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學運171人被辦 廷帆抗議國家暴力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4:30:30
講到國家暴力
自從太陽花學運過後
我才發現原來台灣早已成為警察國家 戒嚴體制 處處皆為國家暴力
斗南50黑白衣少年集結 1人拿不出證件反嗆警結果...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26/382616.htm
(原文部份節錄)
雲林縣斗南鎮田徑場大門日前大白天聚集4、50名年輕人,他們身穿黑、白衣服分成兩派
,各自佔據一邊聲勢浩大,附近店家擔心是古惑仔尋仇引發衝突報警處理,警方荷槍實彈
前往盤查,其中1名年輕人拿不出證件,還跟便衣警察嗆聲「我怎麼知道你是警察?」態
度強硬不肯配合,當場遭員警壓制在地。
…一名廖姓年輕男子拿不出證件,還對穿著警用背心的偵查員嗆聲,「OK,你的證件,
我知道你是警察嗎?」
便衣員警當場出示證件,「都在這裡,都在這裡,我有拿證件你看過了,我剛有拿證件。
」廖姓男子仍不服氣說,「穿制服也不一定是真的」,員警見他態度囂張,以氣勢壓過對
方,「你兇我是什麼意思?有瞭解嗎?」
遭盤查拿不出證件,廖姓年輕人火氣很大,不等便衣警開口先嗆聲「我怎麼知道你是警察
?」即使雙手被架住態度還是強硬,員警行使公權力,腳一拐把他壓制在地,廖男猶嘴硬
說,「你現在動我什麼,你不用動手我自己會走,你動我什麼東西?」但人已被狼狽制伏
在地。
一旁偵查隊長說明,「他對我們警察的盤查,他很有意見,我們依法帶回去」,以擒拿術
壓制廖男的偵查員則說,「我用強制力帶你回去,我也沒有銬你手銬,瞭解嗎?瞭解嗎?
」接著又說,「警察職權行使法,我可以強制帶回偵查」還連問廖男3次「你瞭解嗎?」
廖姓男子回了一句「我沒有反抗喔!」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7-28 14:32:00
怎麼h大的發言有德州哥的影子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8 14:34:00
妨礙公務他應該中y了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4:34:00
早在太陽花那時我就想過要吐槽"國家暴力" 學生說自己手無寸鐵只是不配合警察就被驅趕被『暴力對待』 照這種標準 以後警察遇到手無寸鐵的酒後鬧事者 不配合的青少年要怎麼辦?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4:37:00
我可以說我支持警察國家嗎 和美國一樣 與政黨無關
作者: date1004 (本日最台肯)   2014-07-28 14:37:00
搞到他們才算國家暴力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7-28 14:38:00
我倒是有看到影片裡 手無寸鐵卻有根繩子的往警察脖子套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4:40:00
執法時要給警察足夠的權力 至於有沒有問題是之後的程序再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4:40:00
美國是因為人人都可以持槍所以才變成警察國家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4:41:00
來處理 如果警察現場執法就要被批的話那會有很多問題那你大可以立很多法去保護人民 但如果每一個都在現場說自己有理 那根本就沒完沒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4:43:00
法有立了吧 沒人負責阿 現狀是拍拍肩膀的連影子都沒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7-28 14:46:00
去把警察執法原則這翻一翻吧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4:48:00
而且如果你要採美國制度的話 先準備賠償金吧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8/340326.htm被噴個辣椒水就能有90萬 賠償金制度也搬我就支持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7-28 14:50:00
噗 現在根本是不讓警察執法 做啥都動輒得咎碰一下就國家暴力 去你媽的一堆中二病公主病的傢伙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4:52:00
人權跟警察權我不予置評 不過為什麼執法都不出示證件?要警察出示個證件就像要他們老命一樣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4:55:00
你文章有看清楚嗎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4:56:00
我不單指這篇啦 好像很多案例警察都不想出示證件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4:59:00
著制服「或」出示證件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7-28 14:59:00
出示可以阿 但是口氣不要這麼爛人家會壓你?我已錢去唱卡拉OK乖乖被檢查,也都沒動手你自己先有動手意思,警察可以依職權把你弄倒還有就是違法集會也是可以壓倒,一堆人連法條都不看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01:00
如果民眾有所要求,且為妨礙職務執行,以出示證件為宜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02:00
是不是又跟某些法律專家一樣看不懂「或」字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02:00
後面有這條阿 不過通常要求了也不鳥我可沒說違法喔? 這麼緊張幹嘛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7-28 15:03:00
你還沒搞懂嗎? 暗規則來警察也沒錯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03:00
「未妨礙」還能抄成「為妨礙」漏個或字也正常啦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04:00
選字選錯而已 別想太多 我只是問為什麼都不想出示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05:00
法條寫什麼不重要,警察碰到我就是國家暴力,這種爛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7-28 15:05:00
我想他應該是誤會了....可能需要翻一下法條給他看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06:00
調調在學運中還是被廣泛支持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06:00
「後面有這條」是啥後面?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幾條跟你為宜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06:00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07:00
法條變問答啦,為宜就是警察自己判斷妨礙不妨礙呀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是對的了,你還有什麼意見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09:00
