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憲政設計來看,總統是行政權本來沒辦法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除非在原本就規範在
行政權內的事情。但決定哪些權力可以留在行政權決定的,其實是由立法權主宰著。
例如兩岸協議在吱吱執政的時候,本來你也可以把它當作是行政權內權力,
換到馬執政的時候吱吱一鬧,結果立法院來個朝野協商決議就可以把這個權力又讓
立法權掌握了。所以服貿蠢是蠢在江宜樺當初應該就是說他是送立法院備查就好,
而不是說送審議。這樣服貿在送進備查後一個月就可以馬上生效,吱吱如果要吵
就只能到大法官那邊去吵XD 這種如果已"生效"的協議,大法官也通常沒種宣告違憲
退回,而會想辦法作合憲性解釋,所以江當初這步走錯,才把服貿鬧成現在這樣。
當初連張慶忠也直接說,行政院幹麻不直接說服貿已經生效哩。
所以並不是總統政見立法院長一定可以擋,而是要看這總統的魄力問題,像當初
a扁可以鴨霸到片面宣布核四停建,其實馬英九也考慮就強硬有魄力一點,
宣佈核四持續興建跟準備商轉,未來如果發生問題他願意負歷史跟政治責任,就去做了。
但馬英九不敢,因為他的個性使然,他想要自己做決定,但是又希望旁邊多拉幾個幫
他背書,讓他看起來不是他自己的決定,而是大家都覺得這樣比較好。
這種個性很常見的就是,女生要買衣服自己很喜歡這件衣服,覺得很好看,很想買
這時候就會問旁邊的男生或是朋友說,這件衣服蠻好看的,對吧?
如果你不懂她的心意,就說看你自己決定吧,她絕對會不爽;更白目一點,如果你跟她
說這穿在你身上完全不合適,她會跟你翻臉。因為這時候她希望的聽到的是,很好看耶
你就買下去吧,這種心理要說不對嗎? 也還好 但是處理政治事務就不能這樣處理。
有人說馬英九的敗筆是想討好所有人,我倒不是這樣想,他如果真的想討好所有人
黨內人緣就不會那麼差了,馬英九的敗筆應該是,自己想作卻想要等大家都幫他背書
才去幹,結果很多事情就拖就等,就浪費到時間了,其實他如果覺得是對的,在他民意
很高的時候就幹下去,根本沒人拿他有辦法。現在他民調低的時候就慘了,就算他的
講的東西跟對手講的沒兩樣,但別人還是會認為他對手講的才是對的。
另外一提假如立法院長的權限真如原PO講的一樣這麼大的話
馬英九要不要考慮在2016擔任國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的第一名
然後進而取得16年以後的立法院院長的職務以利自己未完成政見的推行呢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