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運動應該要追求的是所謂的社會正義與公正,不是一種「因為別人可以所以我
也可以」的眼紅心態。如果你認為一件事情是錯誤的,就不應該跟著照作下去。否則
到最後,社會是不可能因為這些運動有所進步,這也是台灣社會運動最後會走向一事
無成的最基本原因。
法律之下的平等,應該是建立一個公正性下所有人的平等,而不是一個發現法律漏
洞之後,所有人都有權比照辦理的主張。別人闖紅燈沒被抓所以我也可以闖紅燈這種
邏輯和心態都是不正確的,更別提還要拿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說憲法賦予人民
「不可侵犯的自由」這類說法來合法化自己作為的正當性的荒謬。
最後附帶一提,如果你同意白狼「路過」,那麼當天警察就根本不該出現、還要把
兩群人給分開。警察當天不應該在場,讓兩群人各自「路過」就好了,反正人民可以
自制、不會發生衝突(這就是當初野草莓主張廢除集會遊行法的一個核心立論)。然
而,這真的是一種「集會遊行的自由」嗎?
你可以討論路過 但多數人討論訴求內容 不衝突~兩邊都可以保持理性
訴求行為也同樣不會讓你的行為就可以變得正當否則就只是換個方式,在說「造反有理、革命無罪」而已
我有參加野草莓,我怎麼記得當初我們的主張是必要時警
察還是可以到現場維持秩序?應該說,警察有維持秩序的義務,但沒有事前審查的必要
"必要時"? 這話如果是一個多月前說的那的確很有道理 現在聽起來活像哪來的歡樂笑話...
說穿了就是需要的時候希望警察像神 不需要的時候覺得警察像屎
我修正一下好了,當時的訴求就是,我要在哪遊行就在哪遊行,我只要事前報備就好,警察擔心有問題的話 可以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23 08:18:00我要在哪遊行就在哪遊行 白狼不可以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23 08:19:00白狼要遊行需經過我的審查
事實上當天那樣其實也算滿好的啊,我是在白狼那群裡面耶XD 我覺得很好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23 08:21:00我想破壞幸福里民的安寧生活就可以破壞幸福里民的安寧生活我想破壞幸福里民的自由通行就可以破壞幸福里民的自由通行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4-23 09:05:00拜託...權利跟義務是綁在一起的,哪有人可以只想有權利義務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4-23 09:06:00卻是別人要負的道理,這哪叫民主自由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