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4-18 15:14:19請排序下列三種行為的嚴重程度
(1) 殺人
(2) 貪污
(3) 性騷擾
正常人應該就是排 (1) > (2) > (3) 吧,
但你們錯了,有人告訴我們,
(3) > (2) > (1)
李宗瑞 19年, 014 七年, 洪仲丘殺人案 6個月
WTF??
還要舉例嗎?可笑~
=========================上面這些秀下限內容不是我說的==============
罪刑殺人<貪汙<性騷擾 ? 看起來好像很一回是 但是整篇全錯
因為他提到了 李宗瑞 19年 014 七年 洪仲丘案 6個月
這篇的錯誤在哪 在
李宗瑞 101,侵訴,92 判決文本為犯乘機性交罪等9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陸月
014 101,金訴,47 014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處
有期徒刑伍年陸月,又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洪仲丘 台桃地方法院 102軍重訴1號(本人打臉均付上判決書字號歡迎查證)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963637
陸軍542旅前旅長沈威志等6名被告被以「共同職權妨害自由」、「共同對部屬施以
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罪嫌起訴,地案判決前旅長沈威志有期徒刑6個月;
洪案沒有殺人罪 014 沒有貪汙 李宗瑞被判刑的是多起的趁機性交非性騷擾....
現在的學生都習慣睜眼說瞎話 明明沒有的東西也可以自己自判網羅罪名?
想判人家有罪? 先停止網路換想鑽兩百萬去考司法特考考上司法官在來吧!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4-04-18 15:16:00:)
作者:
likemon (讓我們~~一起逃)
2014-04-18 15:17:00你手心是有鋼釘嗎= = 臉都爛了...
作者:
yun3liu (三叔)
2014-04-18 15:20:00洪案那結果不也是民粹得來的結果嗎?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4-18 15:20:00眾點是是那個123321的排列根本就是自己腦內小劇場補完的
作者: ArmorKing 2014-04-18 15:21:00
敗尺 李宗瑞不是性騷擾 是性侵 還是"多次"性侵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4-18 15:21:00這些人在法院上被宣判的根本就不是這些罪 他拿這些來幹嘛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4-18 15:22:00原po你都說了, 秀下限啊, 還能幹嘛? XDDDDDDD
作者: ArmorKing 2014-04-18 15:25:00
他媽的你硬碟裡的小李子27.5G 難道全是摸摸屁股而已?
作者:
YHank (Hank--since 2002/10)
2014-04-18 15:30:00期待崩1崩2的人懂得法律?笑死人,一堆腦殘一天到晚違憲來違憲去的就知道這種基本的期待對他們就超級奢求了
作者:
YHank (Hank--since 2002/10)
2014-04-18 15:32:00這次運動在那邊喊違憲違法之類的人,99%大概連出個小車禍都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4-18 15:35:00出車禍不是拍拍兩下就會有保險公司的人出來談理賠?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4-18 15:36:00(上面是電視廣告效果 出車禍就是1.報警做筆錄2.打電話出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