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的「酷刑」
【聯合報╱黑白集】
2014.05.26 03:09 am
死刑該不該廢,在台灣顯然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否則,「鄭捷處死刑」的臉
書不會有那麼多人去按讚。但在捷運殺人事件後,「廢死聯盟」馬上跳出來反對
死刑,並舉鄭捷之例聲稱「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這種粗糙的作法,恐怕只
會收到反效果。
對反對死刑的人而言,「廢死」是一種絕對信仰,也是基本人道主張。但對於剛
剛經歷至親好友慘遭冷血砍殺之痛的人而言,若旁觀者根本不談任何法律或正義,
即直接跳向「廢死」,這就像在傷口撒鹽,只會增加一般人對廢死的反感。從某
種角度看,在他人悲痛時刻拋出廢死的道德大帽,對受害者也是一種「酷刑」。
挪威爆炸案的凶手布列維克殺害了七十多人,但根據挪威法律,他僅判廿一年徒
刑。最近,他還要求獄方將其PS2遊戲機升級,並將每周三百克朗的津貼加倍,
否則將絕食抗議。對冷血殺人魔提供這樣的奢侈待遇,台灣社會能接受嗎?波士
頓爆炸案主嫌佐哈犯案時年僅十九歲,美國聯邦檢察官今年仍以「無悔過之心」、
「詳細策劃恐怖行動」為由求處他死刑;可見,刑罰應視罪行而定。
鄭捷應接受什麼制裁,有待司法審理,而不是由正反群眾在那裡彼此叫陣。網友
在臉書上為「處死刑」按讚,並非理性行為;相對的,「廢死聯盟」不顧社會和
受害人感受,立即反對死刑,甚至連「正義」的辯論都省卻,也一樣不理性。近
年,有越來越多人以「不會判死」而任意殺人,豈可不慎?
反對死刑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唯恐因誤抓、誤判而發生錯殺,這是必須考慮的因
素。但在眾目睽睽之下隨機殺人,完全不符合此一情境;廢死聯盟在訴求人道之
際,請勿違背人情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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