再說 我只是問甚麼要警察出示個證件這麼困難?這跟法條有甚麼衝突嗎? 奇怪了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5:09:00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第Ⅰ項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7-28 15:09:00
搞不懂現在到底是我們看不懂他再強調甚麼....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09:00
不困難啊,不妨礙執行就行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7-28 15:10:00
還是連法條都不看那邊假設狀況- -"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11:00
我沒假設阿 只是就看到的案例詢問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11:00
要民眾看懂個或字還比較困難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4-07-28 15:11:00
當人第一天看戲啊... 出示了就是換成"誰知道是不是真的?"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5:12:00
這則新聞有寫到「便衣員警當場出示證件」 便衣警有先出示證件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12:00
當大家第一天認識吱吱?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13:00
在有些狀況下的確是不方便出是證件,像是驅散非法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13:00
我就說不只這篇了 到底誰在跳針 還是要我另開主題?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699246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14:00
會難道要警察一手拿證件另一首抬人?當然有些警察不是很習慣被要求證件,那就是局裡要多教育跟宣導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5:16:00
要另開主題我不反對 我這篇也是自己另開...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18:00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18:00
照片裡一堆制服警察,先證明是便衣抓人吧
作者: date1004 (本日最台肯)   2014-07-28 15:18:00
證件啥小是重點嗎?重點現在只要碰到就是國家暴力你出示證件,還是說你暴力阿~有差嗎~"~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20:00
其實影片很多啦 有點懶得找 http://ppt.cc/-UIu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22:00
最後: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看了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3:00
真好笑出示啥證件?活脫就像個小屁孩一樣。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23:00
「得依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你這些「案例」有去走第29條30條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4:00
另北以前在做違規入案系統時跟員警去街上測試,一堆死白爛尤其是大學生那種小屁孩,自以為很懂,沒帶安全帽被抓就在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24:00
第29條:警察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25:00
我只是問為什麼不想出示而已 現在詐騙那麼多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25:00
看得懂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5:00
那跟鴿子凹看證件,看完證件又要質疑對方是不是交警?最後在死爸是不是他的執勤時間,死爸了半天五百塊的罰單就是不肯簽名,最後因為沒帶身份證被鴿子反將一軍帶回三分局,還打電話回家去叫爸媽叫議員來算帳的,白痴小屁孩就都這種的笑死人了詐騙咧!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26:00
你這些「案例」去訴願沒?去行政訴訟沒?去申請國賠沒?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26:00
就真的阿 你是沒看到老人家被穿制服的詐騙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6:00
在那裝中立,他媽省省吧穿制服被騙?人家現在是在抬,你抬你還是抬你的錢?你說這個就笑死人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27:00
裝中立? 喔所以警察問題又在扯藍綠 這是不打自招?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28:00
還「我只是想」哩,那你就繼續想啊;跟賴律師一樣,還有台北市律師公會聲援,結果喊半天告了沒?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9:00
唬爛適可而止一點,那種場面要看證件擺明就是想拖而已。你當全世界都白痴呀?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29:00
還在想,難怪整個民進黨就是一堆想想人士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30:00
你提的跟這篇的c是想拖沒錯啦 問題是就給他看會怎樣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0:00
裝就裝,還在那跟老子死辯?都下午了你還沒睡醒嗎?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31:00
連賴律師這種指證歷歷還律師公會撐腰都不敢告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31:00
我只是問為什麼不想出示而已 你說搶銀行那緊急情況怪了 這樣也能變假中立 這版是怎樣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2:00
這不是緊急情況嗎?你老都打劫公署了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5:32:00
如果有人把自己弄得100%像警察去騙人 那也是那個人違法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32:00
你這些「案例」嘛…自由時報登一登還可以啦,上法院?噗嗤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5:33:00
那也不代表警察不能執法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3:00
這種東西,那個正常人會信呀?我沒事會穿制服去那抬你嗎?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33:00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348其實是有案例啦 只是新聞沒暴而已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34:00
