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Uber搶小黃生意 交部修法列管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4-07-05 12:28:12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05000391-260114
美國手機叫車服務業者Uber去年進軍台灣,打著「雙B車載客」噱頭吸引民眾嘗鮮,
計程車市場被蠶食瓜分。Uber來勢洶洶,但交通部昨指出,Uber的營運方式有違法疑
慮,已著手修法納管,Uber未來若不申請登記計程車業,最快下月底可開罰新台幣5
萬到15萬元。
Uber源於美國,主要透過App平台串連租賃車業者和乘客,提供載客服務。不僅標榜
車子5至10分鐘內抵達,叫車、付費一機搞定,去年主打「高檔叫車服務」,今年5月
更推出平價車款方案,基本車資50元起跳,最低消費70元,近期還提供民眾折扣,比
現行計程車收費低廉。
Uber不斷搶食市場,但日前遭台北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檢舉,認為Uber是用租
賃車當計程車非法營業,下周一號召1200輛計程車包圍交通部抗議。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指出,Uber經營手法與計程車業雷同,但卻自稱僅是媒合
平台,有違法疑慮,交通部已著手修改法令,將所有「媒合司機與客人」的行為都稱
為「派遣」,而經營派遣行為就須申請登記為計程車派遣服務業,如未申請可開罰新
台幣5萬至15萬元,讓Uber無法再遊走法律邊緣。
王穆衡也說,國內計程車營業規定十分嚴格,包括一定要照表收費、不可任意有折扣
,而駕駛除了有執照外,還不可有任何犯罪紀錄。然而,Uber目前使用自創收費方法
,利用GOOGLE系統計算出里程、時間,已明確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可開罰新台
幣9000元至9萬元。
王穆衡強調,Uber是新形態的營運模式,乍看之下對消費者有利,但因Uber尚未納管
,民眾有許多潛在安全危機。交通部就曾收到民眾投訴,指出叫高檔車卻來破車,且
Uber網站沒有任何客服電話,與司機產生糾紛時都求償無門,唯一的客服信箱甚至有
半年後才回覆的誇張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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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我最有意見,如果UBER真這麼爛,怎麼口碑還是不錯,還經營的下去呢?
交通部講這些投訴,有去查證是事實還是相關業者造謠抹黑嗎?
若是未查證就把這些抹黑的言論公開拿出來講,豈不是助紂為虐?
唉。
額外參考閱讀:
http://tinyurl.com/k65jup9
交通部將對 Uber 打壓:
不可以創新收費方式或是折扣,如果有這樣的行為,那就是違法。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19582
UBER叫車爭議 交通部:最高罰15萬
作者: ncyc (ラチェットのために)   2014-07-05 12:33:00
Uber有幾張票?
作者: w0420cc (麥斯)   2014-07-05 12:41:00
某達哥很愛用 他應該快氣死了
作者: cy97 (Klaus)   2014-07-05 12:44:00
這種新模式果然會有反對的聲音....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07-05 12:49:00
不是使用者反對 是同業反對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7-05 12:49:00
我上個月就說過啦 他的平價方案會害死自己taxi業者不暴動才怪....不是說創新不好 而是這創新直接砸爛別人的飯碗不可能要被砸爛的人閉嘴不說話吧....好好的坐高檔生意不是很好嗎 我也是忠實客戶啊....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4-07-05 12:54:00
既得利益者一定會跳腳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7-05 13:14:00
就內文來 他的營運模式基本上沒問題有問題的是沒有列管只要有租車的服務 就應該歸類為計程車列管這一點跟你用什麼方式招車 營運方式 付費方式 招攬平台都不應該有關係只要有付錢 就該算小黃除非你敢提供平台完全不用付錢 搞網路順路載人不用出錢(豹子頭:不給錢 就不算賣囉~)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4-07-05 13:26:00
交通部 這樣做 違背了自由市場的競爭 並不公平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7-05 13:29:00
主要是要是列管 他就無法用這種方法計費
作者: eric0925a   2014-07-05 14:49:00
這抗議的有理拉 本來就要列管的沒有列管 那跟非法的黑頭車 白牌車不是一樣
作者: durnak (mc)   2014-07-05 15:01:00
小黃也是賺辛苦錢阿,不覺得有什麼既得利益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7-05 15:05:00
業者倒是說實話,他們的確只是當紅娘角色XD提供資訊給『願意用自己車去載人』跟『想找車載自己』的然後他們只抽那個『媒合費』這樣這個idea倒不是他們新創的就是了起碼我在大陸碰過這種的,只是我碰到的那樁『媒合費』是用『參觀人體藝術表演』花費這樣來算的這樣XD然後明確拒絕以後,也真的很沒保障的就被扔在路邊了,哈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4-07-05 16:31:00
最後那斷明明沒問題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4-07-05 17:32:00
就既得利益者那幾家大的無線電叫車業者出來擋uber既得利益是那些大車行 當然不是小黃司機 司機只是勞工真正賺錢的是台灣大車隊這些
作者: owencyt (喵)   2014-07-05 22:45:00
Uber乖乖繳稅我就支持他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4-07-05 23:48:00
之前看新聞說在歐美也被小黃司機抗議,擋人財路一定會得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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