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直沒搞懂,當初民進黨停建核四之後,
為什麼又開始動工,今天我知道了:http://goo.gl/efnjUC
簡單來說,民進黨執政後,
行政院長張俊雄宣佈不繼續執行核四興建預算案(即停建核四),
結果大法官說行政院不可以這樣,
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才能變更預算案,否則不符合憲法意旨。
於是立法院就來表決啦,
結果國民黨在立法院是多數,又通過要繼續建。
當時政府能怎麼辦?像現在一樣違憲?
再給我說「阿扁也續建」阿,說來說去還不是國民黨搞的!
中間還有很多來來回回的過程,
大家可以多去了解,或許你跟我會有不同的見解
也回覆一下讓我知道,我相信政黑板都很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