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提醒暗殺犯法!洪:取決於方仰寧有無恐懼

作者: Hero (護國公)   2014-04-16 01:41:07
提醒「暗殺」犯法!
洪崇晏:取決於方仰寧有無恐懼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大哲學系學生洪崇晏以「路過」方式包圍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甚至向分局長方仰寧嗆聲
「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事後洪崇晏雖然道歉,還稱群眾不是他號召,但警方還是將他
列為首謀,洪崇晏15日在電視節目上說:「我怎麼可能動員這麼多人啊!」
洪崇晏控訴方仰寧違憲,他表示,集會遊行法,不當限制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的權利,這條
法規已經被宣告違憲,方仰寧或中正一分局居然還把它擴大解釋成永久不予許可,又違背
承諾強制驅離公投盟的成員,這已經不是單純違法的問題,這是違憲的問題,這是違背一
個做人最基本的道義誠信問題。
洪崇晏也提到411的抗爭遭媒體曲解,他說,我們那天去抗議不只是針對強制驅離,也包
括方仰寧為什麼可以血腥鎮壓?也包括他為什麼可以永久不予許可?也包括要他交出他上
面的指揮者,但是這些訴求都被斷章取義,都沒被看到。
至於「暗殺」說法,洪崇晏解釋:「方分局長後來出來拉鐵門,舉牌宣告行為違法,一直
激怒民眾,才會變成我再提醒方分局長,雖然我沒辦法控制現場群眾,群眾也不是我找來
的,我只是幫忙傳遞意見而已,我提醒方分局長,如果再這樣顢頇,再這樣暴力,再這樣
沒有信義的話,那他會導致馬政府的滅亡,他會導致他自己被暗殺,可能是被政府暗殺,
或是被憤怒的群眾暗殺,但這是我不願意看到的,所以我請他要小心,不要害他自己。」
洪崇晏說:「我是為了在那個場合說出比較激烈的提醒而道歉,因為這樣有可能會曲解在
場群眾的意義,有可能曲解非暴力行動的意義,我是為了這些在道歉,至於實際上我到底
有沒有違法,有很大一部分是洪崇晏方分局長到底有沒有對我的言論感到害怕。」洪崇晏
也再次澄清,不可能動員這麼多人,群眾都是因為政府的無能,才會讓奮不顧身湧上街頭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15/1193383
*
懂?
我猜你們這些b8q、9.2是永遠不會懂的。
難怪就只能窩在糞坑,
上不了街頭考取噴漆證照,
灑不了滿天飛舞的浪漫冥紙。
不可懷疑的哲學王--學運暗殺星。
作者: KevinLiou   2014-04-16 01:41:00
台灣暗殺星 >>>>>>>>>>>>>>>>>>>>>>>>>> 台北暗殺星派他去打S4 好了 換掉丁皇
作者: vul3nj04 (vul3)   2014-04-16 01:42:00
換掉丁皇www,沒想到在這都能看到這句
作者: KevinLiou   2014-04-16 01:43:00
丁皇下台 叭~叭~叭~叭~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6 01:43:00
依照這種說法 被強姦與否也取決是否恐懼?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6 01:44:00
他侮辱公署是絕對跑不掉
作者: pdu123 (牛牛)   2014-04-16 01:45:00
這些話等開庭再說吧XD
作者: t4lin (法爾藍斯)   2014-04-16 01:45:00
帆帝:若獲邀,就加入南鐵抗爭。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16 01:46:00
我猜警官不會告這條啦…既然他都縮了
作者: t4lin (法爾藍斯)   2014-04-16 01:46:00
有沒有現在年輕人跩個二五八萬的拔瓜?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4-16 01:47:00
那...你就祈禱方局長大人大量囉(呃這樣一說感覺局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4-16 01:47:00
就學運成功覺得自己很行阿 是不是成功 是被利用 都不清楚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6 01:47:00
每次都放他們一馬所以他們才捨不得畢業 當萬年學生
作者: poenan (柏仁)   2014-04-16 01:47:00
嘴砲一堆…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4-16 01:48:00
就在那沾沾自喜 也沒甚麼辦法XD 反正時間會證明一切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4-16 01:48:00
命運三女神,升堂囉
作者: ikoo   2014-04-16 01:49:00
感覺現在比較恐懼的是洪...........
作者: a58805082 (5秒中出手)   2014-04-16 01:49:00
吱吱每個都是法律專家,都有一套自我解讀
作者: tonyyau (TT)   2014-04-16 01:50:00
鞠個躬之後說我完整道歉了,然後開始批,這算道歉?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16 01:51:00
一定會原諒的啊,不然警察每天面對那麼多兇神惡煞然後說對小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16 01:52:00
鬼的恐嚇心生恐懼…那還像話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4-16 01:52:00
假道歉真挑釁 亂七八糟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4-16 01:53:00
貓先生說的是 很沒面子 會被拿來做文章= =
作者: tonyyau (TT)   2014-04-16 01:54:00
不過希望他多說一點,畢竟他需要發聲的機會,KMT需要選票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4-16 01:54:00
我已經能想像會出現哪些話了
作者: aaaazzzzsung (李彧)   2014-04-16 01:55:00
這招還算有點腦...可是好賤啊!!!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6 01:55:00
http://goo.gl/n4Xpxh 跟你這篇報的完全不一樣@@"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16 01:56:00
是啊…他們就是群賺嘴爽的中二…告下去只會有更多的垃圾話
作者: tonyyau (TT)   2014-04-16 01:56:00
我是直接看他道歉時的新聞畫面,不是編輯過的新聞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6 01:57:00
可以給個影片嗎 好佐證@.@
作者: tonyyau (TT)   2014-04-16 01:58:00
我是直接看電視台的耶,你可以去youtube找看看~~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6 02:04:00
愛鳳哥 這一篇說的是在電視節目" 前進新台灣"說的不是你的那一個影片說的喔@.@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4-16 02:04:00
方神當下直接回他 : 洪先生,我不會擔心你的恐嚇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6 02:05:00
應該說你那一篇報導說的是在新聞上道歉說的話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6 02:06:00
有道歉為何用推拖詞當標題?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4-16 02:06:00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6 02:09:00
我不是說了這一篇是在報導節目的內容@.@?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16 02:09:00
他媽的真的俗辣+峱到極點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16 02:10:00
怕就說一聲講那麼多是幹嘛,壯膽膩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6 02:12:00
不太懂 所以最後公開道歉了沒?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6 02:12:00
而且這一篇也是原PO轉貼新聞@.@ 你要鞭標題應該去鞭記者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6 02:13:00
如果結論出現了 那擷取節目內容做什麼?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6 02:13:00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4-16 07:03:00
去 跟 法 官 說. 好運碰上命運三女神你就沒事了.
作者: KIDDLEE (KIDD)   2014-04-16 07:12:00
我真佩服這些人有夠會凹
作者: pounil (IOU)   2014-04-16 09:31:00
不會坳的話今天哪來這麼多問題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4-16 10:09:00
對小孬孬的嗆聲是也沒啥好怕 但最好不怕就不算恐嚇啦
作者: frank02101 (阿維)   2014-04-16 10:55:00
真的很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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