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爭執的真正焦點是 反動員 問題 而非 門檻 問題
何如 將公投法加一條
公投實施之前半年 不得公開鼓吹 反動員
否則以違反公投法移送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4-25 11:27:00不同意的議題憑什麼不能反動員,不投也是民意好嗎
其實這才是key point,不過這就像議員有種杯葛會議的方式,就是退席讓開會達不到法定人數而流會
消極杯葛是否該用法律處罰? 積極杯葛(鎖門佔場)都沒...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4-25 11:30:00
問題是 以今早的版本 要公投過核4才能運轉所以到底光頭再叫什麼 我實在搞不懂
"不得公開鼓吹/反動員",該怎麼定義? FB上面洗版轉文算不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5 11:35:00如果核四跟你生死惜惜相關 你會因為反動員就違背自己的信念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5 11:36:00不去投票嗎?
算公開? 這種規則若沒先定好,再多的意見都只是空心菜.
票票等值不是這樣用的吧...每個人的贊成票都等值杯葛票也都等值,但杯葛票>贊成票而已
請先定義一下您理想中的"不得公開鼓吹/反動員"為何.
哪些視為公開,哪些視為非公開. 陳述意見時請盡量具體.
若已藉由法律定義好何謂公開/不公開, 那接下來當然是檢
既然您提出這樣的構想,請您先陳述您理想中的定義方式.y
公投無效還能回歸代議政治,但國家不能一天沒總統...
在政府極端違背55%民意的情況下,要動員51%使公投生效
號稱七成民意,50%/70%<71.5%,也就是說只要7成廢核者中只要有72%的人願意出來投票就能使公投有效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