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富特」聲明簡直是鬼話連篇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6條第2項授權所訂定之《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其規範目的與
射程範圍在於處理「主管機關與旅館業」間之管理關係,無論如何絕不可能作為「侵害或
限制房客人身自由」之法源依據。
諾富特的聲明,援引《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1條第6項之規定,根本就是為了企圖掩
護其違法行為的胡亂主張,更突顯了一個號稱國際級旅館對顧客權益的輕視與踐踏。
打開天窗說亮話:如果不是為了中國來的張志軍,如果不是配合航警局、國安人員,諾富
特飯店何時做過這麼離譜的事情?
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與政治責任,一定要追究到底!馬政府,也請不要繼續故作無辜地
聲稱與此事毫無關係,真的把大家當傻子嗎?
為了一個中國的官員,台灣的民主自由與基本人權,又再度遭受嚴重的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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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師: 馬政府難道不用負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