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6-25 22:19:46不過就如此而已
完全迴避"實際人數和登記人數不符"的問題
只在跳針隱私權和強行破門而已
就跟3個月前一樣
只跳針30秒 但絕口不提霸占主席台這件事情
怎麼都是這種貨色?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6-25 22:21:00這種貨色就可以讓吱吱爽到高潮啦
作者:
shaver (藍丘)
2014-06-25 22:21:00侵犯隱私與強行破門看來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6-25 22:21:00本來就只有那種貨色 台灣人不意外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6-25 22:22:00不.樓上說的那兩件事情是"已經溝通後未獲回應"才有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6-25 22:22:00既然宿客已然違約確定 侵犯隱私與強行破門當然微不足道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24:00哪來的隱私權啊 租2間住了7個人 隱私權個屁
作者:
shaver (藍丘)
2014-06-25 22:26:00實際人數和登記人數不符 與隱私相較其實是一件超大的事!!!!
作者:
pent (有人試我的密碼,幹)
2014-06-25 22:26:00如果去一間飯店,訂2間2人房,結果隔天早上變七人,如果想做
作者:
AXby (A紙)
2014-06-25 22:26:00他們會講 多出來的人只是路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26:00隱私? 你合法入住才有隱私 搞清楚回一下很難嘛? 補錢很難嘛? 裝死是怎樣
作者:
askemm 2014-06-25 22:27:00搞得清楚就不會做崩潰吱惹。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6-25 22:27:00當然 如果每個宿客都拿隱私規避違約住房 旅館就不用開了
其實這對飯店來講就是有5名不明身分人士侵入客房並以所有可行方法聯絡而未果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29:00飯店可不是啥都沒說就衝進去 不要忽略這點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30:00你不回我懷疑你們要在理面幹壞事非常合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6-25 22:31:00恩 天知道偉大賴律師不是已經被共匪刺客刺死躺在血泊中XD為保護賴大律師屍體的隱私不可以侵入喔XDDDDDDD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