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之前聽過哪個媒體人(真的忘記了)
先不管關說案如何..
他們說立法院法案都是王+柯+國民黨黨鞭
3個人政黨協商(喬事情)
你覺得一個法案 如果幾百億 就這樣過了 你不覺得很恐怖嗎?
中間真的沒利益交換嗎?
那這樣代議制度幹嘛 立法委員選起來也只不過是人皮圖章
這樣就各選一個藍 綠 各派一個出來 代表就好了 幹嘛那麼辛苦選舉?
為什麼要搞協商 因為綠的知道他們要比多數決 他們永遠不可能成功
只能霸佔主席台 癱瘓國會
如果今天院長是其他人 說一句多數決並使用警察權 綠的你覺得還要玩嗎?
別忘了 之前新聞 我國一年通過法案 記得約100條 日本快200條 韓國是我們的快3倍
說明我國國會效率低落 你覺得這樣喬事情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