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來上面,不敢竊功wwww
推 pH5:簡單版某些人應該就看得懂了吧? http://imgur.com/FaNhOxL 07/09 11:46
推 game721006:這張圖沒塗成綠色,顏色錯誤 07/09 12:00
推 pH5:樓上是指這樣?? http://imgur.com/EinOFYf 07/09 12:15
推 mrcat:pH5 真的有酸 XDD 07/09 12:39
推 setzer:有圖有m XD
個人猜廖老不是不知道,只是客氣沒有明講,
今天不是某些人誤會"秘書長"三個字,而是今天違憲違法三要件;
外省人、黨證、馬英九同路人,MR.愛新覺羅通通都構成要件該當,
不說他違憲違法越權亂紀,要說誰??
難道現在台灣是大明王朝嗎??? 嘻嘻~~
(話說廖老是政大雙子星大樓裡少數頭腦還清醒的人了,
一直沒升上去是不想生還是有其他問題???)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09001524-260109
2014年07月09日 04:10 廖元豪
國家安全會議(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在國家安全局(國安局)的安排下,
「視察」情治單位。這本來是行之有年的慣例,而且依法,也是國安局祕書長
的任務之一。為什麼會引發「違憲」「越權」的批評?
拋開政治動機與偏好以外,恐怕是批評者誤解了「國家安全會議」與「祕書長」
的職權。然而,《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與《國家安全局組織法》,都明文規定
國安局「隸屬」於國安會。
「隸屬」就代表國安會是國家安全局的「上級機關」。在行政一體的概念下,
國安會不但是實體存在的組織,而且可以對所屬機關(國安局)為行政監督。
既然國安局的職權包含了對各國安機關的「督察」等功能,那國安會的上級機關,
藉由國安局的安排,以視察的方式,認識國家安全業務的執行情形,何錯之有?
尤其在我國特殊的憲政體制下,國安會的功能更加重要。各情治機關,分別隸屬
於行政院、國防部、法務部、內政部等不同組織。總統雖然是國安大政方針的決
策者,但在「組織」的關係上就隔了一層。以軍職為主的國安局,作為專業的執
行單位,可以進行指導協調。但在「文人統制」的憲政概念下,國家安全會議就
擔任一個重要的連結。軍事與情治單位的訊息,在陳報給總統之前,由政治的文
人參謀單位,參照政治經濟社會等面向,整合給總統參酌。
另一個誤解,就是把國安會祕書長作小了。許多人望文生義,以為祕書長就是處
理行政庶務。殊不知,依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這是「祕書處處長」的職
務。祕書長(Secretary-General),一般來說就是行政上的首長。聯合國祕書長
絕不只負責庶務事項,北約祕書長甚至是軍事統帥。國安會是獨任制的行政機關
,其首長為祕書長。這在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第三條規定得非常清楚。法律上
怎可能設置一個特任的高階政務官,專門處理庶務雜事?
總之,論者不喜歡金溥聰是一回事,但說到違憲越權,要把國安會祕書長這樣
重要的功能拔掉,就是買櫝還珠了。(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