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包圍中正一分局
1.這不是什麼學生不退場,而是公投盟本來就在那邊,人家待五年了,只是想回去靜坐而已
2.公投盟有付錢,人家路權申請到19號,今天政府片面取消合法路權,首先政府已經違法(背信不背信就別提了)
3.人人都有集會遊行權,警察單位卻公告,以後公投盟的申請再也不通過,這種事情難道是由他們決定的嗎?到這裡,已經違憲了。今天他們會黑名單公投盟,下一個會黑名單誰?
4.你可以不支持學運,你可以反反服貿,反正人人智商不同,但如果你認為今天包圍警局的人是暴民,是錯的,我想你可能病入膏肓,連自己身為人,因自由才能得到的尊嚴都不要了。
有錯誤請指正。
我朋友好像認為他很有道理…
板友覺得他的說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