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五、六個就能運作?
你確定?
根據葉耀鵬的說法,因為要達法定人數的關係,很多案子會因為人數不足而辦不下去。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838818.shtml
這篇寫得很清楚
一位不願具名監委受訪時指出,此次監委人數過少,無法行使職權,彈劾案難運作。他說
,每個彈劾案需2人提出、再組成9人審查小組。如果第一次彈劾不過,進入第二次彈劾會
又需要另外9人,且所有人選不得重複。如此一來,監察院若要正常運作至少需要2+9+9,
加上正、副院長,共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