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公民不服從之抗稅篇

作者: puwo (最想忘的最難忘)   2014-04-18 11:26:48
稅捐稽徵法
第 41 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第 42 條
代徵人或扣繳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匿報、短報、短徵或不為代
徵或扣繳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
下罰金。
代徵人或扣繳義務人侵占已代繳或已扣繳之稅捐者,亦同。
第 43 條
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
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一萬
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可以提供他的FB嗎~
我想去舉發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8 11:27:00
別呀﹐我想看看有多少人中招的XDDD
作者: pocy1024 (腦袋裝什麼?)   2014-04-18 11:28:00
好好笑,再公民不服從啊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4-18 11:29:00
繳罰款也可以公民不服從啊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8 11:30:00
別這樣,不然他們會出大絕,說這三條都違憲
作者: puwo (最想忘的最難忘)   2014-04-18 11:30:00
不是繳罰款而已喔~是要被抓去關的喔~~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4-04-18 11:32:00
多點罰款 多點國庫進帳 再抗稅啊
作者: riverless (請打台文 禁漢字)   2014-04-18 11:35:00
還不至於笨到如此吧 猴子也是有智商的
作者: psee (mine?)   2014-04-18 11:37:00
台大法律系會提出一堆法學見解證明違憲的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4-04-18 11:42:00
那就都管收吧 還有機會根阿扁一同洗澡
作者: Hfy0920 (Hfy)   2014-04-18 11:42:00
請台大法律教授先示範
作者: puwo (最想忘的最難忘)   2014-04-18 11:43:00
法律系出來玩稅法只會被電得吱吱叫而已
作者: puwo (最想忘的最難忘)   2014-04-18 12:00:00
之前那些欠稅大戶養了一堆律師還不是被追到吐了不少出來~
作者: puwo (最想忘的最難忘)   2014-04-18 12:01:00
玩稅法還不如養會計師都還不一定有用了~~律師只有被玩死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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