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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擴大直接民主
2014-06-18
◎ 楊裕樑
在一個幅員這麼小、科技這麼發達的國家,對人與事的決定輕而易舉,又能充分表達真正
民意的「直接民主」,實在不應該還被不得已才採取的爛代議制所取代、剝奪。
假設我們選出一個原本認為可敬、聰明的總統,結果卻發現是個無能笨蛋,而真正享權力
、做決策的實際總統,竟然是毫無民意的他個人伴侶。同樣的在地方,人民選出的縣市長
,甚至長期滯留外國的小里長,也由老婆、兄弟或至親好友越俎代庖,直接干政或當白手
套亂搞。其他各級民意代表也多如此…,然可笑的是,他們都開口閉口「人民選出來,代
表多數民意」。
所謂「請鬼容易,送鬼難」,台灣只要騙過關當選,在高門檻的罷免法、鳥籠公投法等金
鐘罩、鐵布衫層層保護下,即使胡作非為,除了他們良心發現、死亡或被革命,人民只能
忍受痛苦…。這是民主真髓嗎?
因此,我們是否該考慮大破大立,修法提升直接民權的行使,降低所謂「民意代表」的權
力比重,將各級首長視為只是跑腿、規劃、代表行政的社區或大樓管委會主委。大從國家
定位、考監存廢、核能政策、對外條約、大官任免,甚至習馬會…,小到要不要放煙火、
馬奮蚊子館該不該蓋、張藥房該不該拆、郭冠英該不該拿鬼島的鬼錢領到死等大小爭議,
都可以充分由民意決定。連被稱落後的南美國家早就擺脫唱票土法,藉電子投票快速決策
,科技製造業大國台灣,當然也行!
(作者曾任醫學院副教授,高雄市民)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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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民主 = 直接民進黨做主?
是說不可說的8年裡,好像就沒啥人說爛代議制度之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