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許世楷版台灣憲法人民可選擇族群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4-05-18 09:00:24
沒想到還有人提這麼老的東西....
(許世楷這個版本應該至少有二十年的歷史了吧)
許世楷憲法草案,主要的概念是這樣的:將台灣人民分成四個語言的「文化群體」
,這四個群體各選出數量相等的人民代表,組成「上議院」。
這個作法的邏輯,大致上是這樣的:
一、依照語言進行區分的「四大族群」,不是真正以先天的血統作為分界
的群體,而只是後天語言學習最後形成的群體;
二、因此在許世楷的版本裡,人民可以自行依照自己熟悉的語言,選擇他
所認同的文化群體,進而選舉該群體的上議院代表;
三、人民可以在每次選舉時,依照自己的意願改變自己認同的群體(這不
確定要不要有檢覈的動作),也表現出這些群體認同的消長;
四、這些群體的上議院代表人數相等,象徵四個文化群體彼此對等,有完
全相等的政治權利。
作者: longface (天道恰似零分之零)   2014-05-18 09:27:00
將台灣人民分成四個語言的「文化群體」
作者: longface (天道恰似零分之零)   2014-05-18 09:29:00
外省史萊哲林 閩南葛來芬多 原民赫夫帕夫 客家雷文克勞?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5-18 09:31:00
這樣搞絕對更混亂
作者: jokem (紅包)   2014-05-18 09:32:00
那我只能去邪惡的史萊哲林了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4-05-18 09:36:00
分類帽要我自己選怎麼辦
作者: abbei ( $曼尼最可愛$ )   2014-05-18 09:36:00
葛來芬多+9999分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5-18 09:38:00
言者有心...操作這者種議題,可議.(明明族群已不算問題)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18 09:44:00
那我只能去葛來芬多了 耶台灣人 萬歲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5-18 09:46:00
一半一半"雜血",去哪都很詭異...(呼叫分類帽)當麻瓜吧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4-05-18 10:12:00
閩南也是外省,只有原住民才是純台灣人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4-05-18 10:13:00
矮黑人表示:我才是正統台灣人,原住民滾回菲律賓
作者: PlasmidDNA (evo n610c)   2014-05-18 10:25:00
話說矮黑人似乎也是來自菲律賓~XD
作者: jacksonli (街K)   2014-05-18 10:30:00
還有麻瓜689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4-05-18 10:36:00
他以為在玩RPG嗎? 還出轉職轉屬系統哩!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5-18 10:44:00
分法是用語族,那我這血統是葛來芬多的只好去史萊哲林了
作者: jacksonli (街K)   2014-05-18 10:47:00
史來哲林的都只想開放家庭小精靈來台搶台灣巫師工作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5-18 11:09:00
最悲哀的是這種蠢蛋還當過中華民國駐日代表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5-18 11:12:00
最後乾脆自己跑去當日本人 世界奇觀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5-18 11:13:00
當代表當到釣魚台爭議 漁船被日本扣押還幫日本說話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5-18 11:14:00
再拿s大名言:有沒有DPP都很會外交的八卦,科科科科科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5-18 11:26:00
幫日本說話不打緊,最後繼續砲馬政府呢XD
作者: amozartea (單車單)   2014-05-18 12:12:00
分類帽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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