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派的邏輯:
1.我們是非暴力抗爭(潑漆、潑奇怪的飲料、試圖擋車、試圖號召訂飯店),衝入管制
區不算暴力,碰到我的手則算暴力
2.我們只是單純住飯店、單純喝咖啡、單純吃飯,連這種自由都要侵犯,
不是警察國家是啥?
3.台灣青年的聲音應該被聽見!但是只有堅持極獨且敢衝的青年,
才算是台灣青年。
4.高喊自由民主,痛斥中國的專制獨裁,但為了唾棄中國跟愛台灣,所有與我行動
牴觸的法律、執法行為,都應歸類為專制、國家暴力,應予廢除。
5.當執法對象變成任何可疑為統派或不愛台灣、中國同路人,甚至中國籍人士,
則法律應由我們(不管有無專業可言)解釋,並且應以最嚴厲的方式執法,
這種暴力不算暴力....
6.(4)的狀況下,警察應全體歸類為國家機器,不得以人的角度對待,所有為國家機器
發聲者的溫情都太噁心。不過我們對待國家機器的方式,除了現場衝組會起腳動手,
大部分人用鍵盤進行無差別攻訐、謾罵就可以了。
7.當我們的安全遭受侵犯,國家機器應該變身成無所不能的人民保母,義務的保護我們
而且不必說謝謝,因為那是他們本來該做的
8.台獨是解決現狀的唯一辦法,而且是萬靈丹,可以超克現在所有經濟困境、競爭力困境
台獨以後考試都得一百分了,但在那之前,記得先清算所有親中權貴跟國家機器。
9.念咒般的重複{國家暴力][警察打人][滾回中國去]等神秘的話語,因為可以護身
(有時候覺得很像壞掉的汽車防盜器,明明沒碰到也會自己亂叫)
10.我們絕對不以顏色看事情,但是只砸藍色的店,對於綠色的店老闆,就算偷斤減兩
或者趕客人,只要老闆一句話,我們就能體諒他們,是服務生不對,老闆人很耐斯
以下想到再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