就不要跟個賴律師一樣,敲鑼打鼓喊完,真要告就不見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5:00
擺明就是要死辯我不知道你是警察這招,不膩呀?民眾可提起撤銷之行政訴訟 <----但是敗訴必然,因為他只要有實證即可,他媽這條改多久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36:00
所以還是原問題啊 出示證件不就沒事了嗎 幹嘛不出示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36:00
告了沒?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7:00
你知道為什麼會敗訴嗎?我想你這輩子只會裝應該也不知道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37:00
「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沒事」才是正解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38:00
該法第29條也早規定警察可以繼續執行;你也可以行政救濟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38:00
所以我問了老半天還是答非所問 還被罵假中立...算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9:00
算了?笑死人了你這等裝中立假發問看多了。講那些東西才是真正的轉移焦點。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39:00
是是我的錯 打從一開始來這邊認真就是我錯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40:00
以為政黑比猴山理性 看樣子也不過如此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0:00
要回去就回去,不要在那跟老子裝的好像被怎樣一樣你老猴山來的說這個說服力是不夠呀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41:00
不如等賴律師告諾富特,你再來玩吧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41:00
不否認阿 只是我立場原本是偏藍的先說 這不假喔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2:00
會堅持在這件事上要看證件就已經可以無條件證明你在想啥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42:00
至少台中票投過老胡 你爽了嗎?我沒堅持好嗎? 我只是問為什麼不乾脆拿出來就好 省事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42:00
大家一起欣賞賴律師加台北市律師公會屠殺諾富特(?)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3:00
台中投胡那一定是藍的?這又是那招?2008我投馬這招嗎?呵呵~~被抓包了,又改說法喔?來這裝中立就是裝中立,你以為老子沒事會說你喔?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44:00
投胡不是藍的不然是甚麼 說中立又被你罵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4:00
投胡也有看對手不爽的,正好台中胡選這三次第一次是不爽張溫鷹的,第二次是不爽林佳龍傳簡訊的(台中人不知道這件事你他媽騙誰你台中人?),第三次是尾魚哥。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45:00
被提示要google了才說「變綠」是說挺綠有這麼可恥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6:00
尾魚哥你當內政部長時罵完台中人還有種來選台中市長?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46:00
怪了 我說"原本"是藍的喔 已經有暗示了 我可沒改說法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7:00
喔喔喔~~開死進入死辯模式啦?我就說你裝中立,你現在給我的反應還敢說不是?挺綠是多可恥啦?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5:47:00
就這件事我是中立在發問 你想抹藍抹綠那我也沒辦法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9:00
少把問題推我,閣下自己愛裝裝的又特別不像,怪我嚕?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5:51:00
這年頭綠的都不敢掛綠了,上次蔡英文選總統還掛黃色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54:00
那種要看證件的,擺明了!法、理都虧就只好扯程序,就那幾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07-28 15:54:00
掛黃色!?古代的皇帝才能用黃色,她是有什麼企圖嗎?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5:55:00
我不否認現在有些假警察 民眾如果要求警察出示證件也合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56:00
另北最看不爽這搞暴動的這票職業學生的點在那?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5:56:00
所以至少便衣警是應該有要出示證件(如果民眾要求)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58:00
感覺兩邊強調的狀況不一樣,black說的是真的怕被騙所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58:00
你不堪其煩自己投降為止。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59:00
以要看證件。ss講的是那些明明知道是警察卻要找麻煩的狀況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0:00
在職業學生暴動會場扯什麼來抬你的人是詐騙,也炮的太遠了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6:00:00
先不要這麼激動啦XD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1:00
不要在那貼激動,老子講話向來如此。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6:01:00
"詐騙犯裝假警察"跟"抗爭現場便衣警"情況是有很大不一樣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7-28 16:04:00
學運學生都可以叫路人出示證件 還在扯詐騙犯裝警察 zzzZZ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6:04:00
警察"穿便衣"還拒絕出示證件 我是傾向認為是個別警察要再教育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5:00
根本就是理虧,法又站不住腳時,在那拖台錢,看看對手會不會被你唬住的招式而已,這些小屁孩的道行也就這樣。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6:06:00
