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宇昌案 藍:蔡英文模糊閃避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7-07 01:04:43
簡取原文吧
陳以信晚間發布新聞稿說,當外界一再質疑「為什麼卸任的行政院副院長可在自己家裡聽
取官員簡報?」、「為何自己批准宇昌案又自己接任宇昌董事長,自己家族還獲利(新台
幣)1980萬元?」、「蔡英文家族投入1000多萬元,台懋生技卻向國發基金要求高達13.2
億元的管理費?」時,蔡英文一直置之不理。
13.2億管理費?
摘錄下篇第五段
http://blog.chinatimes.com/Taipeijk/archive/2011/12/20/1085898.html
洪秀注質疑此事涉及特權,潘維剛說,國發基金的人不但親自到蔡董事長家去談論此問題
,而且蔡還指示台懋以創投公司設立,要適用租稅減免與優惠;公文中更明載,台懋公司
96年12月6日檢送的投資計畫書,以預扣營運費用方式,以10年作價,變成台懋的總投資
,一共13.2億元,蔡英文應說明,這以10年的作價變成她的投資,而且是百分之百擁有,
蔡當時到底有沒出錢,資金在哪裡?是否如此她就能擁有這個公司管理權,請蔡英文說清
楚。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07 01:05:00
(哈欠)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7-07 01:05:00
TNX-355在哪裡?XD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7-07 01:13:00
原PO你確定你有看懂嗎?何俊輝前往蔡英文住所、辦公室就「投資計畫書」版本提供意件,這段文章不是做簡報,但是提供意見跟做簡報有何不同高檢署明明在說明裡直指這個行為有違規定然後預扣管理費用,96年12月6日簽的約明明就寫得明明白白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07 01:17:00
雖有違 96 年 4 月 17 日國發基金管理會「行政院開發基金投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7-07 01:18:00
只是台懋創投公司97.3.11確定版已經接受國發基金的意見予以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07 01:18:00
資作業規範」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7-07 01:24:00
我同意你,所以全部都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重點就是國發基金沒有照著TaiMed的要求去做既然當初的要求不合理,也修正了,你還要質疑什麼?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07 01:27:00
要舉馬的特別費嗎? 要不要說說呂秀蓮和游錫堃XD??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7-07 01:27:00
照陳以信這種說法,怎麼會不起訴處分呢? 黃世銘踹共啦可以啊,你可以PO幾篇慢慢說
作者: l3579 (奇數人)   2014-07-07 01:34:00
都已經法院證明無罪的 還要炒冷飯!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7-07 01:35:00
沒辦法,照陳以信那種無腦指控方式,要回應還真累人呀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07 02:10:00
(哈欠)看不懂的說人跳針,呵呵回應好累?我看你是被打臉到腫了吧
作者: jack19890506 (夜寐)   2014-07-07 02:14:00
樓上就是反駁不了打嘴砲的真例...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07 02:18:00
我要說甚麼,去年吵過了,嘴砲這個版上證據也還有,爬文很難戰個話題都視同一批人,BUG也好爭執也好戰過無數次兩邊都有人拿出說法在這個版上,請問一下,現在是誰嘴砲?吵到最後這個帳號就會扯上馬英九特別費,怎麼,醫界生技黑暗面是有甚麼好見不得光的?替新科院士講話有需要到這樣?承認台灣司法界看到綠的就轉彎很難嗎?
作者: coober   2014-07-07 02:50:00
連看到綠的就轉彎這種話都說得出來還能講甚麼呢~
作者: duck60402 (呆鴨)   2014-07-07 03:17:00
張花冠表示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7-07 03:17:00
TNX-355在哪裡問的是現狀.你貼匯款水單要幹嗎?XD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7-07 03:24:00
(呵欠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7-07 06:57:00
現在原PO弄出來的這些文件證明了陳以信指責的都是真的現在只好又跳回無罪來自圓其說,真的是蠻好笑的,笑死人了老早都跟你講我們知道沒有犯法法律問題,原PO你弄這篇出來的原亦是要證明陳以信胡扯,結果自己沒看懂文章把臉湊過來打人家的手,這樣有快感嗎?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07 08:02:00
沒去她家簡報 只是去她家提供意見然後政府投資... 難道不用利益迴避?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7-07 08:15:00
既然會看法院文件還想要打馬救援?不怕打趴扁扁的喔?XDDD真要說特別費...那把全部機關首長通通送進法院不是很好?還有死咬余文當替死鬼的論調那種...原PO要去指正那種人?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7-07 08:20:00
很多人失去了根據事實的論述能力,只剩下噴口水的抹泥巴戰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07 08:23:00
沒辦法,這個帳號就是這樣(攤手)還有護航的真的笑死人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07 08:27:00
不知道杜正勝、呂秀蓮、游錫堃、陳唐山底下的人被判刑的算不算替死鬼?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07 11:03:00
雖有違 國發基金管理會「行政院開發基金投資作業規範」 <-所以說 這個[只是沒違反刑法]的違規行為 吱吱覺得相當ok?XD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2014-07-07 17:54:00
XD 去跟黃世銘說那個監察院順便去告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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