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不會將時間訂在一個小時,而是將事情設定在「發生大規模氣體外洩意外,
而且經過兩個小時還無法排除、情況沒有好轉」的情形上。我同意第一個小時消防單
位還不需要上報給市政府高層,但是現場情況經過一個小時無法排除,甚至越來越嚴
重的時候,消防單位一定整個都清楚事態的嚴重了,整件事情至少應該鬧到市政府高
層、該選區與其他部分選區民代知道狀況的情形才是。
但是我一直在問的:整件事情的最高指揮層級到哪裡?又有哪些人致電關切、詢問
是否需要提供協助,甚至到現場瞭解狀況的?這是一個為高雄市辯護的人從來不願意
回答的答案,整個過程是一個非常奇妙的真空,只有基層的消防單位,在作徒勞無功
的灑水動作而已。如果你還想替高雄市辯護,請先仔細找一下,上面這兩個問題的答
案。