:32:00
第4點是開地圖炮? 真是活該被人利用.....
作者: hn85425453 (兔子) 2014-04-13 00:37:00
真的是我朋友,我看到第四點也滿無言的,被洗腦的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