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6-15 14:08:03馬上扣薪1/3,房貸馬上付不出來,馬上信用破產,馬上要流落街頭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懂法律的死老百姓去跳100遍政府也只會跟你說
遺憾 但我們依法辦理 謝謝
....破綻ㄧ堆都不想講了,除了用情來論述還剩下啥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6-15 14:12:00判決書拿出來可以再討論看看判決合不合理 看這種單方面說法的新聞就立刻下判斷 未免也太輕率
住了五六十年 連土地產權歸屬 有無地契都不知道 怪誰?
作者:
tsgd 2014-06-15 14:15:00愛呆灣的大律師 大法官這麼多 沒道理會輸阿~是吧
作者:
gps0110 (堅強善變的人們)
2014-06-15 15:12:00房貸??不是住了5,60年?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6-15 16:25:00
台北,關鍵阿,換了地區就不一樣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6-15 16:26:00民國34年光復,現在103年,已經69年了,怎麼才住了5.60年就從日據開始算了?中間消失的十年是怎麼回事?產權不清楚已經是從一開始就不清楚了,哪來的晴天霹靂?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6-15 16:29:00
佔久了不就變成自己的了嗎?阿你看那些外省人逃來台灣佔住台灣人的土地,結果就變成他們的我們台灣人就不一樣,就要被"趕盡殺絕",你說說這有公平正義嗎我看我們台灣人90.8%一個人捐一百幫這家人買一個新家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4-06-15 19:43:00
有人跳樓? 是誰跳樓為啥事跳樓媒體不會去查證一下嗎?單憑有人跳樓一句話就可以用來當標題? 用來指控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