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工作就是把黑的說成白的,想盡一切方法幫委託人脫罪。
偏偏臺灣的司法制度不問前因只管個案與法條適用性的關聯,
才會出現之前詐騙集團隨便寄個信函,被害人就真真實實變成債務人的離譜案例。
當這些人坐上大位的時候,自然會把這樣的邏輯拿來用,以前我做的都不算,只討論現在…
或是想盡辦法幫自己的過失找出口…
台大法律系的教授說他們沒把馬囧教好…
陳水扁:任內核四停建
張俊雄:宣布停建核四的行政院長
林義雄:要求停建核四的提議者
馬囧:頭銜太多不知道該打哪個…
猜猜有何共同性?
台大法律出品………
要我說…你們沒把很多學生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