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還有人提這麼老的東西....
(許世楷這個版本應該至少有二十年的歷史了吧)
許世楷憲法草案,主要的概念是這樣的:將台灣人民分成四個語言的「文化群體」
,這四個群體各選出數量相等的人民代表,組成「上議院」。
這個作法的邏輯,大致上是這樣的:
一、依照語言進行區分的「四大族群」,不是真正以先天的血統作為分界
的群體,而只是後天語言學習最後形成的群體;
二、因此在許世楷的版本裡,人民可以自行依照自己熟悉的語言,選擇他
所認同的文化群體,進而選舉該群體的上議院代表;
三、人民可以在每次選舉時,依照自己的意願改變自己認同的群體(這不
確定要不要有檢覈的動作),也表現出這些群體認同的消長;
四、這些群體的上議院代表人數相等,象徵四個文化群體彼此對等,有完
全相等的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