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7年的5/4我第一次站上了街頭,
尤記得那一年上半年在幾個月中就發生了三起重大卻都破不了的命案:
桃園縣長劉邦友、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彭宛如、藝人白冰冰女兒白曉燕三大命案。
那時,我們一群人要求政府正視治安,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
走在路上不再擔心受怕會受傷害,
然而到今天還有兩起命案尚未水落石出抓到犯人。
但是如今的台灣社會卻更加混亂,為了一己之理念卻要綁架全民,癱瘓你我的生活,
為了反政府、為了公投台獨作準備、為了所有圈圈叉叉自以為是的各種信念,
來逼迫我們這些選擇沈默而沒有採取行動的人,
到底是想要幹什麼啦?!
你要抗議可以,我絕對支持你們在體制內抗議,
體制外的抗議已經陳舊而腐朽,
再怎麼大聲都無法說服其他人相信的理念,
就只是你自己的理念而已,
你們反社會、反體制、搞破壞、沒有預警就搞癱瘓的作法無法說服我相信你們的理念,
卻反而讓我更憤怒進而無法諒解,你的理念對我來說就是個屁!
為了個人信念做這些事比為金錢更不值!
因為每個人的信念不盡相同,金錢起碼還有普世價值!
我決定了,不要再當個沈默的中年人,不要再破壞我的生活與安寧了!
我要再一次站出來!在2014年的5/4響應另一方的訴求上街頭,
台灣的民主法治,不可以被過渡濫用的自由給破壞!
T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