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6-26 18:22:09剛剛新聞報導
一個上小夜班的32歲女子,有兩歲小孩
1:00家人發覺突然失聯,結果去派出所報案,警察確說要等到鎖匠上班才行
7:00家屬等不急了,請消防隊破門進入,才發覺女子猝死在家裡。
承辦員警因不夠積極,警方正討論懲處。
反觀昨天旅店事件
1:00左右投宿
7:00突然來了一堆人,在飯店安全梯走來走去,在樓層出入口探頭探腦
飯店保全連絡該房住客卻又無回應打開門鎖鍊而入
確被指責侵害隱私權
兩件事情比較起來真的有很大的反差
賴律師在那喊被軟禁 情治人員警察後退
如果今天進來的人是讓你危險的人導致傷亡
不知道會不會又要怪飯店保全和警方保護不力
其實有朋友來打個照會好好說明就好了,沒事又在攝影機下面到處亂竄
不被起疑才怪
請吱吱不要再辜負飯店人員的好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