假警察刻意選擇到集會遊行場所一堆真警察的地方,去擄年輕力壯並且對自稱是警察的人充滿敵意的男子……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6:00
這批職業學生就是智商限制他的破壞力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6:07:00
是不是不太對呀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6:08:00
至少 抗爭現場 警察要抬學生之前要求警察出示證件這種...負責抬人的警察至少都會穿著制服or鎮暴裝吧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9:00
這票職業學生就像狗一樣尾巴一甩,人類一看就知道牠們想幹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6:09:00
所以我說了black想討論的情況不是學運的情況啊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10:00
嘛了!會叫你出示證件的一定是還沒想到要怎跑沒有後著的,先拖住再說,以他們的智商不知道這招唬不住人而已。他想那是想討論不是學運的情況,老兄往上自己拉推文看一下他從15:18開始拿的案例是啥?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6:13:00
他貼的連結大多是抗議現場被抓人的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13:00
你不是想討論那事,拿的東西都是那件事的是怎樣?然後你跟我說他不是想討論這件事?這是啥小呀?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6:14:00
跟 Bad Boy 演的一樣,你亮警徽他也可以說 99分一個你要幾個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17:00
很多事情自己愛裝後面補的話都是多餘的,何況這種東西google下去,我早知道他是啥咖小了,說他裝中立是給他面子了,怎奈世上就是一堆給臉不要臉的,硬要玩到人家說我已經查過了才在那改口說自己現在比較支持綠。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28 16:18:00
我可能中間離開這篇了 沒跟到中間到底是討論啥 @.@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19:00
還有便衣這件事,便衣在那都是搜證而已,抬你的是穿制服的現在鴿子局一堆便衣的你看起來就像是棒棒堂的那些人一樣。那些年輕的便衣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6:20:00
上次洪崇晏被捕的事件,連用計程車載走都能吵了[自由] 洪崇晏遭警當街銬走,台權會批踐踏人權法治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23:00
我有陣子接鴿子的案在做,在那裡面混了好幾年,真的要比藉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28 16:23:00
說好的出示證件就沒事呢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6:24:00
他拿出來的例子真的是很不妥當不否認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25:00
全講出來是怕有人有樣學樣而已,那些小把戲收一收不要出來嚇c嚇症了。在這裡沒有人會平白無故被人炮,這裡不是吱巴版 猴二山。不過話說猴二山掉到那裡去了?我熱門看版裡完全看不到他們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28 16:32:00
唯讀了,崔大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8 16:32:00
猴三 在一百附近
作者: renjong (SleepWalker)   2014-07-28 16:43:00
給警察一個贊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47:00
哈 不過我剛google自己 也沒多綠 我還綠的不夠深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47:00
還是要來跳一下,綠不綠這種東西,就像在你裝中立一樣。一定不能認嘛。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48:00
再凹嘛,你也就這幾步,台被拆了,還在暈呀?你問題可不止在例子上。很多東西事後再補就有點些地無銀三百兩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50:00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0:00
已經進入道理講輸了,臉皮不能丟的模式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51:00
我說話呢就變此地無銀三百兩 不說話又當我輸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1:00
→ blackwindy:這跟法條有甚麼衝突嗎? 奇怪了再補就是康愈大愈給人笑而已。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2:00
回答你啦,是你信仰讓你堅持不信而已。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52:00
你回答甚麼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53:00
你都說跟員警出去開過單了 不是警察關係人不然是甚麼好啊你重申一次我看看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4:00
關系人?哈哈叫警眷呀?你中文老師到底死多早呀?就是有人死不肯認了自己講這些是在玩弄程序性問題。16:53我就重申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54:00
程序性問題玩弄kmt也幹過 那也不是甚麼天大的新聞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55:00
DPP也幹過啦 基本上一樣爛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5:00
是呀。那你要玩結果講的好像啥一樣是怎樣?喔`~又講輸了,五十派啦?裝中立果然是五十派信徒呀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6:00
結果你的問題只是想玩弄程序而已,算什麼問題?五十派:講不過就各打五十大板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57:00
根據你的解釋 不出示證件才會可能有程序問題我只是想問為什麼不出示就好 可能可以省些麻煩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8:00
你想問的東西根本不在於他必需出示證件,前已經有人跟你講過了。所以你只是在玩弄程序問題,而不是可能有程序問題。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6:58:00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必須 我只是問不出示的證件的理由不出示證件一定有甚麼好處 不然把自己扯進程序問題幹嘛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9:00
警察職權行使法 已經回答你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0:00
對對 法律說不一定要出示 但是程序問題是證件引發吧?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0:00
看吧又在跳針了,不出示證件有啥好處?所以說你問這個只是在玩弄程序問題而已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1:00
那為什麼要警察出示證件臉都超臭? 還不一定拿出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1:00
那為什麼我規定不一定需要做的事情我要做臉可以不臭?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2:00
何況說臉臭這件事,就算他臉臭你就不犯法?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2:00
拿出來不就不會被凹東凹西了嗎 省事阿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8 17:02:00
不省阿 小孬孬 不就警察拿出證件還被幹翻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3:00
拿不拿出來結果都一樣,而又規定你未必需要拿,不懂嗎?你從頭到尾都不合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3:00
程序問題不就是不拿出來引發的嗎 要凹到拿出來也要時間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4:00
直接拿出來掛著豈不是更快 其他怎麼凹也沒用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4:00
程序問題根本就不是不拿引發的,不拿也沒有程序問題,程序問題是你要躲才引發的。直接拿出來掛著,但問題沒規定需要直接拿出來掛著。你怎不看這點?即然這件事不做也沒有問題,那何必做?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5:00
那你這樣就是答非所問 我問題是不拿證件 你又說無關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5:00
本來就無關,因為沒規定他必需拿。這不就回答你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6:00
法律上沒有問題當然 我是問可能可以省些麻煩 節省時間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6:00
他不拿也省事省事,也沒規定他必需拿。依法行政,我可以不拿我幹嘛拿?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8:00
不懂 我只覺得拿出來給人看至少不會再被要求拿出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8:00
那規定可以不拿的東西你是在不懂啥?在會場當下你並無立場要求他拿這東西。他並不是要入侵你的私人地方,那地方是公署。你根本完全懂在死凹嘛。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09:00
好 不提公署 假設臨檢哩? 這你我都遇過吧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0:00
公署是你在別人的地方,這點鴿子們沒問題了吧?一件一件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11:00
我覺得你一直圍繞在學運上打轉所以我才避開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11:00
我來說一下我的看法好了。大部分狀況友要求警察都會秀給你看。但通常會起衝突通常都是有犯罪事實,只是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3:00
好啦就你直說職業學生暴動那上面沒問題就好了。至於你說的臨檢: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14:00
想盧警察。警察也知道給他看他就是找其他理由繼續盧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14:00
是是 那都是職業學生跟DPP暴動 警察不必秀證件即可驅離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4:00
也是合法不出示證件。講不過人還在那是是是呀?可不可悲呀你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5:00
本來就職業學生暴動,你有什麼點能反駁我?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15:00
我知道法律上程序合理啦 只是邏輯上秀證件只有利阿...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15:00
這樣應該有回答到?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16:00
我都說是了你還要我怎樣 怪了...至於有沒有罪去問法官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7:00
鴿子沒有違法問題,法官也不會在意你所謂的邏輯上怎樣。人家就是合法,你在那講那些只顯示出你的程度太低而已。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17:00
個人不做評論 不管怎樣包裝 暴動是跑不掉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21:00
好吧 我嘗試解釋你看法就是"只要合法 沒必要做多餘的事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1:00
法律你要用這條騎一定是站不住腳的,這就不用提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22:00
是是 像我這種小咖當然不會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3:00
這東西不只公務人員,一般私人公司也一樣,少在那講的好像別人都下作你比較高尚一樣。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23:00
其實在邏輯上並不見得比較有利,你拿了他就繼續盧別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23:00
那是"台灣"的私人公司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24:00
的,乾脆都別裡他不是更方便。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24:00
集權管理跟極致分工下才會變那樣 有空去看看新創公司吧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4:00
又在扯了,有空去看?你老看的有我多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5:00
死不認輸就你這種人,難怪一輩子當小咖。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25:00
是是是都我的錯 你大咖年收千萬的很閒可以上PTT打我槍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6:00
對對對,你說對了!你這篇推文裡就這裡說對了。上來虐菜你這種沒見識的就是我的樂趣。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8 17:27:00
b大唯一沒說錯 說得最準確大概就這句吧XD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8:00
沒想到崩潰說出來的話居然唯一說對的。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28:00
就是不管你給不給他就是會盧,只是盧不一樣的東西,所以不裡他,不配合就帶回警局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30:00
喔還真的 那這篇也不算多廢了只是能不能節省時間而已 好吧 既然大家都覺得一樣就算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0:00
呵呵怪我嚕?誰叫你要崩潰的?對我崩潰這個是自婊而已。本來就一樣,沒必要做的事情你是拿什麼立場叫人家一定要做老子社會混了十幾年了,沒見過這種道理呀。現在又不是他來查我公司,我要他出示證件,是你在別人的地方你還好意思叫這個呀?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32:00
我也沒說一定要做啊 我只是問為什麼不拿出來省事而已..你們都說一樣了那就算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3:00
自以為聰明,聰明過頭就是蠢了。他不拿也是省事,你能否認嗎?這不是我算我他算你算了的問題,是事實即是如此,你在那講這個是根本沒有立場可言的。法律你站不住腳這事大家已經有共識不必再講,你現在要講的是個體面問題,你要求這個體面,別人不給,是別人的問題嗎?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36:00
我沒說阿 換個問法就是怎麼連體面都不給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6:00
就算在路邊臨檢,你不合作,帶你回去也是合法,你想怎樣?為什麼不是你拿身份證出來大家省事?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37:00
是警察要求我拿我就拿阿 我還沒不拿出來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8:00
你這那有換個問法?所謂體面問是員警不需要給你。對呀,那不就結了?你在這爭啥?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39:00
是 所以您認為警察不需要也不應該給民眾體面就對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9:00
大家做事本來就互相你在那自作聰明,搞的很難看,還怪別人不給你體面,直接帶走有什麼立場?帶走你是一定要的,只是怎麼帶那是你自己選的。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40:00
我說過我很配合了...只是對手法持疑 這樣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40:00
你又在腦補了!是你不給人家,人家也不必給你。手法持疑?不是問題根本呀。只是你想要更大的體面人家不給你要唬對方,對方不讓你唬如此而已。人家要照規定來,你是要講啥體面?他不照規定來給你那些方便可不是你必需要有的權力,你這根本就是給你方便當隨便嘛,照規定來時就在那死哭的。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45:00
算了我累了 有點跳痛 也快下班了 感謝溫拿的親切指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45:00
今天要是老子去鬧早就上銬帶走了,還你廢話喔?看你拿學生證跟你客氣客氣以為這就是你的權力喔?都快六點了還沒睡醒嗎?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46:00
就說我上班族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46:00
全篇就你在跳痛而已,本溫拿當然要親切指導嘛。我說的『你』指那票職業學生上班族又怎樣? 呵呵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48:00
是是 比不上年收千萬的溫拿 我目前跟你第一個工作類似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2014-07-28 17:49:00
戰神必推崔大 看您電爆吱吱也是我最大樂趣吱一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49:00
不是銀行就是了 COBOL不想碰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50:00
是呀十幾年前的事了,跟我一樣又如何?十年後你能跟我一樣嗎?不必在那酸什麼溫拿怎樣的,老子習慣的很,即然坐到這個位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7:52:00
我只是澄清下只是個上班族 至於未來 我想人各有志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53:00
置上來了,下面的時不時產生剝奪感要死哭一下,你要排也要排很遠。你現在在這跟我說人各有志不過是不服氣的氣話而已。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7-28 17:54:00
s大真有耐心=_=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54:00
沒辦法好不容易找到一個不玩個徹底我今天的時間怎麼打發?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2014-07-28 17:56:00
s大今天很有閒情逸致不過blackwindy應該要跑了 被電成這樣大概又要回花果山哭訴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58:00
我發現下面又有一個能玩的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2014-07-28 18:01:00
在哪~~阿看到了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7-28 18:02:00
沒有學生證,失敗;沒有黨證,失敗;最慘的是沒身分證健保卡,失敗中的失敗... 淘氣阿丹表示:...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8:04:00
不就是上來問個問題莫名被電而已 會在意這個也蠻無聊的之前這版替代役就被電過了我還是在阿 哈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2014-07-28 18:05:00
喔喔喔 這招真的很好用 馬上就把b大招回來繼續電s大這招真的很好用 我學起來了很受用呢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4-07-28 18:07:00
這也不錯啊 了解KMT跟溫拿的思考邏輯 跟花果山有差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8:12:00
又回來了吧哈哈哈~~文章代碼(AID): #1JShv1T8 (HatePolitics)簡易街機攻略,這就是為什麼我老是能踩著你的原因。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2014-07-28 18:14:00
對對對 就是這個 現學現賣 超好用看到這種吱吱想跑尾巴踩一下利馬又跑回來 很好玩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8:28:00
black不算吱吧,只是想法不同而已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4-07-28 18:55:00
幹你娘雞巴給我閉嘴 為非作歹二人組
作者: andre5566 (我愛5566)   2014-07-28 19:15:00
可以去告洋狀啊 不是這最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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